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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10時26分)謝謝召委。各位女士先生大家早安!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在2004年正式成立的,對不對?因為當年我進到立法院。請問現在政府一年大概都編列多少預算去資助法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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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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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好。跟委員報告,我們今年應該是編15億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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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金額也不算很小,因為像我當民意代表28年,常常會碰到有一些比較弱勢的人找我們陳情,若牽涉到要上法庭,我們就推薦他們到法扶,法扶基金會確實讓人覺得很溫馨。請教一下,法扶成立了18年,今年第18年,請問大概服務了多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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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我手上沒有資料,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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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有沒有100萬件、200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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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可不可以讓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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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我所瞭解不會有那麼多件,可不可能到400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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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可不可以讓我們查完以後再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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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好,日後你們再具體向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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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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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請問法扶基金會有沒有引薦律師而且是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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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引薦律師而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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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就是你們主動,人家去找法扶,你們幫忙找律師,那個律師就跟他談,日後還要收什麼5萬元、7萬元、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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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這個是我們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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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沒有收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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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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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我再跟您打聽,另外有一個跟你們的法扶基金會名字非常像,叫做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這個跟你們有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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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這個跟我們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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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司改會在3月4日踢爆了一個假法扶,這案子就是這個法律扶助協會購買了網路的關鍵詞,當事人上網搜尋法扶,就出現了「法律扶助基金會」,就跳出了「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然後他就加入這個網站,這個網站後來他們處理了,就轉介給沈靖家律師,請問你聽過沈靖家律師這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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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我們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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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根據司改會查證,他好像做過這個協會的理事長,應該是吧?請教一下,像他們這樣,可不可以做律師業務行為去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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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這個部分不是我們法扶基金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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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可是你們法扶基金會被他們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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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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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所以司改會就用一個山寨版的法扶。一個是基金會,一個是協會。我們仔細去看,基金會跟協會當然是不一樣。剛才我講的沈靖家律師確實從這個窗口獲得了案件,他也交辦給受僱的律師完成了書狀,總共向人家收費了5萬元。這個事情後來被踢爆,所以司改會也就出面把這個事情點出來。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是在去年2021年2月24日完成法人登記,在他們的網站上顯示,經辦成功案件超過400萬件,可不可能?請問法務部次長,一個協會一年的時間可不可能完成400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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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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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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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我想如果可能,是把全國的律師、司法人員統統調到那邊去。請問蔡次長,你們檢察官一年辦的案件大概有多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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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一年大概50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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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全國檢察官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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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大概1,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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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謝謝次長。麻煩林秘書長幫我查一下,這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在去年2月24日才完成登記,一年的時間可以完成那麼多案件嗎?它也不算是廣告,有沒有不實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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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我們法律扶助基金會到110年底,法扶所著力扶助的一般案件總共是59萬1,28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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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謝謝秘書長,這個資料非常重要。那麼多年才59萬件,他一年就有400萬件了。經我們去查之後,瞭解到這位沈靖家律師是前任的理事長,現在是常務理事。但是更重要的,有一個事情我想請教,他是你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審查委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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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可不可以讓我們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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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如果是,第一個問題是他是否合適當你們法扶基金會的審查委員?他在當審查委員的時候,會不會把案件──就像剛才我說的,已經發生過了,他收了人家5萬元。合不合適及妥不妥當?麻煩秘書長以書面文字回覆。同時,他們取的名字非常像法扶基金會,用法扶協會。請問這是不是故意的?他們有沒有故意用「法扶」這兩個字去成立一個協會,然後去招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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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對於民間團體用法律扶助的名稱,會導致弱勢民眾誤認為是我們的法扶基金會,我們是不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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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那你們要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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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不管他們是不是故意,我們都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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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你們不認同,可是外界都不知道!林秘書長,我沒有怪你們的意思,但是因為他們被濫用,還去收錢,讓很多人對法扶基金會是誤會的。我們每年編那麼多預算,我覺得這是被他們濫用了。請問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背律師倫理的規範?就是剛才我講的沈律師,他又是法扶協會的理事長,現在是常務理事,又當你們法扶基金會的審查委員,又去招攬生意,目前收了人家5萬元。有沒有違反律師倫理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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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律師是由法務部主管的,是不是可以讓法務部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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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因為時間的關係,我不想耽誤太多時間。蔡次長,您說說看他有沒有違反律師倫理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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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光聽委員講這個事情就──因為我執業過律師20年,我也是創立嘉義分會的分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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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就是法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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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就是財團法人法扶基金會嘉義分會。委員剛剛有講到,2004年創立時,您當時也是委員,所以印象特別深刻,大概在隔年我就去創立嘉義分會。這個機制對弱勢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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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非常重要,幫了很多人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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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如果有人故意去魚目混珠,甚至還充任我們的審查委員,或者是更假借審查之機會,那麼這個事件就不得了,所以我們會後一定會去瞭解這部分有沒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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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好,謝謝次長,也麻煩給我一份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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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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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鴻泰:感謝。我也請教林秘書長最後一件事,可不可以幫我去查一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裡有多少是類似我剛才講的那個案例?那位民眾好像是江小姐,這次司改會調查的。有多少類似像江小姐這樣的案子,以及你們該如何來補救?其實我還有很多的問題,因為時間關係,我就先問到這裡,下次再跟你請教。麻煩秘書長跟次長分別在2個禮拜以內給我一份書面報告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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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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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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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費委員,跟你報告一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的網站上說,現在他們經辦成功案件數高達467萬8,000多件。在你剛剛質詢的幾分鐘之內,他們又經辦成功至少100件。我這樣看,他們平均每5秒增加一件。大家手機都可以拿出來,直接看這個協會。我剛剛在看,每5秒增加一件,你剛剛質詢的時間就增加100件了。所以請法務部和司法院針對這個案子,即刻進行相關的調查,儘快給本會委員一份書面報告,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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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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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好,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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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在林委員發言後,休息5分鐘。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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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12
speakers ["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
page_start 219
meetingDate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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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 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6103_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