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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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10時58分)部長好。部長很接地氣,大家都知道,臺灣很重要的議題就是宗教議題,也要人,也要神,讓大家能夠安心去做對的事,觀念正確,決策正確,我們臺灣就會更富裕,更安心,更快樂,更幸福。很感謝各宗教的支持者及所有信眾,但是有一些歷史的產物,我們必須解決相關的問題,我們希望這些是延續性的,可長可久,而不是有糾紛的或內鬥的,所以政府絕對有這個能力和義務去做這方面的事情。今天有委員及行政院提出法案,在這些法案當中,有的還需要時間來溝通,還有申請的時間、核准的方式及主管機關要如何去認定等問題,雖然以往是如此的痛苦,但是我們希望這次能夠把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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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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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好。沒有辦法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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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這就是你的責任。我們希望能夠解決,這是我們唯一的目的,我們希望神明也能放心,我們看到很多神像被放在水溝邊,或是被請到土地公廟,我覺得這是不對的行為,我看了也很難過。你非常客氣地說,目前是先跨出一步,那麼你認為最大的解決之道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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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就是更名登記,解決稅務的問題,本來有的人都說好了,都沒有問題,已經同意要移轉,對方也願意接受,後來卻不行,譬如說,有的人把地捐給寺廟,他往生以後,他的子女繼承以後,決定不要捐給寺廟,因為遺產稅和贈與稅就要幾百萬,有的甚至上千萬,如果能夠更名登記,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另外,有的人是因為宗教信仰不同,或是子孫不孝,繼承了寺廟的土地以後就賣掉了,有的是不要捐了,要向寺廟伸手要錢,如果可以做限制登記,他們去打官司以後就可以處理這個問題。這部分是一步、一步來解決問題,我之所以說這個法不完美,就是因為沒有辦法用行政行為去認定私權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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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關鍵點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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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部分我們沒有辦法解決,一定要去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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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幸好現在有速審法,不然官司一打就是一、二十年,神明也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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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至少先處理沒有爭議的部分,他們如果去法院訴訟,法院判決下來以後,我們就可以限制登記,就不會有善意受讓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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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匡列在那裡,就不會隨便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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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不會被偷賣掉,有的登記名義人把土地賣掉了, 或是被強制執行,像彰化八卦山碧雲禪寺被強制執行以後,整間廟被掛五星旗,類似這樣的事件,都讓人很頭痛,在這個法通過以後,至少可以解決這些問題。雖然這個法不完美,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是我們這一步踏出去,就會有第二步,我都有在想這些問題,我會一步、一步來處理。無論做多久,我都會打拚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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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要去選舉嗎?為什麼要說你無論做多久都會做?現在很多部長的回答都很奇怪,都說不知道要做多久,剛剛我在其他委員會的時候,部長也是這樣說,讓我覺得很奇怪,你們這群人是都要去選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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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你不要說我要去選舉,不要讓我嚇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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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們怎麼都跟我講不知道會做多久?你是政府的部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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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個暫行條例施行期間是10年,有人問我10年後要怎麼處理,我說10年這麼久,我怎麼有辦法去想這麼久,所以我會盡力去處理這些事情,和選舉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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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本席跟你討論這個問題,第一個,自然人登記給宗教,先解決稅務的問題,同意的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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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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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第二個,不同意的,還是要回歸到司法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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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那個沒辦法,我們是三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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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人民的財產問題我們沒有辦法用司法去解決,這個問題是讓民眾最痛苦的。
第三個,還有一個樣態,就是這個土地是國有的,古早有很多沒有登錄的地,有土地公廟在上面,而且是村裡的廟,等於是公廟,但是因為這些土地是古早就屬於國有的,有的沒有登錄,有的是日治時期以後有登錄,都是歸為國有財產局所有,最近你有沒有發現到有這方面的困擾?國有財產局說,如果沒有登錄,就要把地拍賣,我們一天到晚為了這類事情奔波,我說,如果敢把土地公廟的土地拍賣,就把神明請去他們家。這些廟已經是公廟性質了,我們已經在修這個法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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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你說的這些,已經超出這個法的範圍了,這個法沒有辦法解決這部分的問題,要由財政部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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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是內政部長,民政單位是你在管,本席拋出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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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們一步、一步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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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剛才說不完美,所以我才要跟你討論民眾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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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是,這個問題確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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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既然確實存在,所以接下來你去研議,你去跟國有財產局說,叫他們不要連神明都亂搞,不可以這樣子,那些廟從日據時代開始就一直在那裡,國有財產局突然間要拍賣那些沒有登錄的土地,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沒有登錄的土地統統都是國家的,對不對?那就類似是限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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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我們在這一步踏出去以後,再一步、一步來處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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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把這個議題納入子項,我們來進行專案討論好不好?民政單位都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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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們會一步、一步去處理,但是這部分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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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現在講的這兩部分,都可以討論,接下來你想到的這些,要責成相關單位趕快來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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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有,司長也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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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一定要好好研議,要知道民眾的痛苦,大家都是為了公益,都在為地方做事,好不好?加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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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好,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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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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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林委員楚茵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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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11
speakers ["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羅美玲","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管碧玲","吳琪銘","張宏陸","楊瓊瓔","陳椒華","鄭麗文","游毓蘭","陳秀寳","孔文吉","林文瑞","李德維","翁重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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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18"]
gazette_id 1116201
agenda_lcidc_ids ["11162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二、審查 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 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
agenda_id 11162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