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22

發言片段: 0
陳委員明文:(9時16分)主委好!今天我們審查農業保險法第十條,主要是在討論保費的補助比率問題,這一條主要是第六年開始就要以60%為上限,第一年到第五年是75%,國民黨現在所提的版本,主要是希望未來能夠就所謂農業發展去做調整等等,事實上這種文字比較不是法律術語。我今天主要在看的是,如果現階段的60%被修改的話,恐怕未來很多公務人員會很難去拿捏,所以我個人還是覺得維持現階段。當然條文的修正到底哪一條最適合農民,我並不瞭解,請教主委的看法,你認為現階段的現行條文比較適合?還是國民黨提出的修正條文比較適合?請簡單說明一下。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發言片段: 2
陳主任委員吉仲:跟委員報告,關於委員講的這個部分,其實在現行的第十條的條文,或是曾委員等19位委員提案條文的文字,這兩個版本對目前農委會在執行上都不會造成任何的困擾,這是第一個。另外,我們的保費補助平均是在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我特別把所有的品項整理了。為什麼這個部分會訂在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是因為全世界每個國家在執行這個部分,一般都用二分之一為原則。再者,在原來的條文裡面就有授權農委會,如果是強制性的,像我們水稻收入保險的基本型,今年是強制性的,或者是我們的豬隻死亡保險也是強制性的,這個強制性的保險的保費補助就沒有受到前面75%或是60%的限制,所以對這個部分我才會說……
發言片段: 3
陳委員明文:我懂,你的意思是修法沒有什麼關係就對了,我現在是擔心陳主委不會永遠當農委會主委,可能什麼人都會來當主委,所以條文才是有憑有據。
發言片段: 4
陳主任委員吉仲:對。
發言片段: 5
陳委員明文:我擔心的是如果條文的文字不精準,將來公務人員處理上恐怕會有問題,如果以75%或是60%,這在文字上就很清楚。如果修改成所謂農業發展可以自行調整,這個就覺得比較寬鬆,當然未來怎麼樣是最適當的,我想等一下我們委員也會做討論,我只是先提出來。
我想要先跟主委探討的是,3月24日行政院蘇院長已經拍板定案了,就是已經核定從今年第一期的稻作開始推動水稻收入保險,沒有錯吧?
發言片段: 6
陳主任委員吉仲:沒有錯。
發言片段: 7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全臺灣21萬戶的農民一定要納入基本險,這些保費都是由中央補助,沒有錯吧?
發言片段: 8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
發言片段: 9
陳委員明文:如果全部納入保險的話,我要問一下,到底對象為何?是針對人還是對土地?是對佃農還是對土地所有權人?
發言片段: 10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針對種水稻的農民,如果地主跟務農者是同一人,那就是他。如果是代耕者,其實也就是實耕者,所以我剛才講的意思……
發言片段: 11
陳委員明文:所以你的意思是對實耕者嘛!
發言片段: 12
陳主任委員吉仲:對。
發言片段: 13
陳委員明文:這要講清楚,就是對實耕者。
發言片段: 14
陳主任委員吉仲:對,因為是他投入成本,所以如果有任何的損失,當然是由實耕者領回去。
發言片段: 15
陳委員明文:那你現在說基本險跟加強險又不一樣,加強險未來就是中央50%,地方政府40%,農民10%。
發言片段: 16
陳主任委員吉仲:加強型的部分原則,我們出一半,即50%,農民出10%就等同有六成的保障,這是第一個。有些地方政府要加碼,但加碼不能超過四成,因為農民至少要出一成。
發言片段: 17
陳委員明文:我現在所要講的是,中央出50%,農民出10%,剩下的40%是地方政府?
發言片段: 18
陳主任委員吉仲:不一定,每一個縣市的作法不同,所以這部分我們尊重每一個縣市。
發言片段: 19
陳委員明文:以後我們就跟農民講,中央50%,農民只要10%,這個保單就生效,就是只要加10%就是可以保加強險了,是這樣講嗎?
