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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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1時11分)大家辛苦了!時間有限,我就直接進入正題,我們如何讓家長、學生都心安,高教、幼教都有要精進的地方。部長,我還是先關心一下防疫停課的新制,大學的部分其實現在有一些亂象,簡單來講,我已接受到東吳大學學生的陳情,就是現在政策上希望能夠防疫,但也要正常生活,能夠實體上課我們就實體上課,只要沒有親密接觸者,我們就是儘可能開放,這個基本上我也認同,但是我也認為要有彈性。
我們看看東吳大學學生向我的陳情,現在學校一律比較傾向強制實體上課,第一個,學校的防疫措施,譬如說之前在推的梅花座或是一些其他的清消,有沒有做到?學生好像沒有看到學校在做。第二個,是不是能夠給予部分教授彈性?他如果自己認為線上上課也是可以維持品質,他也相當有經驗,我認為不應當強制。因為我自己現在在北藝大上博士班,我們北藝大也有學生確診,可是學校就非常彈性的授權給教授,我現在有兩門課都在線上教學,也就是給學校彈性、給教授彈性是需要的,所以東吳大學看起來,他們非常遵守教育部的新制,也就是強制恢復實體上課,這個有問題。
其次是期中考,很多學生向我陳情,他因為擔心被扣分,所以根本不敢去快篩就診,這反而是另外一個漏洞,對不對?為什麼東吳大學的學生會有這樣子的訊息?是因為校方並沒有提供期中考的因應措施,也就是說,如果是居家隔離的學生,甚至有些課的補考分數要被扣分跟打折,這當然不應當啊!所以就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與各個大學再做一些強化及溝通?學生不應當因為他配合防疫,而要承受期中考補考的分數要打折,這是不可以接受的嘛!我在這裡具體向你陳情,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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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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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對於因為疫情而沒有辦法參加考試,我想連我們全國性的入學考試都有因應措施,考量到學生權益的措施,像委員提到東吳大學的事情,我們會去瞭解,因為我們有一個應變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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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你就個案去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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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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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希望它只是個案,不要變成有一些學校的學生都有這樣的疑慮,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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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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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很快把這個問題提點給你,對於大學的新制、舊制的銜接,我們可能要再強化一下,好嗎?我進入今天的主題,我個人也有提案,在教保的部分調整師生比,公幼先行,我的提案相對比較務實一點啦!本席是提1比13,那我也聽了一個早上,我知道你說的,我們現在先衝出那個班的量,先讓家長可以托得到,之後再來逐步補充人力,但是我還是要求,你們可不可以即刻針對教保服務人員實質缺口有多少,有一個調查的評估報告?我為什麼這樣主張呢?請看下一頁。
其實這幾年我們的政策已經見效了,我們做到過去16年做不到的2.2倍的提升,不管是量或是人力,我也具體的看到我們都達標了,這幾年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政策,在班的部分與專業師資的部分,真的都有精進,我的表格在這裡,部長請看。在幼教師的部分,我們的目標是要增加到1,992人,現在已經有1,497人,換言之,我們只差一點點了,已經跟上來了。甚至在教保員的部分,我們的目標是3,226人,目前已經培訓出來4,855人,還大幅的超標,我們的人力已經補強了,超標了一千六百多位。換言之,我看到你們在師資方面的努力,所以降低師生比,在人力的部分真的可以開始啟動了,我有具體的數字來支撐。
另外,我要用具體的數字來說服你,我們投入這麼多的師資培育,不管是幼教師或教保員,以108年來看,培育出來的人取得資格之後,進入教學現場的只有53%;109年的幼教師及教保員取得資格,能夠到幼兒園去任教的也只有五成三。換言之,他的就職率是低的,師資培育出來了,實質晉用卻進不去,是待遇的問題嗎?還是媒合就業的問題呢?還是關鍵的核心是僧多粥少,他進不去?到底問題在哪裡?我覺得非常可惜啊!尤其在教保員的部分,幾乎都不到五成耶!他拿得資格,可是很可惜,人力沒有辦法導引到真正的服務現場去,原因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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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個當然有多面向,但是過往的待遇不是那麼理想,這是一個滿關鍵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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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重點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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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另外,當然是負擔啦!要照顧這麼多小小朋友,其實也是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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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他在選擇上,如果待遇提升,他就願意承擔那個辛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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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在這一次,當然公幼、非營利就不用說,政府都是把教保人員的待遇列為重要的考量,即使連準公共幼兒園,就是原來的私幼加入我們,這個薪資也是我們重點之一啦!原因就是看到這些教保同仁的薪資待遇長期參差不齊,而且有偏低的情況,所以在我們主導的這部分,不是只有衝量,也把教保同仁的待遇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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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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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拉高主要是希望給他們一個合理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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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所以你的回答是說師資培育出來了,與實質任用當中的落差,我們儘可能在待遇的部分去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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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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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可能還要再補強,因為現在看起來只有五成三進到教學的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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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因為我們當時,我舉例子,公幼就不用說了,像參加準公幼這部分,譬如說第一年一定要2萬9,000元以上起薪,然後3年內要調到3萬2,000元;到6年要調到3萬5,000元以上,相對於過去是有把它拉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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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已經很躍進了。好,部長,我時間到了,本席具體要求,第一個,你們需要針對幼教人力進行全面的調查,包括人力現場,師資培育端與實質晉用落差的關鍵原因。第二個,就職率低,找出它的不利因素。第三個,我具體再建議,要培育更多的人才,是不是能夠編列預算來提供誘因,補助就讀學士後的幼教師與教保員,鼓勵他們再去讀這方面來取得證照?我要求你們這些事情,在1個月內提出報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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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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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要再次地講,其實人力慢慢補上來了,剛剛林宜瑾委員也說了,師生比41年不變,我當然同意現階段有政策的取捨,但是是時候了,我們應當就師生比的部分來啟動一個時程的規劃,看什麼時候能夠調整41年「袂振袂動」的師生比來提升幼教的品質,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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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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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在1個月內,把這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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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在1個月內來做一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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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請提出報告,辛苦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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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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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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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22,26-1
speakers ["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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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18"]
gazette_id 1116202
agenda_lcidc_ids ["11162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19 人擬具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 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 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 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 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 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 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 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 人擬具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 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 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 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 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 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條文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十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來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2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