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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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9時45分)部長早!部長,我想我一樣接續著問,關於全中運,剛剛有提到,一定會是在5月21日之後才會再辦,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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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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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好!因為這個要從籌備到通知,所以要復辦真的要跟他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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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沒關係!所以現在確定是在5月21日之後,對嗎?就是在會考之後才會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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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關於確實的復辦時間,我們會跟花蓮縣政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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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因為您剛才有提到,如果在會考之後才來辦,關於學生的升學權益,你們已經有一個配套的辦法出來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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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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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現在看起來應該就是在5月21日會考之後才會辦,你們才會研擬這個配套方式,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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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之前的配套是因為有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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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今天詢答的時間很短暫,請你重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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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它是一體適用,之前就是因為有選手染疫不能參加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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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就是現在到底在5月21日之前或在5月21日之後,你們必須要跟花蓮縣政府商議,現在還沒有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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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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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一旦是沒有確定,部長,有幾個問題產生,第一個、你們讓所有的家長、教練及學生們心裡是忐忑不安,他不知道到底是要去準備會考,還是要繼續準備比賽,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第二個、如果是5月21日之後才辦,你說有所謂的配套方式出來,據本席瞭解,你們是要用他過去一年的相關成績,不管是平常表現的成績或比賽的成績,但是我不免要說你們這個辦法真的要趕快出來,因為孩子們平常的表現或比賽的表現可能高低不一,你們要怎麼採計?我覺得這個對孩子未來的升學影響非常大,你們已經貿然把這個比賽停掉了,我覺得這個會影響到學生的權益,所以我希望你們在這個部分能夠超前部署,趕快決定到底要怎麼樣採用成績,就像你剛剛說的,這是一體兩面,或者說這是同一件事情,一旦今天全中運要往後延,勢必這個辦法要趕快出來,所以本席要求一個禮拜之內你們要把這個辦法出來給我們,可以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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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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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要求一個禮拜之內這個辦法要出來,因為其實也非常緊急了啦!你們不能讓學生、家長及教練心裡忐忑,懸著這件事情,這樣是很不對的!
我們再來看,4月30日、5月1日是我們四技二專的統測,有7萬9,266人要上場,5月21日、5月22日是我們國中的會考,有19萬9,318個學生要上場,這些會不會也遇到疫情的狀況也被你們這樣貿然突然就喊停了,有沒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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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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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個就絕對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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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那是因為花蓮縣的疫情,所以全中運才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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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也就是不管任何情況之下,四技二專的統測和我們的國中會考都一定會如期舉行,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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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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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現在這樣又有另外的問題,也就是雖然現在這些不會延期,不過如果學生有確診的情況,我們的統測和我們的國中會考好像是有不一樣的處理方式,我們的統測部分是沒有給他補考的機會,但是我們用外加名額,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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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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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樣也不會影響他的權益,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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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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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以前不會,現在可能會,為什麼?因為現在這個外加名額是5%,以前確診的學生數沒有這麼多,但是在中央指揮中心的防疫政策是與病毒共存以後,這幾天我們看到確診數量急速升高,陳時中部長也說,未來一個月或短期內搞不好單日確診數量會到1萬人,這樣的話,這個外加5%的名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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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只要是因為確診沒有辦法應考列入外加名額的學生,我們一定會採取這個外加名額來做,不會以比例來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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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不會有這個5%的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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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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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不會喔!好,我覺得要去注意到這一點,我們教育部也要隨時瞭解現在疫情的狀況、指揮中心公布的相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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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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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不能只有這個5%啦!因為現在看起來學生的確診數是一直在攀升。
另外,剛剛也提到,國中會考的部分是可以讓他們補考的機制,對嗎?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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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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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另外,再請教,我們現在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的考生可不可以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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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補考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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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可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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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是,兩個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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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沒有,我現在問的是居隔、居檢或自主健康管理的學生可不可以出來參加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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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