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810

發言片段: 0
林委員奕華:(11時44分)院長、大家好。很高興今天能夠將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有關二十二年來未調整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提高一事,順利完成三讀立法程序。
很多年以來,有關國會助理、縣(市)議員公費助理待遇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調整的討論都被污名化、欠缺理性對話,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誤解。以此次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調高為例,事實上,調高的補助費並不是納入村里長的私人口袋內,而是能有更充裕的經費用於服務村里民眾。村里為我國最基層的行政區劃名稱,也是最基層的行政組織,村里設置村里長及村里幹事一名,是要協助地方政府推動村里的行政業務。地方政府於村里劃設時,雖有考量地理、人口等因素,但隨著經濟與都市發展,使得村里規模大小逐漸不一,又受限地方政治因素,也使村里重劃困難重重。直到今天,我國村里人口規模差距頗大,有的大里人口規模高達兩、三萬人,人口數都足以當選一到兩席的議員;但有的小里人口規模卻只有數百人,且不斷在流失。但現行法令卻不管村里人口規模的差異性,而給予相同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使得人口數眾多的大里,里長在推動里內事務上相當困難,亦影響里民權益。所以未來應該要考量里的規模大小,給予適當的補助費用。
本次修法雖未能將村里人口數多寡納入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的修法考量,但微幅增加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已能夠些許改善都會區村里長及村里民的權益。
未來希望立法院能夠更理性討論包括公費助理及村里長事務費等調整,讓我國政治走向更專業、更透明的未來。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56
meet_id 院會-10-5-8
speakers ["游錫堃"]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2-04-15"]
gazette_id 1115401
agenda_lcidc_ids ["1115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agenda_id 11154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