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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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3時17分)次長好。針對國發會昨天所公布的2050淨零碳排路徑規劃,請問次長認為做得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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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曾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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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對,我們要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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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做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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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我們要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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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我覺得你們一定做不到。如果你說要做到的話,我建議你不要自己一個人扛,因為扛不起,但是有幾點我覺得你可以做。看到昨天這份報告我很失望,竟然連地熱都沒有放進去!尤其具有20GW發電潛力的本土地熱開發,竟然連一個字都沒有提到,次長是不是可以請國發會好好做功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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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整個計畫的文字當中有提到地熱,也有海洋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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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這是可以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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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確實有提到地熱,並不是沒有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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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整體的圖表竟然沒有把這部分放進去,這就表示他們並不重視,這部分可不可以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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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那是簡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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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其次,淨零碳排告訴我們一個很重要的產業升級觀念,這是我從事環保運動幾十年來第一次看到政府把產業升級的規劃放進來,也就是中鋼的原料改用廢鋼,請問次長,這可以趕快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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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這部分我們會加速來做沒有錯,因為國內的產業狀況也會與目前的市場狀況有關,國內鋼鐵業煉鐵時的碳排量屬於比較高的階段,究竟如何進行製程改善或產業調整,這些都是中鋼現在正在思考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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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本席認為這個問題很重要,也拜託次長針對做得到、可以大量減碳的部分趕快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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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後段是用廢鋼或廢鐵來煉鋼,其實國內有很多除中鋼以外的鋼鐵業也是用這樣的方法,它主要是用電,因為已經煉成了鐵,比較沒有氧化鐵,所以必須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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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細節部分我們後續再來看好了。 |
另外有一個很重要的減碳方式,就是長期用碳封存天然氣的方式來減碳,請問次長,這方面的成本不是很高嗎?你覺得這樣達得到目標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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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碳封存天然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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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就是用碳封存的技術來減碳,到2050年最終階段是淨零碳排很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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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委員是指用天然氣發電,但是天然氣要搭配CCS和CCU,是不是這個意思?應該這樣講,碳捕捉的價格關係到所有的做法和新的技術,它會隨著技術的演進和規模化而變動,這兩個因子會讓它的成本開始下降。除此之外,其實國外也有一些討論,包括在碳捕捉的設備上怎麼樣調整或共用,這也是一個方向。委員所說的成本問題當然都會是最後綜合考量的關鍵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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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本席希望經濟部能夠按照規劃路徑來做,剛剛本席提出幾個重要的點,經濟部可以做的就早點做,不要等到2030年才要開始做,那鐵定非常難達成目標。 |
再者,針對中火煤倉錐體墜落的問題,時代力量黨團發文給台電和國營會,請他們提供調查報告。台電表示已經把報告送給國營會,請問次長,這份報告是不是可以在今天下班前提供給本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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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我回去請國營會確定一下目前的程序進行到什麼地方,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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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的,謝謝。 |
另外,之前本席質詢院長時也曾經提到電業管制機關的問題,依電業法第六條規定,由經濟部所指定的電業管制機關必須辦理相關事項,因為部長說現在的電業管制機關是能源局,所以本席想請教能源局游局長,根據電業法第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能源局所負責的是哪些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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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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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局長振偉:報告委員,依照電業法的規定,在還沒有指定之前,經濟部為電業管制機關,能源局是主要幕僚單位,所以本條文當中的相關事項都是我們要負責監督管理的,為了執行這項工作,現在我們也組成一些委員會來協助進行監督,包括可靠度委員會、爭議調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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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的答案和部長說的答案不太一樣,部長說電業管制機關是能源局,但你現在卻說電業管制機關是經濟部,到底誰的說法才是正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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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局長振偉:部長講的沒有錯,能源局是經濟部下屬的三級機關,所以我們是幕僚單位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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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們不是幕僚單位,你們是電業管制機關,部長在質詢的時候是這樣答復的啊!現在你說你們是幕僚單位,那就不是電業管制機關,但部長卻說你們是電業管制機關。請問次長,到底誰是電業管制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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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誠如委員方才所言,部長提到的是由能源局兼辦這些業務沒有錯,因為我們現在沒有獨立機關,也就是沒有在經濟部以外的獨立機關,那個還沒有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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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2017年修法時很希望能夠有一個獨立機關,但是現在卻沒有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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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對,現在沒有獨立的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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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現在到底是由能源局暫代,或者他們只是幕僚單位?到底哪一種說法才是正確的?針對這些辦理事項,到底能源局是負責哪幾個項目?是不是可以請次長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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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包括監理、管理、執照核發、電力供需預測及規劃,這些都是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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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第一項是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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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都是,只有後面這一點不是由能源局負責,所謂「國營電業之組設、合併、改組、撤銷、重要人員任免核定管理及監督事項,由電業管制機關辦理。」,當然有關國營電業的部分,現在還是由國營會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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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這部分是由國營會負責?請問第一項至第八項全部都是由能源局負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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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所以能源局也成立了電力可靠度委員會,它要設算備用容量率等等,同時也設有爭議調處委員會,負責處理與電業用戶之間的爭議,這幾項業務是目前都有在進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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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次長的說明我不是聽得很清楚,可以麻煩將書面提供給本席嗎?到底哪一個項目是由誰負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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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不是由能源局辦理的項目當然就是國營電業的部分,這必須向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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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麻煩提供本席書面資料,然後我們再來追蹤電業管制情形到底該如何落實。在此也要拜託經濟部和能源局,目前綠電憑證交易由標檢局負責,內部風險管控單位由台電成立,能源研究單位分散於台電、中油、中研院、原能會。2017年電業法修法時,我們主張設立獨立電業管制機關,現在卻是由經濟部等相關部會主責,這部分是不是可以進行檢討評估?如果應該成立獨立電業管制機關,經濟部就儘速成立好嗎?否則部長可能也扛不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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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好的,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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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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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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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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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19-10 |
speakers | ["謝衣鳯","邱志偉","邱顯智","呂玉玲","曾銘宗","陳亭妃","孔文吉","高虹安","蘇治芬","蘇震清","陳超明","賴瑞隆","陳明文","楊瓊瓔","陳椒華","高嘉瑜","洪孟楷","吳怡玎","江啟臣","邱臣遠","洪申翰","邱議瑩","林岱樺","陳以信","蔡壁如","廖婉汝","賴香伶"] |
page_start | 467 |
meetingDate | ["2022-03-31"] |
gazette_id | 1115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51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經濟部部長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針對「強化電網千億預算計畫」進行報告, 並備質詢;二、邀請經濟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首長、勞動部首長、交通部首長針對「產業類移工 引進之邊境及境內防疫政策」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51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