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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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12時4分)謝謝主席,部長好。公司化的目的最重要的還是顧客、乘客的安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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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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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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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應該是公司化最主要的目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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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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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我這一次看整個草案,覺得是你們要賣土地方便,這是我的看法,我要就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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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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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有關這個設置條例,我今天有聽到您答詢法案時提到,你們是參酌三個設置條例嘛!最主要是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沒有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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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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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能不能請問一下部長,臺灣港務公司在精華區有土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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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港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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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港區是精華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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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有很多地方是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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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港區不算精華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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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高雄港旁邊那個都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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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那邊不太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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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海岸第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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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好,但是他們有賣土地嗎?我想那都是他們需要的地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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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現在國營公司很少賣土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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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那是他們需要的地方嘛!我為什麼會這樣問?這次的法條我先唸給你聽,你在第三條規定「其他經交通部核准或委託之業務」,我想應該就是場站開發嘛!或是可能有其他的部分,但是你看董事會的職權寫到「土地及房屋處分之審議」,也就是你可以處分土地、房屋,當然要報請交通部核定,裡面有規定土地及房屋之處分。
最重要的是在第九條,直接排除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你知道第二十八條的內容是什麼嗎?你排除第二十八條就代表你可以賣土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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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過去臺鐵大部分是用出租或是等促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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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出租或是促參當然是可以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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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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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問題是法條上面是寫可以處分土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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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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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可以賣土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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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但是國營公司賣土地要送到交通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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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如果這樣,那我請問一下,這還不是叫公司,鐵道局是我們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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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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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鐵道局在108年還賣出高鐵用不到的土地,這件事情你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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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那是促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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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連鐵道局都可以賣啊!你們講是標售啊!是標售喔!那就是賣土地啊!所以連鐵道局都可以賣土地。你今天告訴我公司化之後不會賣土地,可是依照法裡面的規定,你就有權利賣土地啊!抱歉,這樣講可能不敬,因為你們可能沒有這樣想,但是我覺得像五鬼搬運,把原來國家的土地變公司的土地。就算是百分之百國有的公司,你在處分土地上的彈性變成非常大。
我再舉一個例子,等一下你可以回答我。中山女高那邊的職工宿舍,你知道要如何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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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知道。基本上,這個先收回來,現在已經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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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啊!你知道那一塊地多大嗎?如果用住都中心的資料,裡面有被匡為歷史建物的部分,但是光那一塊地,你們所有的就占1萬285坪這麼大,光那一塊喔!本來住都中心打算要都更,我還不算你們還有延伸到可能是松山的京華城那邊,光住都中心匡起來,要做公辦都更就大到1萬285坪,都是鐵路局的土地喔!所以我要跟你講的是,法條參酌別的也許可以,問題是我剛剛講港務公司不會有那麼多精華區的國有地,可是你們在法裡面給這麼大的權限,可以處分土地耶!部長要不要先回應一下,還是承諾?但是你現在承諾,這個承諾會不會跟著你的任期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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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跟林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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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到底活化資產的目的包不包括把土地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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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現在原則上不賣土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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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原則上?有三個字叫「原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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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的確現在國有財產法鬆綁以後可以賣土地,但是國營公司賣土地的程序還是要往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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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可是我說連鐵道局都可以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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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鐵道局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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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告訴我臺鐵公司未來不會賣土地,法律給予它這麼大的授權,我是不太相信,因為首長會換人,法不會變啊!這個法的修訂開這麼大的門,我認為有很大的問題,所以請交通部回去檢討一下,看怎麼樣把這部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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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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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些土地也許你要做資產活化,這個東西可以考慮,但是你不能連處分土地都包括在裡面,這一點我就不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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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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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部分看法到時候怎麼修,我們再做一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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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謝謝林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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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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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23,36-1
speakers ["林俊憲","陳椒華","洪孟楷","劉世芳","李昆澤","趙正宇","黃世杰","傅崐萁","游毓蘭","劉櫂豪","陳素月","江永昌","魯明哲","林思銘","劉建國","許淑華","邱顯智","林奕華","邱臣遠","高嘉瑜","孔文吉","廖婉汝","張其祿","賴品妤","蔡易餘","陳以信","許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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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07"]
gazette_id 1115501
agenda_lcidc_ids ["11155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行政院函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案
agenda_id 11155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