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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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0時42分)朱秘書長,剛剛有委員詢問監察委員針對NCC這個獨立機關行使其行政權一事,而您提到已經有兩位監委開始申請調查,還是只是要資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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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監察院朱秘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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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發函瞭解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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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他們發函瞭解的理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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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就是認為這個案子有需要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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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特別針對鏡電視的申請一案來發函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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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想函詢瞭解的是NCC審查鏡電視是跟臺灣數位光訊科技有限公司新聞台的申請案,疑涉洩密關說;還有年初才取得新聞台執照後,爆發高層內鬥等等,懷疑NCC有不當介入等情事,就相關的事項一起提出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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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發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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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一個是在110年9月3日函詢,去年9月7日有函復,現在還在繼續瞭解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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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朱秘書長,最主要的爭議點是,今年的1月19日NCC在第999次會議通過鏡電視的申請案,並且當中有7位NCC委員,除主委不投票以外,有兩位NCC委員具名不同意函,所以外界媒體報導很多,就說其實NCC委員也沒有都是同意的,甚至可能有超過半數是不同意的,但是在主委的主導之下,到最後還是同意了,所以這才是爭議點。換言之,去年兩位監委在9月3日函詢,那個時候都還沒有通過鏡電視的申請案,那時候還不是最具爭議的時候,現在是今年1月19日通過了鏡電視的申請案,並且在通過之後,不到兩個月內,他們董事會在開會不到5分鐘內就換人,即換了董事長,但10天之內他覺得自己不適任又再請辭,上禮拜又再換了董事長。所以現在的爭議點是今年1月19日之後才陸續爆發爭議,如果去年兩位監委對於NCC、對於鏡電視這件事情就已經有很高度的懷疑,本席當然更具體建議,現在就是監察院應該動起來的時候,因為連去年那個時候都有兩位監委同意過程有瑕疵,則現在是不是更應該採取動作?
尤其本席看到上個月底、3月28日,監察院有10位監察委員前往NCC考察、巡視,我們還想說,監察委員到NCC巡視,這是拿出尚方寶劍要斬貪官、斬污吏,而本席要講的是,所有的權力都一樣、一視平等,但是媒體報導主委的回應是,要加強手語翻譯跟落實數位平權。可是國人真正關注的重點,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以及現在電視台鬥得風風火火,我們立法院也是站在人民的立場要來把關、捍衛,但是看到NCC一個應該要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好像都沒有獨立行使職權,我們沒有辦法針對這個過程去做徹底的瞭解,可是監察委員有這個權力,但是監察委員在3月28日去NCC巡視,結果最後居然只是要求手語翻譯跟落實數位平權,這個落差會不會太大了?秘書長,那天你有沒有陪同前往NCC?沒有。是不是你回去後應建議監察委員,針對這個部分趕快進行相關的啟動?
甚至本席有看到,今年3月,也就是上個月,公視誤刪了一些影片,我就看到監察委員馬上申請調查,代表監察委員其實很關心、很重視所有社會上的脈動,我不相信過去這兩、三個月,關於新設新聞台的爭議,監察委員都沒看見!所以有沒有什麼不可告人之處?有沒有什麼不敢調查之處?請秘書長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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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先答復委員的垂詢,中央巡察法律有明定,這個跟他去調查是兩回事,當天是中央巡察並不是調查;第二點,委員依照憲法是獨立行使職權,剛才跟委員報告的是,就我們監察行政所知,委員在這個案子啟動、調查前階段或是其他階段,乃至於後續他調查的範圍,是否包括委員剛才垂詢的,就是今年1月份發生的事情,還有人事的更迭等等,這些都是委員獨立行使職權,也都是依據監察法所要保密的事項,這些我們也無由得知。誠如委員所講的,我們監察委員都有體察到社會的脈動,委員是不是會將其考量進去,會查到什麼部分,我在這邊是沒有辦法回答的,但是我相信委員應該會注意到相關的報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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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請秘書長帶回去跟委員好好的建議。
4月1日發生了東南水泥進行拆除工程時,因煙囪倒塌造成整個高鐵的停駛,連我們召委的行程也都受到非常大的影響。本席提醒一下,關於東南水泥拆除煙囪一案,本席查了一下資料,高雄市政府有一個左營高鐵門戶計畫,去年11月、去年9月陳其邁市長還帶了很多位政府官員到現場去看拆除計畫的啟動,代表這樣一個計畫其實是高雄市政府非常重視跟關心的,我們知道這種的拆除,一定會有相關的拆除計畫報給相關部門,並由相關部門督導,並審核它的拆除計畫是不是確實到位。可是秘書長也看到了上禮拜那個拆除的畫面,這個影片已在網路上流傳、怵目驚心,工程車旁邊好像也沒有維護,然後工程車的鐵球撞到那個煙囪後,煙囪本來應該往右邊倒,結果卻往左邊倒,造成後續整個工安意外,還好沒有人員傷亡。所以現在本席想強調的是,在這個過程當中,拆除有沒有按照拆除計畫來進行還是便宜行事,以及地方政府是不是應該要有督導之責,而沒有做到督導應有的實際作為?尤其這如果又是市政府高度重視的左營高鐵門戶計畫的一環,計畫裡面是希望把水泥廠跟煙囪拆除之後變成綠美化,以後高鐵進入到高雄的時候都變得煥然一新,所以種種的環環相扣下來,是不是監察院也應該要啟動調查,以瞭解在這個過程裡面,差點釀成重大工安意外、人命傷亡,是不是有人謀不臧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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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回復委員的問題,目前這個案子是由兩位委員發函瞭解、蒐整資料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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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發函?今天才第一天上班日,所以就是今天上午發函,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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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對,今天會發函。應該會函詢高雄市政府跟高鐵,委員剛才所建議的事項,我們也會轉達給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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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再麻煩秘書長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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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應該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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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剛才洪委員所談到的左營高鐵門戶計畫,請轉給目前要進行調查的監察委員做參考。
邱顯智委員質詢之後,我們休息5分鐘。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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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10
speakers ["陳以信","陳歐珀","曾銘宗","鄭運鵬","江永昌","黃世杰","林思銘","洪孟楷","楊瓊瓔","邱顯智","張其祿","陳椒華","劉建國","陳玉珍","游毓蘭","李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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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06"]
gazette_id 1115301
agenda_lcidc_ids ["11153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監察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53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