發言片段: 20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沒有錯。
發言片段: 21
陳委員明文:那我要問一下,現在基本險都是由中央補助,到底有沒有年限?要補助到什麼時候?
發言片段: 22
陳主任委員吉仲:沒有啊……
發言片段: 23
陳委員明文:沒有年限?我的意思是……
發言片段: 24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這個我要講清楚,如果颱風造成農民20%的損失,他是領1萬8,000元,現在把他原本領1萬8,000元轉成基本型,所以本來保費就是要我們出,因為如果今天農民損失20%……
發言片段: 25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嘛!所以……
發言片段: 26
陳主任委員吉仲:所以沒有年限。
發言片段: 27
陳委員明文:沒有年限嘛!未來保險就是會實施下去,不會變成是部分補助,不會嘛!
發言片段: 28
陳主任委員吉仲:不會、不會!因為那是從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轉過來的,本來就是農民的權益。
發言片段: 29
陳委員明文:保費的經費來源就是從這裡來。
發言片段: 30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的。
發言片段: 31
陳委員明文:每年3億元天然災害基金這條錢來轉做基本險的保費,沒有錯吧?
發言片段: 32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的。委員,原本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是行政院主計總處特別撥款給我們,現在轉成保險,如果要理賠也是透過我們的保險基金這個部分來理賠。
發言片段: 33
陳委員明文:現在基本險的保費由政府來補助,當然會促進農民參加農業保險的意願,提高農業保險的覆蓋率,我們都很盡力。現在就是說,加強險這個部分,如果稻米減產超過5%就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
發言片段: 34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這是政府做的政策性收入保險。
發言片段: 35
陳委員明文:要怎麼算可以得知加強險能夠確保農民水稻收入會相當或是優於繳售餘糧?你們是怎麼算的呢?你要讓我知道,我回去才可以說服農民。
發言片段: 36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很不好意思,這真的是我們的問題,我們在之前年底辦一百多場的說明會。加強型很簡單,如果損失超過5%以上就可以獲得理賠。第二,有關理賠的價錢……
發言片段: 37
陳委員明文:因為時間關係,請你提供書面給我。
發言片段: 38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
發言片段: 39
陳委員明文:我還是要替農委會到地方去做宣導啊!
發言片段: 40
陳主任委員吉仲:感謝,理賠的價格比保證價格更高,所以某種程度是可以保障農民一定的收入。
發言片段: 41
陳委員明文:最後一點,我們今天修農業保險法第十條的規定,政府補助農民的保費上限是75%,但是水稻的加強險才50%,難道不能有一種情況,比如第一年到第五年不要是50%,同樣也是75%,這樣不行嗎?如果這樣的話,等到第六年,整個都實施的差不多了,你再降回50%,我想這個也無所謂,是不是你先在第一年至第五年的部分先調高到75%,這也沒有違反農業保險法啊!
發言片段: 42
陳主任委員吉仲:感謝委員站在二十幾萬種植稻米的農民福利的角度提出這個建議,但我們是站在另外一個角度,因為才剛開始,我們認為用50%最好,第二個原因是希望種植水稻的面積可以控制在一定的水準,如果提高……
發言片段: 43
陳委員明文:其實經費不多啦!我計算了一下,基本險就是中央全額輔助嘛!
發言片段: 44
陳主任委員吉仲:沒錯。
發言片段: 45
陳委員明文:加強險的部分,你現在說50%,農民自付10%的話,另外的40%也不知道地方政府要不要幫忙負擔……
發言片段: 46
陳主任委員吉仲:不一定啦!
發言片段: 47
陳委員明文:所以我現在要跟你說的是,不如就很清楚的,你們就提高到75%,未來農民自付5%也好或是10%也好,其他的就由地方政府負擔,這樣地方政府的意願會比較高,我覺得這樣才能鼓勵更多農民參加加強險,以提高其覆蓋率。主委,這樣是不是會比較明確?
