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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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10時32分)剛剛有委員質詢到健身房要打三劑,指揮中心在做決策的時候有沒有會同相關單位做討論?最起碼要問主管機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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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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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有常常在院長那邊做跨部會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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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在拍板之前有跟你討論過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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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在院決策之前有邀請各部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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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那你們有沒有表示意見?因為抱怨連連,我們接到很多陳情,餐廳都不禁止,餐廳的接觸反而更密切,而且距離更近,餐廳都沒有要求,為什麼健身房要要求?因為健身已經變成一個全民運動,有些人不適合打第三劑,或是因為體質的關係不適合接種疫苗,他也沒有辦法去,所以這部分在跨部會協調的時候,是不是應該要站在產業界發展的角度去說些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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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我們再反映一下。餐廳可能是因為大家是坐在位子上,健身房可能要走來走去,指揮中心有各種因素的考量,我們也會再反映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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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餐廳也是走來走去啊!如果有人敬酒或是跑去交談什麼的,接觸更密切,所以做決策之前主管機關一定要表示意見。另外,製造業目前面臨三缺的問題,請問部長是哪三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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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應該人才的部分,還有土地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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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工業區土地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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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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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還有缺工的問題、缺宿舍的問題,2月底的時候,有些企業界的代表去總統府跟總統反映這些問題,那時候沈副院長跟王部長你也在,他們反映工業區土地太貴的問題,新北市一坪100萬元,臺中也差不多四、五十萬元,工業區沒有土地要怎麼蓋廠房?滿手訂單但就沒有辦法接單,沒有辦法如期完工。缺工的問題也一樣,因為臺商回流,半導體、電子業把大量的勞工吸引走,所以傳統製造業面臨的缺工問題非常嚴重,他們不敢接單,當然就會對我們的外貿造成影響,我們的外貿是四小龍的最後一名,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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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至少到今年第一季都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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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我認為三缺問題不是現在才存在,已經存在一段時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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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不管是工業局或加工出口區,針對相關工業區都在積極進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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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缺宿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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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宿舍比較屬於廠商負責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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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媒體大篇幅的報導跟分析,也提出很多解決方案,我覺得政府可以參考,而且要正視這些問題,並在瞭解問題之後提出解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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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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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今天談到再生水發展條例,如果修法通過後,工業園區一定要有固定的再生水比例,請問是3,000噸以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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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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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3,000噸的標準會不會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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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這都會滾動檢討,過往我們跟業界討論後,先設定這個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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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現在工業局在中部跟南部開發產業園區,我的選區就有北高雄產業園區跟第二期的白埔,請問經濟部主辦的產業園區未來會不會也納入這個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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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如果符合用水的標準應該就會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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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一定會超過!50公頃的產業園區用水量一定會超過3,000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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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3,000噸是以每家公司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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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未來北高雄的九鬮跟白埔興建之後,如果沒辦法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要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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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委員很關心這個問題,水利署有放在心上,我們會跟內政部營建署積極處理未來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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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本來岡橋污水處理廠只有污水處理廠,後來有再生水廠,那是我積極爭取才有的。岡橋主要是供應給楠梓產業園區,楠梓會再蓋一個再生水廠,未來橋科也會用到這座再生水廠,還有路科跟本洲工業區,同樣的問題都不是現在才發生,我覺得應該要未雨綢繆,趕快思考一下,條例通過後一定會有約束力,要早一點布局。另外請問部長知道二仁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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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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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大概在1980年代二仁溪有很多廢棄物,二仁溪就在我的最北邊選區的茄萣跟湖內,過一個橋就是臺南市,請問二仁溪是不是「中央管河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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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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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二仁溪河道廢棄物清理實施計畫」已經執行一期,請問第一期是何時完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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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水利署賴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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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署長建信:大約在10年前完成,委員關心二仁溪現在還有一些廢棄物,因為陸續治理而呈現出來,上上禮拜衛環委員會有到現場會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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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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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署長建信:署裡也跟環保署合作,我們希望擬出所謂的公建計畫,針對二仁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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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什麼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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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署長建信:有關二仁溪的廢棄物清理計畫,因為這個計畫涉及跨部會,包括環保署及地方政府,我們希望這個計畫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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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前幾天我召開協調會,副署長有參加,他說:廢棄物是歷史共業、屬於環保署業務、不該由水利署做。但我認為應該由你們主政,因為是「中央管河川」,廢棄物清理已在10年前執行第一期,現在應該繼續執行第二期,將二仁溪活化之後再美化,否則堤防整理得很好,大家都在那邊散步、運動,可是廢棄物卻依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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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署長建信:委員提到的問題,我們確實是朝這個方向,無論過去由誰主管或由哪個部會負責,都要共同面對環境問題,我們希望跟環保署、臺南市政府,甚至是高雄市政府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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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計畫何時會再提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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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署長建信:我們之前已經有提報水資源審議委員會,也有跟臺南市政府和環保署溝通,計畫正在報核程序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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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預算一定要編列,整治二仁溪第二期的預算初估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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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署長建信:在我的印象中,預算應該是二、三十億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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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之前來說明是14億元。這部分應該跨部會合作,但主政還是水利署,我希望儘快提出第二期整治計畫及預算概估,你們要開始編列預算,也請王部長親自督導,因為二仁溪是北高雄的重要河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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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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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請署長全力擬好這份計畫並編列預算、趕快執行,也請部長全力督導。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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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好,我覺得這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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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超明代):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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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19-14 |
speakers | ["邱志偉","蔡壁如","邱議瑩","楊瓊瓔","林岱樺","邱顯智","陳亭妃","謝衣鳯","蘇震清","孔文吉","陳超明","高虹安","賴瑞隆","洪孟楷","陳椒華","呂玉玲","徐志榮","蘇治芬","陳明文","曾銘宗"] |
page_start | 325 |
meetingDate | ["2022-04-20"] |
gazette_id | 1116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3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民眾黨 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 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 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8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三條、 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 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黃秀 芳等19人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 民眾黨黨團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商品 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及第十三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五)本院民 眾黨黨團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商品 標示法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本院委 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企 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 |
agenda_id | 11163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