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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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10時18分)部長好,工會又在抗議了,高鐵有事、臺鐵賠錢,臺鐵虧損了一千多萬元,這個帳到底要怎麼算?我想部長去跟工會說明清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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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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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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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我今天要請教一個問題,我們現在要修這個法,當然執政黨可以以多數來強行通過,但本席還是覺得很奇怪,所以我們在這裡討論一下。現在就短期負債1,484億元,部裡說設立特種基金來處理,那長期舊制退撫金的負債654億元由交通部逐年編列,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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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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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遞延負債1,909億元,由政府每年認列補助收入,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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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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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既然這兩樣都可以由政府來編列或認列,那為什麼短期負債1,484億元不能由政府來承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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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的確這個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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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不是,如果部長沒有一個清楚的說法,就難杜悠悠之口,為什麼你對同樣的負債用三種方式去處理?所謂應付貨款,就是用一般支付程序處理,你現在用三種方式處理,本來只要用一種方式就可以解決,但是你卻要用三種方式,我們實在是不懂,為什麼長期舊制的退撫金負債跟遞延負債可以由政府來處理,但是短期負債要成立基金來處理?所以本席就順藤摸瓜,我現在看到這個法案裡面有所謂的資產取得,就是由政府作價、投資、贈與、補助、出租,以無償方式提供公司營運所需資產,有利增裕公司營收,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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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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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那要怎麼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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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跟傅委員報告,我剛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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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部長,到底要如何規範?本席上次有提過,你可能會高升,你不是永遠都在當部長,這要如何規範?好,你們前面在講設置目的就是由行政院長所提出的安全、安定、轉型這三大目標,在這三大目標裡面,公司化跟非公司化的待遇到底有什麼差別?這是第一個;第二個,退撫制度有何不同?第三,獎懲制度有什麼樣的辦法?第四,營運效益要如何提升?再來就是要如何達成安全、準點?可是在這裡面都沒有講清楚。臺鐵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有規定公司的業務內容和範圍,臺鐵得視業務需要設立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機構。臺鐵公司的業務包括辦理相關附屬事業,所謂的附屬事業有沒有限制範圍?臺鐵得視業務需要設立其他分支機構,何謂視公司業務需要,公司需要的是什麼?都沒有講清楚。而且本席感到很好奇,在公司化以後才能引進SMS這樣的管理機制、安全管理系統,現在不能引進嗎?我們覺得很奇怪。還有要對法令鬆綁,加速資產活化,健全財務結構,這些都是貴部寫的東西,我實在看不懂,以我的程度,我從15歲出社會到今天,擔任9年的縣長、4任立委,我還是看不懂你們在寫什麼。你們內部到底要的是什麼?
本席剛剛已經提出來,你們對負債有三種不同的處理方式,明明用一種方式就可以處理,為什麼要成立基金?我看到這裡規定要排除國產法第二十八條、第六十條及土地法第十四條的限制,你們說這樣才能活化經濟、提高土地強度及公共設施配置效益,活絡民生經濟,提升生活機能,轉虧為盈。如果照貴部所寫的,就是要照這樣來成立臺鐵公司,部長,你等於是在打臉財政部、打臉行政院,這些非營運資產本來就是歸財政部,現在貴部要自行來處理,那是不是表示由財政部處理這些國有資產是有問題的,活化的效率比交通部差?所有行政院公職人員處理國有資產的效能比交通部差,所以必須交給交通部來做嗎?本席實在看不懂為什麼要這樣做。還有,未來這個公司是不是要釋股或是不得釋股,這個公司的資本額到底是多少,是暫定多少億?本席不會今天在這裡問完就算了,這裡規定要排除土地法第十四條,土地法第一項第十款是規定「其他法律禁止私有之土地」,你們現在排除了,就讓這些非營運資產可以變成私有、可以解禁,你等於是在挑戰整個行政院,只有交通部會活化土地,只有交通部才知道怎麼運用,其他部會都不曉得。而且還排除國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八條有規定「但其收益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者,不在此限。」所以表示你們可以用在非本業,也可以處分。國產法第六十條有規定「其贈與行為以動產為限」,所以現在又可以適用不動產。部長,我覺得這個貓膩太大了!我們來回顧一下,現在水利會收歸國有,我們看到有太多的問題,像臺北市的七星水利會、瑠公圳水利會,這些土地資產是如何被拋售出去?像仁愛路福華飯店旁邊最精華的一塊土地就是這樣搞出來的。在這中間經過多少人下去綁,經過多少人下去弄,才把水利會收歸國有,把這個土地弄出來。我們所有各縣市的火車站都是在精華地段,現在交通部要用非本業的方式去處理這些資產,排除土地法第十四條、國產法第二十八條和第六十條,你們等於是對非本業也沒有專才,然後現在要逾越整個行政院專責單位,要自行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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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傅委員,我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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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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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財政部的國有財產署管了很多土地,在我們開會討論這個公司條例的時候,財政部也有參與討論,它以後是交給臺鐵公司,臺鐵公司的資產開發是要成立資產開發處,專門來處理這整個資產開發,那這個資產開發是它自己的資產,並不會去抓到什麼縣政府的部分來,除非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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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本席當然知道,你去處理到哪一個縣市政府的土地,他們都不會給你嘛!現在就是很簡單,國產就由國家來處理就好了嘛!為什麼交通部既非本業也非專業,為什麼要由你們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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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不是,對臺鐵公司以後營運資產的這個處,我希望是由很專業的人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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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但是你們不要逾越你們的本業嘛!為什麼要一國三制,對不對?像長期舊制退撫基金、退撫負債是由交通部編列,遞延負債的1,909億元也是政府編列,那為什麼短期負債就偏要成立一個基金把所有的資產拿出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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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因為政府本身能拿出來的比較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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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因為時間已經到了,對傅委員講的,部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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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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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部長,很多人並不是這麼專業,包括貴部也好,包括立法院也好,本席終於專心的看了你的報告,發現有這麼多問題,沒有看到的還更多,部長,如果你真的沒有辦法解決的話,交通部要超越所有的部會,超越整個行政院理財的能力,本席高度的質疑你們能不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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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那是行政院討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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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這不是行政院討論的結果,行政院沒有其他專責單位在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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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但是他們覺得由臺鐵成立專業的單位來處理會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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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不好意思,傅委員,時間已經到了,部長再找時間向傅委員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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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我針對一些細節再找時間跟傅委員報告,這裡面有很多細節,我知道委員很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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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部長,不要像農田水利會一樣就開始把土地搬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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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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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這麼多派系相準這些土地,一塊一塊就弄出來了,我們都知道這中間的貓膩在哪裡,但是部長不能這樣做,這樣會有愧於良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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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不是,它未來是國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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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但是它土地是怎麼釋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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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就謝謝傅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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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關於細節,我再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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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排除土地法、排除國產法的限制,部長,這樣是不行的,請你多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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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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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23,36-1
speakers ["林俊憲","陳椒華","洪孟楷","劉世芳","李昆澤","趙正宇","黃世杰","傅崐萁","游毓蘭","劉櫂豪","陳素月","江永昌","魯明哲","林思銘","劉建國","許淑華","邱顯智","林奕華","邱臣遠","高嘉瑜","孔文吉","廖婉汝","張其祿","賴品妤","蔡易餘","陳以信","許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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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07"]
gazette_id 1115501
agenda_lcidc_ids ["11155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行政院函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案
agenda_id 11155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