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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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12時9分)部長好。首先要請教目前家長最憂心的停課問題,原先規定班上有一人染疫就全班停課,全校兩人染疫就全校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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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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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後來3月3日時修正為兩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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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好。但4月12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停課標準是以班級為原則,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以及補習班全校三分之一以上班級或全校達10班以上停課,才需要全校停課,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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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個是指揮中心特別提醒,應該要以更精準、合宜的方式來進行後續的停課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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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對,但本席辦公室就接到許多家長陳情,指揮中心說已經通過6歲到11歲兒童施打莫德納疫苗的EUA,但是開打時程還沒有確定,本週三衛福部才要進行討論,所以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完成兩劑的接種。依照現行規定是施打疫苗須滿12歲,絕大多數的國小學生因未滿12歲而無法施打疫苗,但是卻要和國高中生一起適用放寬後的停課標準,等於增加國小學生到學校群聚的機會,也增加感染的風險。在教育部公告新版停課標準之後,許多家長湧入教育部的臉書留言表達抗議,而媒體的即時民調到昨天為止有高達73%的網友反對教育部放寬停課標準。面對家長們群起反彈、抗議放寬停課的標準,指揮官陳部長表示,有需要反映的意見會反映給教育部潘部長,後續會再討論。所以本席要請教潘部長,針對國小學生目前無法施打疫苗,卻要與國高中生適用同一套停課標準,教育部目前是否考慮另外明定國小的停課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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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剛才有跟委員特別提到,指揮中心考慮目前疫情和防疫的處理,為什麼會特別提醒用精準和合宜的方式做考量?事實上這個標準是沒有所謂寬或鬆的問題,這個班上是他們接觸最密切的單位,一旦有確診者,這個班級就會立即停課。而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因為過去在執行上也都認為大型規模的停課,我就以一個數據來說,現在很多學校都是6班以下,而三分之一就是兩班,其實和原來的標準並沒有什麼差異,而且多數都是發生在都會地區非常大型的學校,其實學生接觸,這個接觸指的是密切接觸,說實在他們根本沒什麼相關,但過去因為那兩班,全校3,000、5,000名學生就要跟著停課,所以指揮中心認為如果能夠以精準的方式,反而不會讓那些沒有什麼特別接觸的學生也要跟著停課,因為一停就是10天,所以這個應該是更精準,並不是把它變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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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部長,因為時間有限,你剛剛講是精準,但為什麼還有73%的網友反對呢?還有你說要精實,相對於中央也就是你現在的做法,已經有些縣市覺得這不是精準而提出與中央不同的作法,表格內有本席整理的資訊,目前包括雲林縣、南投縣、金門縣都直接宣布12歲以下不跟進中央政策放寬停課標準,臺中市、新北市、彰化縣則採用彈性的作法。所以我要提醒部長,雖然你回應了這些問題,但如果縣市學校可以提出,他覺得更精準啊!你剛剛講你精準,但我覺得這些縣市提出的更精準,包括新北、臺中、彰化、雲林、南投、金門,他們覺得更精準,而且更合宜、更符合實務的方式,除了精準,你還要務實啊!對不對?要兼顧師生健康與受教權,教育部都要尊重嘛!我先問你,既然你說精準,為什麼那些縣市覺得還要提出更精準、更合宜、更務實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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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中央所訂的標準是一個指引,從過去中央到地方,我們其實都有一個原則,如果它要比這個再更寬鬆,我想大家都不太能接受,但是過去防疫也都會因為區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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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現在是更寬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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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我要講的是,地方政府如果因為疫情有做其他更加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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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他是加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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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這一部分過去我們在討論後,也不會去說他不能這樣子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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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好,所以你也同意有些縣市採用嚴格的學校停課標準。我還有一個問題要問部長,就是家長是否能請防疫照顧假?所以我們還是回歸到中央,而不是只有各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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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如果家長因疫情有需要請假的話,到現在還是一樣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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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所以現在是教育部和勞動部同意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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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如果學生是因為防疫的問題,家長要照顧,他可以請防疫照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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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OK,我知道了。因為臺灣的幅員不大,有些父母一個在臺北上班,一個在新北或桃園上班,所以各縣市目前停課未採取一致的標準,將不利於防疫。因為我是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如果防疫的標準不一,我覺得對於防疫不但沒有加分,還會讓家長無所適從,請教育部部長要聽取各方意見,所以我才會來這邊質詢、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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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教育部就是因為一直都和地方政府有密切地合作,像這次的停課,說實在地,非常多地方首長也有提出來,包含新北市侯市長也是多次提到中央應該重新檢討原來的停課規範,我們也蒐集很多的意見,包含在發布新的停課規範前,還和22個縣市的局處長做了討論,也請他們一定要瞭解地方的狀態之後,我們才把它提出來。但即使公布了之後,還是一樣,如果像委員所提的雲林等縣市有特別的考量,而且他也有相關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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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他們是12歲以下不跟進中央作法,就像你講的,新北市是在新的標準內可以彈性的應變,對不對?所以我覺得他們提出的是更合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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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因為疫情本來就有區域性的差別,從兩年前到現在皆是如此,事實上現在中央所訂的規範也蒐集了地方的意見,但地方上如果有特別區域性的考量,這部分跟我們討論後,我們也會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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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所以部長,你們要傾聽各方的意見,要研擬、調整現行的停課標準,你說這樣對嗎?應該這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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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我想還是要持續地調整,因為疫情一直在變化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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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對,就是滾動式、彈性的調整嘛!各個縣市也做出調整,所以我建議你還是要聽聽各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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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會持續蒐集地方的意見,也做必要的滾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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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這樣才精準、合地、合時宜啊!對不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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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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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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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22,26-1
speakers ["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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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18"]
gazette_id 1116202
agenda_lcidc_ids ["11162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19 人擬具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 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 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 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 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 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 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 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 人擬具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 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 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 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 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 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條文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十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來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2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