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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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11時45分)部長,國發會日前公布2050年淨零排放路徑,2030年時,包括市區公車、公務車都要用電動車,2040年時電動車要達到百分之百,所有的車都是電動的,請問電力夠不夠?有沒有估計所有的車輛都靠電力,一年大概需要多少的用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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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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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委員好。有,在推動電氣化的相關政策時,就有把電力需求估算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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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一旦全部的車輛都是電動車或是燃油的機動車比例非常小的時候,萬一大停電,或者我們的電力設施受到攻擊而無法供電時,我們的車輛不就沒辦法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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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因為電動車還有電池的問題,電池保有的電力可維持一段時間,所以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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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是,但是若長期電力癱瘓,假設對岸針對電力設施進行攻擊,電力癱瘓不是局部而是全面癱瘓時,我們的車就沒辦法行駛了,那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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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現在要增加再生能源也是有幫助,至少再生能源還可以就近去發電,這部分都有互相連動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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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對,我當然希望能夠達到理想的狀態,但是你要考慮如果出現特殊的、極端的狀況時,所以2040年雖然電動車達百分之百,但是也沒有禁油車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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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就是希望販售的新車都是電動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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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第一個,電夠不夠?第二個,如果發生極端狀況的時候,全部都是電動車,會發生我剛剛所描述的那種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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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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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行政院要求徹查關鍵基礎設施周遭潛在弱點,在經濟部責管的範圍內,大概有幾項關鍵基礎設施需要去盤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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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有,包括電、油、水都是我們重要的關鍵基礎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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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們主管的關鍵基礎設施潛在的弱點大概有多少?盤點的點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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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盤點的點還有分級,分核心區跟旁邊區等等,所以經濟部的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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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核心區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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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具體的數字我再跟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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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籠統的來看,核心區加上邊緣區大概有多少?是不是你們的權管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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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核心區的數量,我要看一下才能跟委員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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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事後再提供資料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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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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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盤點有沒有期程?你們的期程大概什麼時候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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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這個原來就都盤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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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我希望越快越好,盤點也要確實。另外,你們對鳳凰衛視祭出行政處分跟罰鍰,最後罰了多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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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它的重點還不是罰鍰,我們當時去年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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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當初罰多少錢?9月15日你們查的結果,它是中資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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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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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中資就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對不對?你們對它罰鍰多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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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罰鍰的金額不是很高,但是比較重要的是,我們當時要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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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半年之內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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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對,六個月內要改正,如果沒有辦法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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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停止或者撤回投資,或者改正,現在最新的狀況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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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它在前一陣子有跟投審會說,它要展延撤資的部分,因為清算會有相關人員的安排,所以他們希望能夠在5月14日左右可以完成這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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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Deadline就是5月14日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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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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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如果5月14日沒有完成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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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不行,那我們就會強制它,但是因為它主動說5月14日以前會完成相關的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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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好。今天我們討論企業購併法等修正案,企業購併法是商業司負責的,是嗎?蘇司長也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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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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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有企業界或是法律界的人士說,企業購併法應該加訂產業控股公司的專章,因為大部分是中小企業,關於產控公司專章這部分,商業司跟經濟部的基本立場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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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蘇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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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司長文玲:跟委員報告,他們有這樣的提議,大概是參考金融控股那邊的規範,可是因為金融業在國內是高度控管的產業,如果我們在這邊也訂定這樣的專章,對於這些非屬控管的產業,反而在併購上會更不利,所以我們其實是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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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會不利嗎?會有衝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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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司長文玲:對,因為要回到市場機制,金融產業比較特別,是高度監管的,但一般產業其實並沒有需要這麼高度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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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如果他們要上市櫃,中小企業難度比較高、門檻比較高,他們要去公發或上市、上櫃規模的問題會產生困難度,如果用產控公司,是不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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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司長文玲:因為訂了專法,的確要求就會更嚴,反而整個併購程序會更嚴,反而會更沒有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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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們針對產控公司專章有作成相關研究或討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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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司長文玲:我們過去是有研議過,但我們可能要再去蒐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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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我這邊要求經濟部是不是在一個月之內提出相關評估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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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司長文玲: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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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今天沒有辦法審,但我希望你們在一個月之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另外,剛剛有委員提到地熱,有關地熱的探勘開發,2025地熱開發容量目標一直下修,部長,這個原因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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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目前地熱探勘的情形確實是比較慢,前端探勘所花的時間非常久,探勘好了能夠開始往下挖,也需要技術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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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高成本、高風險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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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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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獲利也不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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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對,探勘以後到底能夠有多少地熱產生出來,確實要挖下去以後才會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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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所以法律規定不明確造成很多有意開放的業者無所適從,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現在要修法,我希望是不是可以納入地熱探勘開發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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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的,我們現在就是朝這個方向,我們想要訂一個專章針對地熱進行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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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進度怎麼樣?這個會期能不能送到立法院審查?我當召委,我來排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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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非常感謝委員,但是這個會期能不能完成,我回去再瞭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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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我覺得要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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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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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因為不斷下修,很多人希望把地熱探勘做為再生能源主要發電量之一,卻沒有相關的法去規範、去調整,那很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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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這個我們來加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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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關於這個部分,是不是儘快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草案送來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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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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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另外,今天也要討論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請問目前有幾家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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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洪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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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局長淑敏:跟委員說明,目前有5家,3家是管音樂的,2家是管錄音著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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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跟這5家集管團體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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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局長淑敏: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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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開過什麼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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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局長淑敏:我們有開過公聽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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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他們對行政院版本有沒有什麼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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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局長淑敏:針對董監事改選的問題,我們為了要解決萬年董事的問題,本來門檻是一次改選要改三分之二,但他們覺得比較小型的集管沒辦法達到門檻,後來我們就聽他們的意見,變成一次改選只要三分之一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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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所以這5家集管團體對院版都沒有特別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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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局長淑敏: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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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都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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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局長淑敏:因為我們都有跟他們溝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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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都有溝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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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局長淑敏: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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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關於企業併購,我再問一個問題,這次商業司沒有修正第十八條第三項、第二十七條第十四項及第十五項,針對保障小股東權益及剝奪股東表決權這兩個部分,請問商業司立場是怎麼樣?這個問題誰來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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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司長文玲:我要看一下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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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我說的是第十八條第三項、第二十七條第十四項及第十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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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司長文玲:跟委員報告,那兩條沒有修,不過我們現在對於這些小股東的權益其實也有保障,原來不同意併購的只有放棄表決權,但現在連投反對票,我們都可以要求請他買回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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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專委,你覺得如何保障小股東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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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蕭專門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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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專門委員旭東:目前在企併法現行規定裡面,上市櫃公司如果涉及併購,除了有相關程序的要求以外,事實上也還是要求上市櫃公司股東要有相關成數同意,整個併購才會完成,我想這就是我們在企業併購法同時會顧及參與公司的股東相關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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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所以還是可以保障小股東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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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專門委員旭東:當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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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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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我們中午不休息,延長開會時間。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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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19-11 |
speakers | ["邱志偉","黃秀芳","曾銘宗","蔡壁如","林楚茵","林岱樺","謝衣鳯","楊瓊瓔","孔文吉","高虹安","邱顯智","蘇治芬","陳明文","陳亭妃","陳超明","蘇震清","賴瑞隆","陳椒華","王婉諭","何欣純","高嘉瑜","李貴敏","呂玉玲"] |
page_start | 73 |
meetingDate | ["2022-04-06"] |
gazette_id | 1115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53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 院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 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 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蘇治芬等 29 人擬具「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 案、(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行政 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 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53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