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42
發言片段: 0 |
---|
羅委員美玲:(9時30分)主委好。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如果原住民使用漢人姓氏的話,就會喪失原住民身分。經過大法官會議解釋,4月1日的結果判定這個規定是違憲的,這跟主委之前所主張的原住民身分的認定必須要具有原住民的姓氏,還有血統,甚至您覺得文化認同、語言能力等都應該要加進來,作為原住民身分認定的一種方式,現在大法官會議認為這個規定違憲,這跟你的主張是相背甚遠。請問主委有沒有遺憾?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2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好。對於宣判違憲的這個部分,原民會感到遺憾,但是跟委員報告,如果詳細看大法官的這個判決文,其實裡面有很多的主張反而是跟我們一樣的,比如說他非常認同原住民可以取傳統的名字來取得身分,這一點我覺得跟我們的見解是一樣的。另外就是雖然他說漢人的父親被剝奪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但是大法官也鼓勵,除了那個漢姓,並列原住民的名字是可行的,所以對我來講,雖然判違憲是感到很遺憾,但是有些主張…… |
發言片段: 3 |
羅委員美玲:您是能夠接受? |
發言片段: 4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可以接受的。 |
發言片段: 5 |
羅委員美玲:宣告違憲已經確定了嘛!所以二年內就必須要針對法條去做一些修正,我想請教原民會,在這二年內有沒有哪些法條需要去做修正?還是說就這樣,就等二年之後就讓它生效,到時候這些原先不具有原住民身分的民眾在二年後就取得原民身分?你們有沒有修法的方向? |
發言片段: 6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大法官會給我們二年的時間,事實上就是也認同朝修法的方向是比較完備的,他也不認為直接變成現在的制度,不見得對原住民的認同方式…… |
發言片段: 7 |
羅委員美玲:所以原民會這邊還是會做一些修法? |
發言片段: 8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會朝修法的方向。 |
發言片段: 9 |
羅委員美玲:可能很多相關的法令,不單單只有原民會,很多相關的法令,可能包括一些福利政策,還有教育部針對原民孩子本來給予的一些就學、升學的優惠等等,會不會牽扯到這些修法?會不會? |
發言片段: 10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如果按照大法官建議的修法方向,的確很多配套,包括整個優惠措施及保障制度等,都是要去重新調整的。 |
發言片段: 11 |
羅委員美玲:對,現在很多人就擔心,按照內政部資料的統計顯示,到今年1月份為止,父母之一為原民者,尚未取得原民身分的民眾總共有9.5萬人。 |
發言片段: 12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九萬多人。 |
發言片段: 13 |
羅委員美玲:這九萬多的民眾原先是沒有原住民身分的,在這個釋憲出來之後,他們就可以登記為原住民,有很多人擔心這樣會不會排擠到一些福利政策,或者是有些資源的分配可能會有一些狀況。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有沒有什麼配套出來?因為本席覺得到時候牽扯的各個部會會非常的多,這個部分有方向嗎? |
發言片段: 14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跟委員報告,的確,如果制度改變,新的配套會牽涉到很多福利政策措施要做大的調整,所以…… |
發言片段: 15 |
羅委員美玲:譬如我舉個例子,以教育部的部分來說,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三條規定,不管是高中、五專、技術院校或大學,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總積分可以加百分之十,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加百分之三十五。如果二年後取得原住民身分的這些孩子是不是也能具有這些優惠的資格?還是說會依照大法官後來提到的,原住民身分之取得與原住民所得享有之優惠措施不當然等同?這個意思是不是指原住民身分到時候會區分各種身分,不是具有原民身分就可以享有這些福利政策,到時會訂定一些級距或是標準,誰可以申請、誰不能申請,會有這種狀況出現嗎? |
發言片段: 16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的指教的確是我們會遇到的困擾,您提到的是升學優惠的部分,今天鄭委員也在這裡,光是參政權的部分,那個是沒有辦法分割出來的,這個要怎麼分割,漢父原母的原住民是不是不能取得參政權,這個問題…… |
發言片段: 17 |
羅委員美玲:對,參政權的問題。 |
發言片段: 18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還有公務員考試也是,還要保留地的部分,都會牽涉到很多,所以這個部分可能是我們對大法官的釋憲感到遺憾的地方,這個部分都沒有兼顧到啦! |
發言片段: 19 |
羅委員美玲:是啊!你們二年內有辦法解決這些問題嗎? |
發言片段: 20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會努力。 |
發言片段: 21 |
羅委員美玲:主委,我只是簡單的舉教育部對原住民的升學保障為例,剛剛主委也提到了參政權、原住民保留地等等,牽扯的方向非常多耶! |
發言片段: 22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參政權是很大的問題,那個是沒有辦法切割的。 |
發言片段: 23 |
羅委員美玲:是啊!怎麼辦呢? |
發言片段: 24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所以這個部分的配套,未來還要大院在我們的修法方向上給我們多指教,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
發言片段: 25 |
羅委員美玲:另外,我還有看到一份報導,剛才我們提到未來在二年後可能有9.5萬人會取得原住民身分,我們看到原住民身分法是准許漢爺原奶,也就是阿公是漢人,阿嬤是原住民,他們的孫子女可以取得身分,這在原住民身分法裡面就是准許的。也就是說,即使爸爸媽媽過世之前,孩子還沒有申請身分證,可是阿公阿嬤在,這些子女還是具有申請資格,請問這些人有多少呢?按照推論,據說有高達300萬人耶! |
發言片段: 26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那個數字我有看到,但是實際上有沒有這麼多,我們還要跟內政部再去盤點一下資料。 |
發言片段: 27 |
羅委員美玲:是,這是我看到的一個報導,報導是這麼寫的,所以我們提的可能不是只有9.5萬人,可能高達300萬人,這300萬人進來之後,他們都具有原民身分,請問這些福利政策要如何去做修法、如何去做修正,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二年內我們真的能夠把這些政策全部都完善嗎?我真的很懷疑,因為牽扯的範圍真的太廣太廣了。當然,因為大法官已經判定是違憲的,所以原民會也不得不做,而且我覺得好像也不只是原民會的問題。 |
