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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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11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跟第九條的修正。依據這個條文,可以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4萬5,000元提高到5萬元,當然在修法的過程中,我也有跟內政部相關部會溝通,因為我們知道,村里有分大村跟小村,若用同樣一致的標準,對於相對服務更多里民的村里長,他們在服務上常常會有很多因為事務補助費的不足,所以有時候難免會有很難服務非常到位的地方。但是我們經過充分的討論後,還是認為用一致性的標準,至於大村跟小村的差別,可能還是回到地方政府做地域調整時再來討論,我們也接受這樣的調整。
臺灣村里長的服務,大家說他是土地公的角色,防疫過程還要擔任防疫工作的第一線,以及目前推動的老人食堂,這樣一個對社區老人的照顧,村里長還要去聯絡社區志工,然後讓社區老人可以在老人食堂用餐,現在的工作可以說是日益加深、繁忙。這次我們將村里長的補助費提高5,000元到5萬元,我想這也是對村里長工作的提高所給予的適當補償。
今天是內政委員會王美惠委員的生日,他在這個案件中非常地努力,我在此祝他生日快樂。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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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8
speakers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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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15"]
gazette_id 1115401
agenda_lcidc_ids ["1115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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