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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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9時29分)主委好。今天除專案報告外,另外還特別討論有關電支條例子法問題。報告中特別提到電支條例相關子法修改時,有邀請銀行公會、第三方支付業者談過後始調高門檻。我相信主委係站在制度面去考量,並非為了特定業者量身打造,故對於主委的報告,我採取相信的態度。但報告中提及,把電支與電票融為新的電支條例之後,突然把上限從10億元改為20億元。本席辦公室接獲無店面零售業者陳情表示,其實只要不影響其產業發展,不管上限是10億元或20億元,他們並無特定傾向,這是業者告訴我的第一點。第二,就現況來說,主委上次也在本委員會提到,目前只有蝦皮購物的均量介於10億元與20億元之間,所以我懷疑為何一定要提高至20億元?難道從10億元變成20億元可以減輕行政負擔?還是你們有何種理由?可否請主委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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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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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早。就委員所垂詢的,我上次可能不是這樣講。當時的確是有無店面業者來,但非我所主持。當時超過均量10億元的業者大概有三家,接近10億元的有一家,至於蝦皮支付,那時候已經得到電支核准,所以沒有參加。至於樂購,那時候蝦皮應該也沒有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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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報告是寫沒有參加,這點其實是很清楚的,原因就在於無法通過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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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那是蝦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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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所以這是蝦皮支付無法通過增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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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那個會議經濟部也有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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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所以我才說不可能是為了蝦皮!但為什麼均量一定要20億元?業者說其實10億元或20億元並沒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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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請莊局長來說明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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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除非你們是為了減輕行政負擔,否則我實在找不到理由!銀行公會代表來,而他們本身就代表電子支付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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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莊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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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局長琇媛:報告委員,我們在報告裡有特別提到兩點:第一,他們認為最近電商平臺的購物量越來越大;第二,從經濟部所提供的資料可知,因疫情關係,這些量都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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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從局長所公布的數字來看,全年度均量不過在19億元到20幾億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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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局長琇媛:根據我們這一次調查的結果,超過10億元以上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其實已經有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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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有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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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局長琇媛:對,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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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所以這三家並沒有被納管?依照20億元的標準來看,這三家是沒有被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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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局長琇媛: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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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所以有沒有可能維持原來的10億元就好?這樣就可以化解外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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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局長琇媛:對。但是往上提的話,那麼我們剛剛所提的那三家就會納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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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對,就是被納管。但如果從20億元降到10億元,也就是維持原來的10億元,那麼蝦皮就會被納管。所以這有什麼差別?你們的行政負擔會增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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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局長琇媛:我們之所以會給主管機關訂定一定的金額,其實是隨著市場狀況在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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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既然剛通過新的條例,你們也還沒看到市場狀況,就馬上把上限從10億元跳成20元億,這就是外界疑慮的地方,也是我要提醒局長注意的一點。再說,你們的資料來源是經濟部,你們對於產業發展動態不清楚,這也是今天的爭點所在。我希望你們回去再思考一下,不要製造爭點出來。在電支條例尚未修改之前,在新的條例尚未出來前,上限還是10億元,產業動態不可能一下子就跳tone跳這麼快。本席只是善意提醒,我希望經過今天的討論,能讓這議題得到定論,畢竟業者已經到處陳情了,而且是輪流陳情,我希望今天能透過討論得到定論,這是本席的提醒。