發言片段: 48
陳主任委員吉仲:感謝委員的建議,我們來評估看看,好嗎?
發言片段: 49
陳委員明文:討論一下啦!好不好?嘉義也是水稻的主要生產地,所以我希望你們對於這個部分能夠好好的去討論一下,來照顧我們農民。
最後一點,我主要是要再一次的詢問主委有關茶葉總場的部分,上一次我有提到,你是說因為總場的土壤關係,所以有在討論是不是要搬移。請問主委,現在到底定案了沒有?
發言片段: 50
陳主任委員吉仲:向委員報告,應該是這個月會定案。第一,我們認為在總場的部分,行政單位與試驗場地某種程度都在嘉義,但不一定要在同一個地方,所以我們可能會朝這個方向,就是行政建築物與食農教育場域、要促銷整個茶葉農產品的,同樣在台18線,就是我們之前有去看過的那個地方,但是種茶的試驗場地可以在嘉義比較適合的地方。
發言片段: 51
陳委員明文:好,我再重複你所說的話,你認為行政大樓跟食農教育中心繼續維持在蘇院長宣布的那個地點,沒錯吧?
發言片段: 52
陳主任委員吉仲:沒錯。
發言片段: 53
陳委員明文:其他所謂的茶葉試驗場,你再……
發言片段: 54
陳主任委員吉仲:找個更合適的地點。
發言片段: 55
陳委員明文:合適的地點,離行政中心、食農中心不遠,大概十幾分鐘的車程,但是不離開嘉義為限,大概是這樣?
發言片段: 56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
發言片段: 57
陳委員明文:我是希望這樣,既然蘇院長在那個地點正式向嘉義鄉親宣布了,就不要再更動了。
發言片段: 58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同意。
發言片段: 59
陳委員明文:我想今天我的質詢就等於你已經定案了,是不是這樣講?應該這樣講沒有錯吧!就是行政大樓跟食農中心繼續維持在原來蘇院長宣布的地點,沒有錯吧?
發言片段: 60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大方向是這樣。
發言片段: 61
陳委員明文:沒有錯啦!
發言片段: 62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啦!大方向是這樣。
發言片段: 63
陳委員明文:我們確定一下嘛!這樣才不會每次都要問這個議題,我今天特別要向你詢問的是這個重點,至於試驗場的部分,我們在嘉義山區再找適當的地點,譬如大埔美離番路也差不多才一十、二十分鐘的車程,其實也不會太遠。我是覺得分開,原則上我們同意,但是不要把它移掉,不要你們自己的問題變成嘉義縣的問題,你們農委會內部有什麼問題,我也不知道,不然怎麼會……
發言片段: 64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這個你之前就已經問過了……
發言片段: 65
陳委員明文:說句比較失禮的話,土壤的問題其實是農委會最專長可以解決的問題,怎麼會變成是我們嘉義的問題,我是覺得很奇怪,所以我還是希望原則上這個地點就不要再改了,好不好?
發言片段: 66
陳主任委員吉仲:好。
發言片段: 67
陳委員明文:好,謝謝。
發言片段: 68
陳主任委員吉仲:謝謝委員。
發言片段: 69
主席:請林委員岱樺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46
meet_id 聯席會議-10-5-19,20-1
speakers ["謝衣鳯","曾銘宗","陳明文","林岱樺","邱議瑩","賴瑞隆","林楚茵","郭國文","林德福","賴士葆","沈發惠","李貴敏","邱顯智","邱志偉","高虹安","孔文吉","蘇治芬","楊瓊瓔","蘇震清","張其祿","高嘉瑜","陳超明","廖婉汝","陳椒華","江啟臣","呂玉玲","陳亭妃","劉建國","鍾佳濱","羅明才","湯蕙禎"]
page_start 63
meetingDate ["2022-04-11"]
gazette_id 1115601
agenda_lcidc_ids ["11156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財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農業保險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56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