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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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11時41分)院長、在場所有委員、各位媒體朋友。有關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在去年11月12日,我跟羅致政委員及其他很多委員共同提案送到委員會,經過一讀到今天三讀完成,很感謝不分黨派的眾多委員一起來將這件事情解決。
從2000年訂定該條例之後,事務費是4萬5,000元,在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三條有關基層村里長的規定是無給職,但我們都覺得沒道理,所以在補助條例裡才規定一個月給予4萬5,000元的補助。二十二年過去了,軍公教調了這麼多次的薪水,將近有5次,我們應該感受到臺灣在這二十年來社會環境與生活型態有很大的變化,民眾對於村里長的服務期待是更高的,所以村里長的工作繁重,包含弱勢關懷、老人照護及共餐、社區治安等等,他其實是整個社會安全網中很重要的一環。
今天這個條例的修正三讀通過,不僅是對於基層公職人員肯定,也是對於這些村里長的一個肯定。我們也期待這個通過之後,未來村里長對於整個地方服務會更好,這可以說是一個多贏的結果。也感謝不分黨派的委員一起支持,我們相信未來基層的政策施行會更順暢、更全面,能夠讓整個社會更和諧,畢竟這些村里長是社會安定基礎的最大功臣。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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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8
speakers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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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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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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