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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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11時59分)副部長,為了落實部長「處處皆戰場、時時都訓練」的政策,從去年開始就恢復戰備部隊的偵巡訓練,逐步推動戰備部隊戰砲甲車營區外偵巡,視情形還要再擴大完整部隊跨作戰區的機動訓練,以展現軍威。不過我要請教副部長,今年到現在國軍的戰車、甲車在執行戰備偵巡的時候,到底發生幾起意外?現在才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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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柏副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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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根據我的統計資料,從年初到現在大概有10起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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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3月1日的資料才5起,你現在講已經到10起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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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根據統計數字,已經到10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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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OK,你這樣講很誠實,很不錯。戰備偵巡核心的概念,其實是要讓各作戰區的戰備部隊、快反兵力,在平時就能夠熟悉戰時的任務,掌握機動路線和戰術的位置,要實兵演練,將這個路線完整的走過,累積實戰的經驗,進入戰術位置或防務目標時,能夠針對想定的狀況實施演練,使部隊掌握並趨於精熟。在這種狀況裡面,我們現在還是平時。
副部長,我再講一個數據,我們有保險,有理賠,理賠申請的案件裡面,你們之前提供的資料還沒有這麼多件,這四年裡面有12件的保險理賠申請,你說今年就10件了,我還沒有完整的資料。以前你提供的資料四年12件裡面,有10件的過失責任都歸屬於軍方,事故的原因就是轉彎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未注意車前狀況、變換車道不當、迴轉不當、轉彎未禮讓直行車。你看這一張照片,你覺得戰車裡面的駕駛員看得到前面這些機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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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他在裡面視角是有死角的,但是整個戰車的工作分配有人觀察,比如說上面有通信裝備,叫他走或往哪裡走,他會互相通信,只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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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但是我要跟你講的意思是,過去四年12件都歸責於軍方,平時在一般道路上,交通繁忙地區的大馬路、小馬路不交管,在這種狀況裡面,連基本的道路規則都沒有遵守,未保持距離、操作不當、變換車道不當、迴轉不當等等。其實你們陸軍還是有戰備偵巡道路使用和機動安全的規範嘛!你們還是有自己的安全規範,不要說普通道路的交通安全規範,你們也有你們的安全規範,包括機動路線選定和勘查要先趕快找,然後要找適當的,因為你平時就要演練嘛!你要利用所有的道路時,要避免交通流量大的路段,所以你要選定路線跟勘查。
第二個,你們要函文地方警察機關協調憲警單位實施交管,然後在車隊前面、後方要派遣引導和戒護的車輛,這個是你們內部自己的安全規範,而且機動前兩週要辦理安全裝載示範講習、召開風險控制會議,要對道路現況進行兵棋推演、複訓,駕駛要簽證。我現在問副部長,戰備偵巡每天都在道路上做,戰車也曾擦撞單線道狹小路上的電桿,這種道路這麼小,你們有現勘嗎?場地、路線有選定、現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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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當然有。您講的這些問題,事實上,這個任務型態一定是很嚴謹的,一定有現勘,然後一定有先期的道路規劃,甚至於通知地方的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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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副部長,你錯了,「靠北長官」裡面,戰備偵巡的士兵反映什麼你知道嗎?我們比廟會遊行還不如,別人廟會遊行還可以封街,不然還有交管擋住優先走,我們呢?執行戰備任務是我們的工作沒錯,但是平常正常的白天時間怕擾民,所以換凌晨;平常大馬路怕擾民,所以換小路。他的意思是,你來開開看,大半夜沒睡覺又開小路,當然這一張照片是在車子很多的地方。在這種狀況裡面,很多就是怕交管擾民,所以的確不是每個都有申請交管,然後讓戰甲車跟民車一起行駛在道路上,的確是有這種狀況啊!並不是你講的一定有,有嗎?要不然你提供資料,說明每天都申請、哪幾個單位有配合交管,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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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我要跟您報告,在道路優先使用權來講,我們今年1月30日也向交通部提出國軍在戰備活動的時候,有沒有道路優先使用權?我想這應該要尋求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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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沒關係,我的意思是,在決定有沒有優先權以前,我們還是要注意安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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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當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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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說到今年才4月就發生10件,而且大多數的意外都歸責於軍方,我們還不到戰時就造成這麼多人民財產的損失,在這種狀況裡面,該有的制度管理要管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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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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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當然一般道路民用汽車要有駕駛執照才可以當駕駛,但是戰車駕駛是沒有規範的。除了規定駕駛時數以外,請問一下,履帶戰車的駕駛是否必須要持有民間小客車的執照?甲車是必須要的,可是開戰車的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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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我請陸軍參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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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章參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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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參謀長元勲:之前因為我們認為戰車的強度比較高,所以沒有律定一定先要有,但是現在已經納入後面的部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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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因為我們每天都在戰備偵巡,每天都在一般道路上,結果戰車的駕駛沒有一般民間小客車的駕照,他搞不好連道路交通規則都還不清楚,他不知道直行車優先,你們又沒有交管,沒有交管的話,在不知道直行車優先的情況下,一下子撞到人家的車子,一下子把電線桿整排拉掉等等,所以你們要更新裝甲兵訓練指揮部的召訓實施計畫,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及道路交通標誌、號誌。你們既然要在馬路上,每天都要戰備偵巡,就要先教育好,制度要先規劃好,我們希望你可以趕快改善。針對具備道路、馬路交通小客車駕照或是認識交通安全規則才可以開戰車上路,你們什麼時候可以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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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我們在進行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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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儘快啦!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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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儘快做,而且這個事情是必須馬上做的,謝謝委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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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我們也希望你們改進。最後,戰甲車經常要上道路,每天都要上普通道路,但是一般人不瞭解。我們知道戰備偵巡這麼頻繁,可是戰甲車的視線死角很多,看不到前後左右的車輛,如果經常發生問題,然後又沒有申請交管的話怎麼辦?所以我們還是應該補強,要教育一般民眾──開車的人及一般用路人,要跟戰甲車保持適當的距離,避免不必要的意外發生,但是要透過哪些管道教育民眾,讓大家知道?摩托車就直接開在甲車前面,他看起來像是知道甲車駕駛根本看不到前面嗎?我認為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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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這個我馬上下去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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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而且內輪差的問題跟大貨車一樣嚴重,如果騎機車人的不知道內輪差,也不知道開戰車的人看不到他怎麼辦?如果他知道的話還會停在前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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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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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對,所以要透過管道趕快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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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我們會在這方面加強宣導。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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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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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委員提出建議,其實這個非常重要,這是國防部應該注意的議題。我問一下,開裝甲車要不要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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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參謀長元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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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要專門的駕照嗎?他沒有考一般的交通規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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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應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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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甲車要一般執照,但是戰車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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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請國防部改進。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蔡委員易餘、高委員嘉瑜、張委員其祿、孔委員文吉及何委員欣純均不在場。
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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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35,36-1
speakers ["羅致政","林昶佐","溫玉霞","趙天麟","邱臣遠","吳斯懷","蔡適應","江啟臣","游毓蘭","廖婉汝","陳歐珀","陳以信","王定宇","江永昌","何志偉","林思銘","陳椒華","劉建國","楊瓊瓔","湯蕙禎","林淑芬","林靜儀","劉世芳","黃世杰","馬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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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11"]
gazette_id 1115601
agenda_lcidc_ids ["11156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56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