其次,蝦皮之前想從500萬元增資到5億元時引發中資疑慮,現在蝦皮有兩種管道:一個是找到非中資的金主,另一個就是與合法的電支業者合作,這兩種管道才能讓它真正落地。目前樂購蝦皮屬暫時狀態,而蝦皮也正與一家銀行商談電子支付,並簽長期合約。既然處於暫時狀態,那麼外界的疑慮在於:此時改名稱,並把日均交易量降低,似乎有逃避之嫌?若要化解這項爭議,那就不能讓目前暫時的狀態暫時太久,使其落地合法,不要像淘寶一樣跑回中國的話,那麼是不是應該給dead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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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蝦皮申請電支執照時,因資料不足,所以當時我們沒有給蝦皮執照。老實講,念及很多年輕人喜歡在該平臺上購物,所以我們要求蝦皮必須找一個能讓客戶繼續購物的機制,所以他們找了樂購蝦皮。鑑於其交易量長久來看還是會超過,所以我們建議蝦皮最好找銀行來承擔;現在他們有在找銀行,只是契約尚未完成,無法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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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蝦皮的案子在去年8月被否決了,迄今也已經有段時間,所以能否給他們deadline,給他們壓力?蝦皮現在仍然在積極擴展業務,尋求落地的意願也很強。目前蝦皮的業務擴及電商與物流,甚至說想自己做金流,也就是三大市場都想自己來!其實他們的母公司在新加坡,但2017年在美國上市迄今就不斷虧損,虧損到現在變得很奇怪!究其目的,無非是用低價來搶奪臺灣市場,而且最近又調高手續費。我認為這有兩種可能性:一個是市場考量,一個就是外面民間團體的考量,即國安疑慮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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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如果這些團體認為它是中資,那就提出證據來,如此就正本清源解決了!可是現在並未證明其為中資!而且我要向委員報告一點,不管樂購蝦皮、樂購支付或蝦皮購物,都不是金管會主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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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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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所以我們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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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在投審會的時候就已經被擋掉了,我理解狀況。只是一旦進入電子支付,就涉及金管會與經濟部的前後端工作分工,這點我也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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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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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在後端部分,有些業務仍然在金管會的掌握範圍,所以金管會是否也該思考一下防堵的可能性,以化解外界疑慮?我再舉個例子,蝦皮最近與國泰世華發行蝦皮購物聯名卡,證明了蝦皮確實在積極拓展業務的介面與觸點。這種情況不免讓人擔心,因為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可以經由授權聯名卡取得客戶資料。對此,我們問過國泰世華,國泰世華說不會、絕對不會,但是萬一就這麼洩漏出去的話怎麼辦?這才是問題所在,也是我們所擔心的。有鑑於此,有無可能針對銀行業設立國安條款,避免客戶敏感性的金融資料流給具有國安疑慮或有中資色彩的業者?有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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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指教得非常好,但何謂疑慮?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如果只是懷疑其為中資就如何,那麼在作法上會引人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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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有根據!這個根據就是投審會在審查時退回其申請!投審會對其資金來源的審查就是了!某個程度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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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可以請問經濟部意見,如果經濟部支持這項作法的話,我們可以朝經濟部的意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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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你們可以做一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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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要看經濟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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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請經濟部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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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劉副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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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雅娟:委員好。有關蝦皮支付一案由投審會處理,據了解,好像是蝦皮支付自己撤件,所以投審會並未做成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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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我看到的資料是具有中資色彩,且資金來源有問題,目前我所理解的是這樣,否則想在臺灣找到5億資金其實不是很困難!不管商業司或投審會、金管會,都應該就這部分做確切的釐清,畢竟想在臺灣要找到5億資金其實不難。主委,我只是做一個慎重的提醒,也認為若是銀行在這部分條款上能做得更完整,就更能化解外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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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關心國泰世華購物卡的問題,我們還是可以瞭解一下,但容或跟國安不扯關係,而是各自的維護部分能不能做得更好。總之,我們會朝委員的指示方向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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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謝謝主委。在今天的報告中提到輔助線上股東會規模可否擴大問題,也提到將納入公司治理評鑑加分項目,針對這點,我個人有點擔心。嚴格來講,線上股東大會是補充性而非替代性,倘若列為評鑑加分項目,甚至具有替代性的話,那麼具有經營權爭議的公司,譬如大同的當權派、公司派的人,就可能動輒用線上方式去化解市場派的議事運作籌碼,這是我個人比較不樂見的。所以我認為不應該納入公司治理,只適合做適當輔導,這是我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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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簡單向委員說明,如果是有爭議的公司,基本上並不符合視訊股東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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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謝謝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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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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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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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0-11
speakers ["沈發惠","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游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余天","邱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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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18"]
gazette_id 1116002
agenda_lcidc_ids ["11160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二、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 定事項辦法」案
agenda_id 11160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