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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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12時28分)部長好。因為時間非常有限,我就直接切入問題,今天是有關幼教法修法,這個方向,我們也是很認同,原則上就是要增加一些津貼,還有鼓勵各種單位去增設這些幼稚園等等,這是沒有問題的,不過我倒想先請問部長,您知道有些私立幼稚園的學費,一般平均來說,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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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范委員雲代):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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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好。應該這樣說,目前我們大量和私幼合作變成準公共幼兒園,因為合作總是要定出一些指標,這個部分雖然是私立,但它的收費是穩定的,但我知道委員所提的,還有部分的收費可能相對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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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對,某些私立幼稚園的學費講難聽點比唸大學還貴,這也是個事實,其實我現在要談的是,像某些讀私幼的家長也不是很在乎這些,他可能屬於高收入、高社經地位的家庭,但是也有某一些人是真的要幫助他們,說實話,他們真的是養不起,其實今天我的題目不是針對這部分,比較是針對少子化真實碰到的問題,坦白說,教育部能做的這些事,我當然予以肯定,因為確實要往這邊做,不過也是碰到實際的問題。做這些事情,包括給予幼兒津貼、廣設幼稚園確實是沒有錯,但這個誘因是不是大到能夠解決少子化問題?我必須說實話,未必能夠完全達成,因為就像我剛剛的舉例,對於一些有錢的、社經地位高的人可能也覺得還好,連私幼都可以唸,所以跟他的關連不甚大。另外一批人可能比較辛苦,因為他們真的是養不起,政府這800億的少子女化對策,我想請部長評估一下,您覺得這些對策全部都到位,包括教育部今天要做的事,就真的可以解決少子女化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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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現在要做的這些政府應該都全力支持,因為還是要把環境穩定建置起來,但確實影響到現在的年輕人是否要結婚、要生小孩的因素還有其他不同的原因,包含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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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部長,我就直接往下問,其實這才是我真正的重點,這是青平台基金會做的調查,年輕人直接就說白了,他們沒辦法結婚、沒辦法生小孩的原因包括收入太低、房價太高,還有工時太長,這才是真實的問題,我不是說今天教育部不應該做這些事,今天提的這些事情都該做,可是根本的原因還是出在這個地方,少子女化對我們教育的衝擊很大,我想部長很清楚,虎年這種大限對於高教的衝擊真是不得了,所以對於未來,其實應該這樣講,今天這些問題沒辦法由部長解決,這裡面講的工時、房價、低薪也不是教育部主管,我當然知道,我們希望能夠促進解決少子女化,但我也覺得這部分應該才是關鍵,我們剛剛講的其實是標,但是它的本還是在這個地方,到底要怎麼有效解決這邊提的收入太低、房價太高的問題才是重點,如果這個地方不能解決,說白一點,廣設幼稚園雖然也是立意良善,可是誘因夠不夠、能不能真的解決這個問題?另外,當然,這件事本身最終一定會衝擊到教育,而且非常嚴重,所以我會覺得在這個點上,我們瞭解雖然不是部長業管,但是高房價、低薪這些事,我覺得這是政府跑不了要負的責任,部長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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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應該說不管是總統或院長其實都有在注意,當然這也需要跨部會大家一起持續努力,至於委員提到影響年輕人是否要結婚、生小孩的確實因素是房價等等問題,我想社會都有充分反映並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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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除了要治標之外,也要治本,根本的問題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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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現在行政院等跨部會確實都各自在努力當中,但是過往來說,學前的環境事實上應該要再更完整化,這是必須要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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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當然,我很肯定部長今天做這些事,同時這些根本性的問題可能更是這件事的原因所在,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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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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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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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5-22,26-1
speakers ["賴品妤","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林奕華","蔡壁如","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玉琴","蘇巧慧","林宜瑾","吳思瑤","吳怡玎","邱泰源","莊競程","王婉諭","張育美","張其祿","黃秀芳","蘇治芬","游毓蘭","洪孟楷","高嘉瑜","陳椒華","高金素梅","楊瓊瓔","蔣萬安","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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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18"]
gazette_id 1116202
agenda_lcidc_ids ["11162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19 人擬具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 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正 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 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 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 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 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致政 等17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 人擬具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 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六、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 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 萬堅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 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 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三十 三、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條文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十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來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2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