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558
發言片段: 0 |
---|
李委員貴敏:(11時57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直接切入主題,今天稍早我聽到警政署的回答,警政署認為警方協助快篩送件沒問題,因為是CDC的決定。這讓我覺得很奇怪,我記得跟騷法從第9屆到第10屆在民團的聲聲催喚之下通過,但還是有殘缺,民間團體也講得很清楚,你在上面硬加一個要件,當時之所以加入這個要件就是因為警力不足,正因為警力不足的關係,後來才說先求有再求好,可是今天警力突然又足夠了嗎?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局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黃局長嘉祿:我們是有增加一些人力。 |
發言片段: 3 |
李委員貴敏:所以你認為跟騷法牽涉的性命可以不管,但快篩牽涉到疫情,所以可以管?我再請問一下,前幾天農委會陳吉仲主委提到動保的部分,因為民間團體說應該成立動保警察,他覺得沒有必要,由警政署的警方支援就好,所以我們現在的警方人力處理快遞、動保統統都行有餘力,是不是這樣子? |
發言片段: 4 |
黃局長嘉祿:沒有。 |
發言片段: 5 |
李委員貴敏:不行嗎? |
發言片段: 6 |
黃局長嘉祿:是。 |
發言片段: 7 |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 |
回到今天的主題,等一下請相關的部會回答。請問兩位知道BTM嗎?都知道嘛!我們去銀行匯款50萬元的時候,銀行會問東問西、填這個填那個,可是你在BTM匯款的時候,它可以吃掉你的200萬元,可是都沒有人管,請問法務部管不管?調查局管不管? |
發言片段: 8 |
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
發言片段: 9 |
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只要發生這種詐騙的事情,無論是調查局或法務部都應該管。 |
發言片段: 10 |
李委員貴敏:對,到目前為止管了沒有? |
發言片段: 11 |
蔡次長碧仲:有,對於BTM的詐騙,我們也在總統府開過國安會議…… |
發言片段: 12 |
李委員貴敏:只有討論嗎?還是有實際處理? |
發言片段: 13 |
蔡次長碧仲:我們有針對這樣的犯罪類型要如何因應…… |
發言片段: 14 |
李委員貴敏:所以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採取實際上的行動? |
發言片段: 15 |
蔡次長碧仲:將來這些BTM業者必須要做一些所謂的申報。 |
發言片段: 16 |
李委員貴敏:但是我告訴你,現在按照金管會講的只有一家申報而已,其他統統沒有申報。 |
發言片段: 17 |
蔡次長碧仲:剛剛委員也有指教過,說有一些沒有申報,也有一些問題…… |
發言片段: 18 |
李委員貴敏:都沒有申報,只有一家申報。 |
發言片段: 19 |
蔡次長碧仲:將來是不是要更積極列管,或是…… |
發言片段: 20 |
李委員貴敏:這是不是你洗錢防制的一個缺口?現在先不去說詐騙的部分,單純從洗錢防制而言,它就是一個很大的缺口,對不對? |
發言片段: 21 |
蔡次長碧仲:對,沒錯。 |
發言片段: 22 |
李委員貴敏:其實它也牽涉到另外的問題,我在總質詢問過院長,院長講他會去召集你們各部會討論,也就是我們的政治獻金裡面,比特幣等這些虛擬貨幣算不算是政治獻金法裡所管的一個範圍,你們認為呢?政治獻金法裡有一個經濟利益,它算不算呢?今天如果我用比特幣的方式去做政治獻金,算不算呢? |
發言片段: 23 |
蔡次長碧仲:如果是經濟利益就等同是現金,如果可以核算的應該都算…… |
發言片段: 24 |
李委員貴敏:我請教司法院秘書長,你認為是,還是不是呢? |
發言片段: 25 |
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6 |
林秘書長輝煌:這個部分,我們平常…… |
發言片段: 27 |
李委員貴敏:不要拖時間,是或不是? |
發言片段: 28 |
林秘書長輝煌:我們沒有做這樣的研究。 |
發言片段: 29 |
李委員貴敏:你沒有研究,所以你今天回答不出來,拜託回去研究一下,因為我們已經看到一個實務上的破口,即洗錢防制上的。你對於守法的老百姓規定得很嚴,就是要遵守這個、遵守那個,也要做這個、做那個,結果今天出來的法律規定,對於違法的人什麼東西都統統可以做,然後你拿他沒有辦法,這是不對的,也不應該是一個民主制度體制之下的狀況。你應該鼓勵好人,而不是好人的部分,你給他更嚴重的一個處罰,比如你天天處罰好人,我們的行政單位不需要這麼多人去處罰好人啊! |
另外,我要請教法務部或調查局也好,周杰倫的NFT被偷的這件事情,你們有管嗎?偷竊!你們有管嗎?何況新聞這麼大,然後轉手賣了1,400萬,你們不管嗎? |
發言片段: 30 |
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說明。 |
發言片段: 31 |
王局長俊力:跟委員報告,本局並沒有接到報案,所以我們並沒有受理這個案件。 |
發言片段: 32 |
李委員貴敏:報紙上面已經這麼大了,也跟你講了這麼一個東西,你還要被動等到接到報案嗎? |
發言片段: 33 |
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今天這一部分委員有特別來提醒我們,我們會後會來…… |
發言片段: 34 |
李委員貴敏:因為你們要知道,也應該很清楚嘛!對不對?有些東西不需要被動等人家報案,如有些公訴罪應該要處的,尤其像現在年輕人的NFT,在網路上來講,其實是非常、非常的常見,我覺得可能包括警政署也一樣,對於新型的,不管是要把它當成藝術品也好,或者商標也好,一旦實際上發生問題,當你在媒體上面看到時,你就應該要主動啦!哪裡要等到人家來跟你報案,然後你才處理,我覺得這種態度就不對啦! |
其次,我要請教2021年投資詐騙案大增到4,904件,到目前為止,次長您剛剛的回答,即對於你要怎樣防制的部分,現在總統府是將此當成國安議題在討論,是不是?大概在什麼樣的時間點會有什麼樣的一個結論出來呢? |
發言片段: 35 |
蔡次長碧仲:因為我們開過會,有彙整相關機關的回覆,然後還會再做一些結論。 |
發言片段: 36 |
李委員貴敏:大概多久的時間會出來? |
發言片段: 37 |
蔡次長碧仲:會隨時跟委員報告。 |
發言片段: 38 |
李委員貴敏:大概多久會出來,知道嗎? |
發言片段: 39 |
蔡次長碧仲:有具體…… |
發言片段: 40 |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次長,跟您報告一下,我關心的原因是什麼?的確是一個國安問題,因為當你的金融體制被破壞的情況之下,它造成的影響就是一個很重大的國安事件。至於,你怎樣因應,民眾有權利知道政府的態度,因為民眾才知道要怎麼樣去採取保護措施,然後才不會受到損害嘛!好不好?再特別拜託大家,謝謝。 |
發言片段: 41 |
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42 |
主席:謝謝李委員的質詢。在下一位質詢之前,因為我們的會議會到結束,如果行政官員有要上洗手間,就請自行前往。 |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70 |
---|---|
meet_id | 委員會-10-5-36-12 |
speakers | ["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 |
page_start | 219 |
meetingDate | ["2022-04-18"] |
gazette_id | 1116103 |
agenda_lcidc_ids | ["1116103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 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6103_00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