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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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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12時9分)今天我們討論的是電網的問題,其實臺灣電網主要的問題還是韌性不足,可能變電所跳電就影響整個區域的變電所都跳電,大概是這樣的情況。你們今天說要擴充主要幹線、加強變電所的分群工程或是設置電源直接供應用電中心,譬如科學園區等等。能夠緩和電網主要幹線供電壓力的措施,基本上我們都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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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曾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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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委員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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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的報告內容講得很清楚,我們也希望你們趕快提出細項的計畫。我看你們今天的報告特別提到變電所改建屋內化工程,這個報告雖然短短的,但是跟地方、社區都有直接的關係。303停電,其實你們的變電所爆炸之後,人民開始有變電所是嫌惡設施的感覺,這一點你們應該注意。你們的報告第六項說,現在計畫把變電所改建為屋內型的計畫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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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總共24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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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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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第一期9所,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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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說9所,規劃中改建二期的共有15所,是總共15所,還是15所加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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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9所加1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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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要把露天變成屋內化的變電所有24所,意思是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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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是,這是目前的規劃,但接下來還會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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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嘉義縣有幾所?這24所裡面,嘉義縣是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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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兩點,第一點,現有的要改室內的,我們去查一下嘉義的狀況,但新建的只要是周邊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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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今天講的是新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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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我們儘量蓋新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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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這24所是新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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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不是,這都是改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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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今天的報告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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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這是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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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是改建啊!你不是說改建為屋內式嗎?我問你24所裡面嘉義是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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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目前為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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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24所裡面,嘉義沒有一所,是不是這樣講?你的意思是這樣嘛!為什麼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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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因為我們在人口比較稠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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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知道嘉義縣的社區裡露天的變電所有幾所嗎?總經理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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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台電公司王總經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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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我知道朴子變電所旁邊的人口比較多,類似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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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不止一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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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當然不只這一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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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地方反應的總共有幾所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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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但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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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有沒有列入今天講的24所裡面?你告訴我將屋外式的改建為屋內式的,是改建喔!不是新建喔!我不了解你所謂改建的條件是什麼,這24所是怎麼遴選出來的?有的地方反應那麼多處、那麼久,你們不做就是不做,為什麼你們有這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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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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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我們反映了你們不理,這個原因在哪裡?我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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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剛才同仁查出北港變電所是我們這次要調整的一個。我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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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我是告訴你24所裡面不只北港變電所一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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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對,請委員容我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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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今天講的就是屋外式改建為屋內式,目前改建一期總共9所,規劃改建二期的計畫總共有15所,你的報告的內容大概是這樣子嘛!我現在問你的是,嘉義到底有幾所?有在這24所裡面嗎?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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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委員,我跟您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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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告訴我北港,北港不是在嘉義,好不好?北港是在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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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北港是在雲林,新港才是在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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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被你說一下就亂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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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不是亂掉,是不知道你才會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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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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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這樣就亂掉,你要怎麼管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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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變電所就地改建的條件限制比較大的問題在於那一塊地夠不夠大,一般比較傳統的變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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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我不談細節,我講的你們應該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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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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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我只是告訴你,為什麼你說有24所?為什麼我們一直提的你們說不能做就不能做?你告訴我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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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因為嘉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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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們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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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嘉義的變電所都是比較小的變電所,為什麼會比較小?因為早期那邊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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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小的好做啊!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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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要改成屋內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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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不然你跟我講,大是多少面積,小是多少面積?你告訴我大小怎麼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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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大概都要差不多4,000平方公尺的面積大小,變成屋內變電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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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騙我,嘉義太保長庚旁邊那個有4,000坪嗎?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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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平方公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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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對不對?我們提一個地方都200、300坪,你跟我說沒有4,000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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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做室內的要比較大,要差不多4,000平方公尺啦!現在嘉義的變電所都是比較小的,都是幾百坪的大小。我們周邊會調整,看看發展的狀況,會逐步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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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我們希望你們提出來的,不管是嘉義縣的變電所,我個人覺得你們應該好好的、全面的檢討,既然變電所會危及社區的安全,事實上應該遷移的就儘量趕快遷移,可以遷的怎麼不盡快遷呢?如果已經變成鄰避設施,應該怎麼讓它變成屋內型的,不讓周遭居民覺得痛苦,對不對?這個都是你們應該做的。這個可能是30、40年前設置的變電所,經過幾十年以後,整個環境改變,事實上,你們也應該改變、檢討啊!不是嗎?況且我們已經跟你們提出來的事情,你們都不做,這一點是我今天要特別再次提醒的。
