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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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11時30分)部長好。你一定記得這個會期文化部業務報告的時候,我有就影視劇組從業人員的工安問題及勞動議題跟部長討論,也有提出幾樣建議,後來我們在3月21日看到文化部發布了兩項指引跟原則。至於那一天質詢,我要求劇組應該要提出安全防護計畫的書面報告,目前我還在等文化部跟勞動部的進度,所以我一開始先提醒文化部對這部分要加把勁,趕快生出報告,我會持續追蹤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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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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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賴委員好。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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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再來,進入今天的正題,也是跟劇組有關。我上次要求的是政府部門對於臺灣影視環境最基本的照顧跟協助,接下來我要討論的議題是臺灣影視產業發展的大哉問,同時也是長年以來影視從業人員倡議的老問題,我覺得現在就是一個解決的時點。我必須說就因為是老問題,才會凸顯這是一個沒有解決卻很重要的事情。 |
臺灣可說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跟全世界比起來我們的面積算不大,但是蘊含豐富的自然景觀,城市也都有自己的地方特色,重點是近年臺灣民主自由的價值,變成是吸引外國影視劇組來臺取景拍片及上下游製片很好的養分。甚至我很直白地講,我想部長也很清楚,從第十屆我進來的時候就不斷地提醒文化部,因為近年鄰近的中國不斷增加各種漫無目的的規則,限制他們的影視產業,但此舉對臺灣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利多。他們愈限制,我們就有愈多發展的空間,我們更要去搶這塊市場。具體來說,這幾年陸續有很多的外國影視來臺拍攝取景,首先這個對臺灣很好的是發揚我們的風土民情、自然地貌,多少也會促進相關產業的經濟效益。再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因為這些國外的團隊來臺灣交流、一起工作,所以我們自己的影視業也能夠從中汲取對方的經驗,看看可不可以從經驗中學習。也就是基本上外國劇組來臺拍攝的效益是雙向、多元的,既然臺灣有這麼好的軟實力條件,政府一定要同步跟上去抓緊這個機會,所以我想盤點一下臺灣現在吸引國外劇組拍攝的誘因及優惠。 |
我剛剛提到的軟實力其實是臺灣自己的軟實力,除了我剛剛提到的,各國政府對外國影視業的誘因邏輯差不多就分成兩種,一是製作的補助,另一則是稅務的優惠。目前中央有關補助的部分,主要就是以文化部的「國外影視製作業在我國製作影視內容補助要點」為主,簡單說,讓國外劇組來臺拍攝並達到一定門檻就能夠申請,最高在臺灣製作總支出的30%,以新臺幣3,000萬元為上限,部長應該也都很清楚。部長有沒有注意到一件事情?去年因為疫情的關係,來臺拍攝的外國劇組大概只有10組,依據我剛才講到這個補助要點申請的製作團隊只有1組,而且在今年2月就有製作團隊公開在媒體上建言,3,000萬元上限的補助對於國際知名的製作業來說誘因比較低。而且我們還有一個規定是,對於來臺天數未滿183天的外國影視業及導演,政府補助款是他們的所得稅,要另外再被扣百分之二十的稅率。 |
那我必須要說,以臺灣的狀況來講,我們當然有自己獨特的優勢跟機會,不過我們製作產業的體質如果真的硬要類比的話,可能會比較類似北歐各國的狀況,大多數是小而精緻。我要先講清楚,我不是說我們一定要祭出很高的補助金,因為我覺得這還要考量財政會不會擠壓到國產片的公平性問題;但我覺得問題是,希望文化部可以衡量剛剛提到的這些政策有沒有辦法再友善一點,部長自己怎麼看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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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的確也接觸到一些國際的導演,包括李安導演都有提到這方面的問題,他也很希望能夠有國際上一些比較大的製作公司或大的導演來臺灣拍攝並且與國內合作;至於如何吸引他們,其實稅制跟優惠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所以關於委員提出這個方向,我們也會積極跟財政部溝通。 |
就如同剛剛委員講過有兩個部分,第一個是財政部必須能夠理解這其實對我們臺灣的影視產業有幫助;第二個也要考慮對於國內的影視工作者是不是相對公平的,這部分也要考慮啦,所以我們會跟財政部一起積極協助,看能不能在稅制上再放寬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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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這當然不是一蹴可幾、一定要去討論,但是針對剛才補助要點的部分,我有幾個具體的建議希望文化部做修正。第一個,我們其實有接觸一些團隊,有問他們來臺灣的一些看法、整體經驗以及最後的感覺是什麼,而大多數人有一個回饋就是,大部分的外國導演或是製作業的負責人其實不太瞭解臺灣的稅務,因此我建議文化部可以請財政部協助,評估將申請該補助可能需要繳納的稅務資訊加入該補助要點的英文版,然後進行宣傳,例如宣傳文宣、懶人包等等的。 |
因為我自己有去翻這些要點內容來看,其實我們現在給外國人、外國團隊的要點,只請他們注意有這筆需要繳納的稅,可是卻沒有告訴他們到底有那些稅,我覺得這確實對外國團隊來講是個困擾。如果政府能加強,其實這也沒什麼嘛,只是補上相關資訊,如果能夠讓資訊更公開、更透明的話,對他們來說,其實就是一件很友善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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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部分我們可以馬上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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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這部分真的要馬上改,我自己看要點,我都想說光看現有規定怎麼知道內容到底有什麼,還要去查。 |