統測是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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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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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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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國中會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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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國中會考因為有補考的規劃,所以那一部分會列在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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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所以也就是沒有辦法補考的部分,就可以讓他們進場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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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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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但是可以補考的部分,像國中會考,就在補考時,讓他們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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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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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我們回過頭來看,如果是以上這三種考生,我們讓他們進考場,其實他們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比較高危險的考生,我們怎麼去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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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現在這一種防疫的備用試場一間就是5個人,就坐教室的四角和中央,它本身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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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是在考場裡面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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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室內,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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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是問要進去學校之前有沒有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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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就會有獨立的動線,他不會去跟一般考生交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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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關於這個部分,我要提醒部長,之前一定要跟各個考場先模擬好,從進場開始的防疫工作到分流到他專屬的教室都要儘量能夠劃分開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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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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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但是你們又要考慮到一點,如果要把這些居隔或居檢或自主健康管理的孩子們全部集中在一個教室之內,我覺得那個風險會高,所以應該怎麼樣保持安全距離、要有怎麼樣的通風設備,你們一定要去提醒,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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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這個提醒,因為之前指揮中心就請我們要分類,即使是備用的防疫試場,也不要把不同類型的擺在一起,所以目前我們的規劃就是以這樣的方向,只是在量上面,我們有在擴大準備,因為目前的疫情狀況,我們也希望在這上面能夠讓只要不是確診者的考生都有機會來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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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部長,最後我想請教,昨天我跟部長也通過電話,昨天本席的選區內有一所學校要參加我們全國創意戲劇比賽的總決賽,地點在南投,他們在我們桃園市是第一名,這一行人要去參加決賽,到了南投以後,當下才被通知禁賽,不准他們進去。我覺得現在校園內的整個防疫指引、防疫標準真的非常混亂,我相信整個教育部也是人仰馬翻。這麼多孩子前一天就已經到達南投,昨天這樣臨時禁賽,大家哭成一片。禁賽的原因是什麼?只是因為在他們所報的名單當中有一個學生參加的補習班裡面有一個學生確診,他其實已經沒有在這個團裡面了,結果只因為他在這個名單裡面,你們還是一樣要求整團禁賽。我覺得這個有點過了,當然昨天權宜變通的方式是讓他們全團做快篩,都是陰性之後,讓他們如期進去參加比賽,我也報告一個好消息是我們桃園的這個代表隊也拿到全國第一名特優。我覺得這是一個轉折,當然我非常謝謝司長,司長昨天給我們很大的協助,可是我們不可能每一場比賽、每一個活動都用這樣的彈性處理。
部長,今天我也沒有那麼多時間可以跟你討論這件事情,本席只是要提醒,我們現在有很多大型比賽、大型活動的禁賽、停辦標準及學校停課的標準,我希望部長跟各個相關單位、部會、學校、機關再做審慎的規劃,不要造成教學現場或比賽活動現場一團混亂。你要知道,今天大家都在講,為什麼廟會可以辦?演唱會可以辦?我們孩子要去比賽,結果不可以。所以相關的停課標準、停止比賽標準,全中運也好,這類比賽也好,以後到底要怎麼做,我覺得儘快請部長要做出一個指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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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個其實各自有標準,委員昨天特別關心的也謝謝委員讓我們趕快知道,其實委員知道,因為過往這個表演藝術比賽很多都會脫下口罩,所以當時為確保來參加比賽團隊的安全,才有提到,因為他們之前在學校可能會團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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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最後30秒啦!這一點您又錯了,昨天這個是不脫口罩的,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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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是,我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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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他們還是一樣被禁賽,再來,我們有很多直笛比賽也照樣進行,所以我覺得這是標準不一,您不用就一個個案回答我,我是希望你們用一個通案,大家都下去做檢討,這樣可以讓老師、學生有一個很好的依循,部裡面的同仁也不會這麼疲於奔命,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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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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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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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關於這個,我們再檢視,但是還是要確保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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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那是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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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至於怎麼樣才不會讓他們到了現場還很慌張,我想應該事先再提醒參賽的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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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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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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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22,26-1
speakers ["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2-04-18"]
gazette_id 1116202
agenda_lcidc_ids ["11162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19 人擬具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 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 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 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 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 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 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 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 人擬具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 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 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 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 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 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條文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十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來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2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