最後一個部分我想請教次長,不管你現在是次長或是代理董事長,我要跟你講的是,電業法2017年1月已經修正完成並三讀通過,修正過程中有幾個重點,第一個,當然就是綠電先行;第二個就是要開放再生能源的售電業;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2025年要非核家園;最後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台電公司要分開,發電跟輸配電業要分開。看起來2018年的公投已經廢除第九十五條第一項,也就是說,核能發電設備應該在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這個文字因為公投通過以後我們全部把它刪除,沒有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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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是,在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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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那我問你,民進黨政府原來的總體目標就是2025年要非核家園,既然公投把第九十五條第一項刪除,我們還有沒有這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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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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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非核家園這個目標還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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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2025非核家園不是因為電業法增加了這一條而來的,是我們所有機組的運轉年限到2025年,是這個樣子,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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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電業法有明定,當年我是召委,電業法是我修的。我的意思是告訴你,2025年是明定在電業法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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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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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現在沒有了,我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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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原來所謂2025非核家園就是機組運轉年限的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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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沒錯,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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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但是後來寫的意思就是說,現在沒有明文的法律限制,就是這個樣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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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那我們還有沒有非核家園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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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到目前為止,我們的核電機組沒有延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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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我們有沒有一個目標年限?譬如我們過去是定2025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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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我們沒有延役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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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現在我們有沒有2030或是2040這個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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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我們現在沒有延役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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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沒有非核家園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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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應該要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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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次長,你要認真想好再答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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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好,我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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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現在告訴我沒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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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不,2025非核家園這一件事情,是2025年核三機組會因為服役年限到期就自然停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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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我不認為是這樣子,我認為我們民進黨政府執政後的目標,非核家園的總體目標希望是在2025能夠達成,既然公投刪除以後,我們也應該要有一個目標啊!比如我們的年限,如果2025不能,那我們能不能訂在2030?這個是你未來不管是身為次長也好,或者是代理董事長也好,都必須要有的。今天部長沒有來,事實上我們今天應該是要問部長。這些政策目標你要很清楚地告訴臺灣人民,如果沒有的話,有可能未來的電力政策會有所改變,也就是說非核家園不一定是我們民進黨政府所堅持的,這些你要講清楚啊!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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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非核家園這個目標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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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現在科技也在進步,過去我們對於所謂的核能發電有疑慮,或許未來核能的發電是乾淨的,是沒有疑慮的,你們能不能接受?這個都是可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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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關於核能政策,其實除了電業法的規範以外,環境基本法也有規範,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裡面都有相關規範,這個都是國家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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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因為時間關係,我沒有辦法一一跟你講,最後我想要再問一下電業法第六條,清楚規定所謂的發電跟輸配電要分工,6年後必須要執行,2017年1月我們通過以後的6年,就是2023年的1月,也就是明年的1月,我們就必須要做所謂的分拆,到現在為止,台電有這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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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我們對於未來依照電業法要做分拆的部分,都有在做前置的一些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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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你們明年1月會不會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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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但是也要跟委員報告,因為電業法的修正裡面也有允許展延,所以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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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我們知道可以延期兩次,有兩次的展延,第一次是兩年,第二次是1年,我瞭解。我現在問你的是,你們會不會在2023年1月就分拆?還是你們會提出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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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有在考慮要做這樣子的事,就是展延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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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未來台電會變成一個控股母公司,然後發電部分是一個子公司,輸配電部分也是一個子公司,未來大概是這樣子要做分拆。那未來的輸配電,最主要就是要負責台電的電網維護跟建置,沒有錯吧?今天我們在討論的就是強化電網千億預算的一個說明,其實我個人是覺得現在電網的問題已經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簡單來講就是台電事實上應該好好地把整個電網建構得更完善,沒有錯吧?所以我們現在想要投入這麼多的經費,事實上有一個獨立的機關、獨立的公司,才不會讓這個預算被挪用,不是嗎?本來是要用在電網,結果被拿去蓋發電廠,現在台電的情況就是這樣子,如果我們是希望明年1月就能夠實行,我是覺得目前是時候了,次長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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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我們其實不管是發電或輸配電,還是有很多介面要釐清,舉個例子來講,像這一次的事故是在電廠裡面的開關站,其實開關站已經是屬於電網的設備,但它所在地在電廠裡面,如果要分拆公司,未來這個分拆就要做更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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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那你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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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我要講的是說,這個要怎麼樣來做妥善的規劃,我們可能要再多一點時間來做安排。第二個事情,如果做獨立電網的話,電網韌性要增加,它就不能在商言商,就會有更多其他的考量,從電廠出來的輸配電線,依照法令它是電源線,它屬於電廠財產,未來如果要做分割的話,確實我們需要把這個帳做得更清楚,因為韌性是整體的,但是公司拆開來就變成兩個不同的部分,如果有機會,我也願意跟委員做比較詳細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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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次長,我還是要很明白地告訴你,電業法有其依據跟規定,你這樣的講法就是在否定電業法的相關規定,你是在逃避,甚至不希望台電在你手裡分拆,這都跟原來我們在修電業法的基本精神有所違背,我想這一點我要特別在這裡跟你提醒。明年的1月事實上就是電業法修法的一個期限,台電就必須要分拆,就是發電、輸配電都要有獨立的公司。看起來到今天為止,台電是沒有這個準備,甚至於你現在很清楚地告訴我已經要提出展延的申請,也就是說你們根本不想要分拆。那我只是告訴你,你再怎麼展延也是兩年再加1年,也就是3年,3年以後你們還是要分拆,要不然你們就提出修法,就是你們不願意分拆,要不然看你現在的態度、你現在的說明,事實上你就是不想要拆,我只是提醒你不拆不行,電業法有很清楚明白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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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是,電業法有明定,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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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明文:不拆不行,我特別要跟你提醒,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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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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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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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s ["謝衣鳯","邱志偉","邱顯智","呂玉玲","曾銘宗","陳亭妃","孔文吉","高虹安","蘇治芬","蘇震清","陳超明","賴瑞隆","陳明文","楊瓊瓔","陳椒華","高嘉瑜","洪孟楷","吳怡玎","江啟臣","邱臣遠","洪申翰","邱議瑩","林岱樺","陳以信","蔡壁如","廖婉汝","賴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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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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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經濟部部長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針對「強化電網千億預算計畫」進行報告, 並備質詢;二、邀請經濟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首長、勞動部首長、交通部首長針對「產業類移工 引進之邊境及境內防疫政策」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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