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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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10時38分)個人專戶的改革是上一次年金改革就確立的方向,為了國家財政的永續發展,本席是支持這個大方向的,只是有一些隱憂還需要跟相關部門好好做討論、做釐清。首先我必須說這個法案的審查實在是太趕,所以主席也很英明,把逐條審查延後,然後要先開公聽會。明年就要上路的這個重大政策,今年3月才送來立法院,而且也沒有事先跟各位委員說明,我覺得這個部分確實是有一些疏失。針對今天的法案詢答,本席要就法案的幾點疑慮跟各相關部門來做討論,希望透過討論能更明朗,我們再來進行下一步。
首先,教職人員最關心的就是推出新制的同時,也不能忽略舊制公教人員的權益,本席知道教育部其實已經在規劃修正退撫條例第九十八條,明定個人專戶新制造成的財務缺口,將由政府分年編列預算補助,表示政府有心要解決這個問題,這個很好。但是行政院給立法院的報告,以及法條本身都沒有寫清楚到底要怎麼計算,真的能完全確保舊制人員的權益嗎?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部長來做一些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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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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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想詳細的資料,我們會提供給委員參考,未來包含在審議條文的時候,我們也會據此來說明。新制往這個方向確定提撥後,人員就不會再進到原來的舊制體系,確實會造成基金財務的影響,這部分我們有推估,如果以逐年新進人員的方式,可能會產生的財務缺口數據,我們有一個詳細推估的金額,這個也用一定的長度在做計算,會給委員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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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接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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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些就會用第九十八條的修正,就是要再來做回補,這一定會對舊有的基金產生財務缺口的影響,政府在這方面一定要透過立法才能夠確實來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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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還有幾個法條要跟部長來做一些釐清,在個人專戶的退撫新制第六條有規定,由政府機關代表、教職員代表及專家學者來組成監理會,這個監理會本來就應該要有公正性、代表性,而且這是攸關教職人員的重要權益,所以更需要有足以代表教職員的人來參與,所以本席在這裡建議,「教職員代表」能不能寫成「教師組織代表」,因為過去教育部很多相關的會議,其實也都是請教師組織代表來參與,所以這個部分部長是不是可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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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目前整個院版的設計,就是管理的這部分,未來是由原來銓敘部的基管會來進行委託,這是管理的部分。那監理的部分,因為教育部現在有私校的監理會,過去這10年來在私校退撫新制的監理各方面都有相當的成效,這個我想委員也瞭解。在組成上面,實務上教育部過去對於教職員等相關教育夥伴的意見徵詢,其實都很重視,教師組織代表也會來參與。至於法條上的設計要怎麼樣,在條文審議的時候大家來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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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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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管怎麼樣,我想具有代表性的人參與,我想這個對於決策其實會更好啦!對於政策說明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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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當然,因為你只寫「教職員代表」,或許你還是會去請「教師組織代表」來參與,只是說寫「教職員代表」的空間太大,可能就是隨便去抽一個某某國中的老師,或是某某國小的老師,我覺得這樣子就變得代表性不足,因為「教師組織代表」是教師推選出來的,有一定的正當性,所以要請部長再作一些思考。
另外,第三十條有規定教職員選擇攤提給付制請領月退休金者,於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之用。請問這些年金保險的相關規劃細節是怎樣?屆時將由誰來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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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銓敘部陳司長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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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請陳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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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銓敘部退撫司陳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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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紹元:跟委員報告,有關未來新制的人員,他將來退休假如可以請領月退休金的話,它有三種模式,一個是攤提給付,一個是定額給付,還有一個是保險年金。攤提給付是用國民的平均餘命計算,有可能退休人員平均餘命比較長,超過了平均餘命以後就會有所謂的長壽風險,為了補這個長壽風險的部分,我們就會設計年金保險,就是在退休的時間點,他就會提出個人帳戶裡面部分的金額去買保險,以保障未來的長壽風險,也就是延壽年金這一塊。當然,這個部分未來還會持續處理相關的規範,我們等於先在法制上面留有攤提給付延壽年金的機制,將來的制度設計規劃會持續地在制度上路以後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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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瞭解。明年就要上路,聽起來還有一些規劃,我想這個部分也要跟立法院、我們委員充分做溝通。
此外,本次個人專戶新制的修法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改革,就是開放教職員自行選擇投資標的,風險程度最低的標的將由政府來保障最低的收益。本席要強調,給教職員更多的選擇權沒有錯,可是我們要顧及風險控管。公立學校教職員平常工作其實很忙,也不一定有空關心投資趨勢,他們不像民間公司的人員一樣,對於產業的脈動很瞭解,對於民間企業的經濟發展確實不一定很瞭解,所以如果開放給教職員自己選擇投資組合,有沒有可能到頭來投資失誤,而影響退休後的經濟生活?我們可能也必須要考量,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有相關的配套?相關的投資風險會確實地告知教職人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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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教育部剛好有私校退撫新制10年累積的相關經驗,這一次在新制方面除了參考勞退,也參考一些私校退撫過去的經驗,形成目前的新制,確定提撥制的方式。委員剛才的提醒很重要,在目前院版的法制裡面,當然是有一個比較基本保守、最低的保護或保障,對於比較具有開創、自主的投資,未來在後續也會藉由私校的經驗充分考量。因為新的人員還沒有進來,他們應該會去考量相關的部分,我們會去提醒,讓未來新進的教育同仁有充分的瞭解之後再來做選擇,我們本來就應該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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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沒錯,要提供充分的資訊。
本席最後要強調,我們推動新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共好,讓新制、舊制的權益都能夠被保障,因此辛苦的執政團隊及首長們務必要說清楚,好好溝通,釐清大家的疑慮。距離明年個人專戶新制要上路還有一年多的時間,我覺得務必要把大家的擔憂都考慮進去,包括本席剛剛提出的一些擔憂。退撫制度要永續,公部門才能夠吸引源源不絕的年輕人加入,所以拜託大家就這個部分一定要好好做一些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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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的提醒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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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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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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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鄭委員運鵬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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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36,22-2
speakers ["黃世杰","曾銘宗","萬美玲","張廖萬堅","范雲","林奕華","黃國書","陳秀寳","賴品妤","林宜瑾","鄭運鵬","江永昌","王婉諭","何欣純","陳以信","吳怡玎","林思銘","周春米","鄭正鈐","劉建國","陳椒華","陳玉珍","游毓蘭","吳斯懷","楊瓊瓔","吳思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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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13"]
gazette_id 1115801
agenda_lcidc_ids ["11158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 資遣撫卹條例草案」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九十八 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58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