再來,能不能請影視局針對申請過該補助計畫的影視製作業進行調查,這可以做到嗎?因為過去的資料你們都有,去掌握他們對於補助的滿意度及建言,以利整體政策的調整。這兩件事情可以做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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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我想這兩件事情我們都可以馬上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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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好,沒有問題,謝謝部長的爽快,我希望可以趕快看到結果,那是不是一個月內先提供相關處置進度給我?我知道這些資料回收需要一些時間,一個月內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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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可以、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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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再來因為時間有限,我就趕快說,針對稅務優惠的部分,我也要提醒一下部長,電影法在2015年進行了大幅度翻修,你也很清楚,當時就有以增加外國片商來臺拍片為理由制定了第八條條文規定,外國電影製作業一年內在我國購買貨物或勞務支付,得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七條之一申請退稅。這個措施其實在2015年開始,特別是2015年剛修法的時候,被文化部極盡所能地操作、宣傳,其實我們現在也看到文化部自己官網的業務成果,就有提及文化部積極地執行剛才我講的這件事情。所以我覺得文化部至今對稅務優惠這塊好像非常有自信,甚至放到業務成果內。 |
但是事實是什麼?部長,因為主要受理外國影視業自行申請退稅的主管機關是臺北國稅局,經過我向臺北國稅局索資之後發現一件事情,從2015年修法通過之後,至今沒有任何一家影視製作業者依據電影法第八條以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七條之一規定向臺北國稅局申請營業稅的退稅。也就是說,這項措施我們從2015年宣傳到2022年,沒有任何人用過這個服務,這說明了什麼?就說明了這項措施本身有問題,也許是稅率太低,或者是各種技術因素導致相關製作業者根本連申請退稅的意願都沒有。 |
我剛剛一直強調,我不是要求稅率一定要調整,我也認同稅務是牽一髮動全身,但是這項措施非常的奇怪,我們2015年修法到現在沒有人用過,表示其中有問題,我們政府單位的態度一定要積極面對。部長,雖然這個部分是財政部主責業務,因為牽涉到稅,但是我認為文化部畢竟是國家影視發展的火車頭,同時也是電影法的主管機關,所以我在這裡請求部長跨部會跟財政部、國稅局盤點現有的稅率優惠對於國外產業的誘因,不要讓相關的優惠是看得到,卻沒有任何人想吃!這個部分部長可以答應我馬上做、馬上調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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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部分我們也會積極並以很快的時間邀集相關單位共同盤點跟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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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因為時間到了,我簡單總結,我知道這部分牽涉到稅務盤點,財政部一定會有堅定的立場,所以我具體建議文化部可以先從整理各國對外國影視產業的稅賦優惠著手,我們需要有更多國外的經驗、國外的內容作為參考,那麻煩在一個月內給我辦公室一份書面報告,如果需要的話,往後的討論跟會議其實我們這邊也都可以派員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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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謝謝,一個月之內我們做一些分析跟剛剛委員講的各國制度之調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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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好,部長答應了,因為我後來一查發現,這項措施從2015年修法到現在都沒有人用過,真的是很誇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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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項措施沒有人用,大概有幾個原因,第一個,當然我們的稅率本來就沒那麼高;此外,因為我們有另外一個補助,其實申請補助對他們來講比較簡單;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退稅程序實在太複雜而且難懂,所以這部分看能不能在程序上再加以簡化,這部分我們也會在給委員的報告裡面一併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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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好,我們儘快來處理這個問題,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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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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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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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2-8 |
speakers | ["林奕華","高金素梅","陳秀寳","張廖萬堅","黃國書","王婉諭","林宜瑾","萬美玲","吳思瑤","范雲","賴品妤","鄭正鈐","何欣純","莊競程","邱臣遠"] |
page_start | 165 |
meetingDate | ["2022-04-14"] |
gazette_id | 1115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59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列席就「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C-LAB)、國家兒童未來館、鐵道博 物館之建置進度、營運規劃及國內科技藝術發展現況、成果、人才培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 詢 |
agenda_id | 11159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