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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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9時8分)請問朱秘書長,本院正在進行修憲的程序,有關公民權降低到18歲的部分也已經在院會通過,即將交由公民複決。接著,比較有共識的就是廢考監,我上次在這裡特別提到,是時程的問題,我相信這個議題越久會越有共識,到底立法院能不能在本屆把這個修憲案送出去?我們不曉得,但社會上的期待確實是希望考監能夠落實廢除,讓三權能夠分立,確立這樣一個中央的體制。我當然知道不管是考試院也好,監察院也好,大家相當的程度都是希望往前走,國民的意志是表現在憲法上,然而這樣一個高度共識,卻因為我們修憲的高門檻而卡在立法院送不出去。
不過在還沒廢考監之前,監察院的角色扮演和準備是很重要的,就像要廢考監,雖然我們不曉得是什麼時候,但至少要留下漂亮的身影,我覺得考試院、監察院兩院,臺灣邁向民主大國,在修憲的過程裡面,能夠留下這樣一個歷史定位。所以也請秘書長注意一下,你們準備好了沒有?因為看這樣臺灣民主的發展,有時候是偶然,當然也是必然的結果,但這個偶然的時間就不曉得是什麼時候。所以請問秘書長,監察院對這個有沒有規劃,或者你們的期待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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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監察院朱秘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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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回復委員的提問,貴院曾經在去年1月29日通過一個主決議,請本院在立法院召開修憲委員會討論,並且在通過廢監察院的修憲後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我們會遵照這個主決議辦理。
其次,關於剛才委員所垂詢的事項,本院還是秉持一向的立場,我們會尊重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的修憲進程,尊重全國民意的共識,也會依據110年通過的主決議來辦理。
關於第三點委員所垂詢的部分,在修憲廢考監的議題達成共識之前,本院還是會依照法律所授予本院的職權,不管是在監察權或是國家人權委員會在執行業務時,還是會努力推動,不敢有一日鬆懈,這是本院目前對外表達的立場,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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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我想監察院會繼續努力,朝野也會繼續溝通,現在已經成立修憲委員會,也有可能在本屆就提出來,當然,年底的大選時複決是來不及了,但是2024年可能有另一個機會,這也不一定。不過我想提醒監察院,希望你們有態度和準備,能夠注意到國民的觀感。
其次,談到監察院的立法計畫,最主要提到監察法,這個當然是你們主管的法令,因為這個會期是法案期間,對於監察法,有關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的行使,我們希望能夠儘快推動。這個會期朝野的氣氛比較好,雖然要進入年底大選了,不過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跟選舉、跟監察法方面比較沒有關係,所以我們應該可以靜下心來,也希望既然你們有心要推動,就不要拖太久,否則總統府要彰顯人權的意旨,這部分會受到影響。
另外一個是跟選舉比較有關係的「陽光四法」,也就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當然,主管機關不是監察院,而是內政部和法務部,我個人也參加過很多次的選舉,前幾次都收到監察院很多罰款通知,我也算是監察院的大戶,為什麼是大戶呢?不是我不會申報,是因為我誠實申報。當然久而久之,我們也知道一些避開監察院監督的方式,但我要提到的是,你們有沒有必要針對一些誠實申報者予以輕罰?我要講的是這個,因為對於惡意逃避的人,你不罰,也罰不到他;可是對於誠實申報的人,你輕罰,這樣似乎有違法令的意旨。我們立法就是希望大家守法,結果反而是守法的人吃虧,不守法的人占便宜,這也是背道而馳,我認為這部分有需要改善。
當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這兩個法確實有些部分沒有規劃到,比如我們現在打算要規範到直轄市、縣市議員,這個我認為有必要,因為現在很多藏污納垢,包括很多縣市議長都有黑金或是金錢介入,反而立法院的委員在媒體或大眾的監督上,因為是單一選區選舉,選風會比較好一點。其實現在縣市議長選舉都很困難,如果沒有龐大的資源或是金錢作後盾,是很難去選舉的,所以我覺得將縣市議員及直轄市議員納入財產申報有其必要性,至於怎麼樣申報?只要規範的合理、嚴謹,我們會支持,也希望監察院能夠提供意見,你們雖然不是主管機關,但可以提供意見。
關於政治獻金法,其實現在幾乎是每兩年就舉行一次地方或中央大選,選舉太頻繁了,因為政治獻金沒有規範上限,變成大家好像在花錢比賽,甚至是不是要納入政黨的初選,這個都可以考量。最主要是要讓政治能夠清明,讓大家能夠在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下競爭,而不要讓黑金污染到我們民主的環境。請教秘書長,針對陽光四法,你們能不能積極的溝通與促進參與,讓整個規範能夠更清明,讓從事公職的公職人員在競爭的過程中能夠平等、不要投機取巧?我想這個是很重要的。請秘書長回應。
發言片段: 4
朱秘書長富美:謝謝委員。關於委員所提問的幾點,包括陽光四法,剛才提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修正草案第六條和第二十條要增列直轄市、縣市議員財產申報資料應該公告,這一點行政院已經訂在這個月13日要審查,這是法務部函報的。至於委員剛才提到誠實申報的處罰要考慮輕一點以及政獻法的建議,我們會提供給主管機關。委員有任何的建議,我們隨時會彙整起來,後續有什麼進展也會跟委員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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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老實講,對於這一屆的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包括你的表現,在工作投入上我是給予肯定的,但是在考量考監兩院存廢的同時,人民會更睜大眼睛來檢驗你們的作為,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會強力的監督你們,希望你們能夠把事情做好,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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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在場委員人數已達3人,我們來確認議事錄。請問各位委員,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議事錄確定。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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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10
speakers ["陳以信","陳歐珀","曾銘宗","鄭運鵬","江永昌","黃世杰","林思銘","洪孟楷","楊瓊瓔","邱顯智","張其祿","陳椒華","劉建國","陳玉珍","游毓蘭","李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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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06"]
gazette_id 1115301
agenda_lcidc_ids ["11153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監察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53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