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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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11時54分)主委,我們一直在關心數位通訊傳播法到底什麼時候可以制定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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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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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希望把初步的草案,因為我們3月底的時候已經有提到委員會來討論,但是一些細節的部分,當然委員之間也還有一些不同的意見,或者是因為其他,舉例來說,昨天不是有新聞在講選罷法裡面有關於資訊限制令的問題,司法院好像跟行政院的立場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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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你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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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草案已經都有了,只是有一些細節的部分,比如對於網路的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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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所以還沒有辦法出NCC,還在你們內部討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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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有些東西可能還會有跟跨部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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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預計什麼時候可以出NC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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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剛才有委員也質詢這個議題,我們希望看能不能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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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6月出NCC,然後送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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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草案出來以後,還會公開讓各界提供意見,因為這涉及到跨境,有一些跨國的科技公司,所以到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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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所以你就算最快送到委員會來,下會期恐怕也來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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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恐怕來不及,因為下會期基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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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下會期來不及的話,那就明年才能夠送到委員會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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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我們這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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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是預計喔!因為數通法,NCC說的時程大部分都不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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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不準啦!我們的確都有草案,問題是各界意見也不斷地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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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我跟你說,最近也有人跟我反映,你去Google Map輸入「中國」兩個字,第一個跳出來的名詞是什麼?你去Google輸入「中國」會跳出什麼訊息?第一個跳出來的叫「中國台北火車站」。以前也有很多單位是這樣,輸入「中國」跳出「中國民國國防部」,以前只要跳出中國,都是把我們的外交部、我們的學校等顯示成像「中國台北大學」等等,所以很多單位就自己去跟Google抗議,有類似這樣的情形。 |
其次,之前有一部電影很出名,叫做「時代革命」,現在網友都互相在提醒,你在網絡上不要寫「時代革命」這四個字,若是打出來,臉書會降低你的觸及率,也就是臉書社群平台在對我們做言論審查,有這種狀況。或者像發生在韓國,韓國今年剛結束的總統大選非常熱鬧,AI技術是一個全新的技術,候選人利用AI技術在選舉,他用的也是Deepfake,以前臺灣發生過,用Deepfake軟體去偽造別人、傷害別人,但韓國總統的當選人尹錫悅,他是用Deepfake來偽造他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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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他自己做的就不是偽造自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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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就是說他做他自己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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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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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他做他自己,所以他就做個分身出來,隨時可以講不同的話。其實基本上,都是用AI技術製作的,所以現在包括選舉都有AI技術進軍。新科技,未來對各行各業、各種商業活動,包括政治都產生前所未有的影響,而且不斷地會有新的東西出來。以前我們討論過,如果有不實東西,像這次我們修法也有提到,會要求下架不實的消息,為了防止他繼續傷害,要求他趕快下架。NCC的說法總是說,權責相關該管部會自己都有法令可以去處理,是不是?主委你們常常都這樣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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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事實上也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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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沒有錯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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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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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但是,所有的部會都沒有下架的條例,我幫你找好了,如果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傳染病防治法等等,這些若有不實訊息都沒有下架的相關規定,只有罰款、相關的處罰而已。基本上,數位通訊傳播法還是有它迫切的需要,是不是這樣?所以你不能再推給各部會自己去管理,這部分有你們應該要管的地方。問題是,各部會既有該管的法律,其實也跟不上現在的數位時代,請問主委的看法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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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數位通訊傳播法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位平台責任的問題,另一個是網路執行的問題。我們這個平台責任來講,還是要連接到各部會的作用法,他們那邊有法令依據,我們這邊才有辦法執行,所以現在我們的數通法,主要就是剛才委員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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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我就跟你講,有不實訊息,現在沒有一個規定可以把不實的訊息拿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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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還是用執行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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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母法應該是在數通法吧?希望你這裡可以處理。我聽你講的好像是,依數通法,以後會成立相關的財團法人,或是如果認為受害,可以向法院申請資訊限制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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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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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這些都只是講而已,也沒有看到。我覺得,所謂向法院申請資訊限制令,這些都緩不濟急,如果不實的訊息傷害到你,你就不會期望法律這樣子規定,而是希望法律能更快速地反應、處理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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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即時性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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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即時性的處理,數位通訊傳播法的部分應該加快,各界的意見你也蒐集得差不多、經過好幾年。有幾年了?這個說了3、4年之久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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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前一版的數通法與這一版的數通法,時間加起來有好幾年了是沒有錯,但兩者的內容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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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本席之前也有提案,原本規定就不實訊息於20天內要拿掉,現在我的提案是希望改為1個禮拜以內要拿掉,我認為這樣的修法方向就是加快對於假訊息的處理。主委的看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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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加快假訊息的處理,這是一個方向。委員所講的這部分,如果可以儘快處理、縮短時間是好事,只是也要考慮到實務上他們的操作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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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1個禮拜的時間應該很足夠了吧?照理講,幾個小時的時間你就要趕快處理完畢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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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依照公共電視法的規定是10天,因為有些人還是有查證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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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修法的時候我們再討論,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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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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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但應該要加快,是往這個方向。對於不實訊息的檢舉或發生衝突時,包括你所謂的查證也好,應該要加速下架,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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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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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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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3-7 |
speakers | ["洪孟楷","陳椒華","李昆澤","趙正宇","劉世芳","劉櫂豪","陳素月","魯明哲","許智傑","許淑華","林俊憲","陳雪生","傅崐萁","蔡易餘","孔文吉","陳明文","林楚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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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2-04-14"] |
gazette_id | 1116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0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陳 雪生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衛星 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趙正宇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 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委員林俊憲等17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繼續審查委員陳雪生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四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
agenda_id | 11160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