發言片段: 28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跟各部會都有關係。 |
發言片段: 29 |
羅委員美玲:各個部會都要有周全的修法,不然我們覺得後續可能真的會有很大的問題。當然,我們對於這個判決還是予以尊重啦!但是後面要怎麼來做,我想原民會跟各部會真的要坐下來好好的討論,我覺得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 |
再來,上次我也有向主委討教過有關於族語的傳承,主委那時候是說有啊!現在也有學習紐西蘭的方式,就是用語言巢的方式,在社區或是在幼兒園都有族語的學習環境。我們有看到現在原住民的人口分布有將近50%,確切的數字是48.7%,都已經遷到大都會區了,我們都知道在大都會要學習族語真的非常不容易,學習族語也好,母語也好,需要有學習的環境,如果單單靠學校、靠社區,好像真的沒有辦法讓孩子好好的學習,家庭方面的語言學習才是重點,如果去到學校學習,但回到家沒有延續,可能也很難讓孩子學到族語。後來我們有盤點了一下,像我們的幼兒園,我們希望孩子學習族語最好是向下扎根,能夠在很小的時候就學習,可是我們發現,我們沉浸式的族語幼兒園在全國有63間,可是大都會區到目前為止只有5間,可是有將近50%的原住民都是住在大都會區,這個部分要如何加強? |
發言片段: 30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的指教真的是有注意到我們的語言傳承問題,所以未來我們在幼兒園的沉浸式教學部分會強化在都會區裡面的成長,這個部分是我們未來努力增設的目標,我覺得…… |
發言片段: 31 |
羅委員美玲:對啊!因為比例太過,應該是說不成比例啦!我們有50%的原住民住在都會區,可是在都會區的沉浸式族語幼兒園就只有5間,其他92.1%都是在其他鄉鎮市,所以這真的很不足,對於我們推廣幼兒學習族語的部分,我認為還有很多需要加強的地方。 |
發言片段: 32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都會區遇到的更大問題是,因為我們是原漢混居,甚至新住民都跟我們混居在一起,所以怎麼樣單獨列一個幼兒班的原住民族語教學,我們要跟都市地區幼兒園做更多的配套,這個我們會努力。 |
發言片段: 33 |
羅委員美玲:好,以上,謝謝。加油! |
發言片段: 34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35 |
主席(林委員文瑞代):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30 |
---|---|
meet_id | 委員會-10-5-15-11 |
speakers | ["鄭天財Sra Kacaw","孔文吉","羅美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賴香伶","湯蕙禎","高金素梅","管碧玲","莊瑞雄","楊瓊瓔","陳瑩","王美惠","張宏陸","陳椒華","吳琪銘","鄭麗文","李德維","翁重鈞","陳明文","林文瑞"] |
page_start | 241 |
meetingDate | ["2022-04-20"] |
gazette_id | 1116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2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行政院秘書長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就「( 一)蔡英文總統105年8月1日向原住民族 道歉並承諾:『我們會加快腳步將原住民族最重視的《原住民族自治法》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蘇貞昌院長110年3月12日於立法院院會答詢:『我們會分流立法。』」有關推動原住民族自 治法進度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 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廖國棟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推動條例草案」案;四、審查委員 陳瑩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法 草案」案;六、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原住民族委員 會主管作業基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七、繼續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八、繼續審查原住 民族委員會「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 4 案:( 一) 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 (含附屬單位預算-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 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09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案、(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 會及所屬、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109 年度 第3 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案、(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 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109 年度第4 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 案、(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案;九、繼續審查原住民族 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9年度第2季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 預算第1、2期、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補 (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情形表案 |
agenda_id | 11162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