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97

發言片段: 0
湯委員蕙禎:(10時29分)主委好。根據溫泉法第十四條規定,在原住民族地區經營的溫泉,原民會得輔導及獎勵當地原住民經營溫泉,溫泉法寫得很清楚,但是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現行原住民地區溫泉輔導獎勵辦法從94年7月1號施行到現在,並沒有任何原住民申請輔導、經費補助或者利息補貼,也就是該輔導獎勵辦法這16年來形同虛設。原民會認為這16年來沒有人申請的原因是什麼?是不是應該重新評估輔導獎勵辦法內容的標準是否妥當?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發言片段: 2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湯委員好。的確,以目前來講這個獎勵辦法沒有原民個人來申請,但我們現在是先從由原住民在地的鄉鎮市提出整體的溫泉發展,像新竹尖石、屏東牡丹、宜蘭及臺東都有在發展原住民族的溫泉產業。
發言片段: 3
湯委員蕙禎:有關保護原住民工作權,溫泉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於原住民族地區經營溫泉事業,其聘僱員工十人以上者,應聘僱十分之一以上原住民。」針對原住民就業,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也說了,原住民族委員會到現在還沒有建立適當的機制調查統計,原住民族地區經營溫泉事業業者聘僱原住民的情形,沒有辦法依規定來督促業者落實按比例聘僱原住民,不利原住民的工作權保障。這16年來您是不是有看到這個問題?而且沒有就原住民族地區徵收溫泉取用費,建立主動控管收取的機制,上次在審查預算法有提到,這部分縣市政府短漏收取,應提撥到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的溫泉取用費,以致於減少基金收入,也影響後續原住民族在溫泉資源開發利用業務的計畫遂行。
發言片段: 4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針對這兩點,有關進用的部分,過去我們的確沒有定期盤點溫泉業者進用原住民的比例到底有多少,這幾年原民會的經發處跟經濟部相關單位已經開始進行這樣的檢視,瞭解到底有沒有實質進用原住民。有關取用費的部分,我們看到相關的資料,其實大部分的地方政府都有繳交取用費,只有部分沒有按期繳交,這是我們要改進的地方。
發言片段: 5
湯委員蕙禎:本席民國85年擔任國民大會代表,那時候修憲針對基本國策的原民權益,還特別到紐西蘭參觀、瞭解毛利人受保障的情形。原民會應該充分運用現在已經有的法定權益來保障原民的權益,因為訂了很多法令,而我本身的家族成員就有原民,所以我希望以下來探討原住民族自治法應該考慮到的問題,現有的法律是不是已經足夠保障原民的權益,如果有不足的部分是哪一些?今天政府也認真考量時空背景,訂定與時俱進政府政策,透過法律命令的公布跟頒訂分流立法,逐步落實原住民族跟原住民的權益保障。今天我們來研究自治法條文還有哪一部分沒有落實,哪一部分還是比較弱勢,是我們還需要注意的。此外,原住民自治法五進五出,大家是不是要冷靜思考?
行政院提到自治的基本元素,包括明確的空間範圍,剛剛有幾位委員已經提到自治權限與固定財源,我會一直談到這個部分。臺灣的面積是3.6萬平方公里,原鄉面積占臺灣46%,而鄉長都要由原民來擔任,這個有沒有落實?
發言片段: 6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在今天書面報告有特別在第10頁的部分已經列出由原住民擔任鄉長的鄉鎮市區,全國有30個,就跟上面的臺灣圖一樣,大概在綠色的部分,幾乎都是由原住民族的族人來擔任鄉長,但是現在要面對的是,到底這個鄉長的層級要不要提升還是要重組,這是我們未來面對自治很重要的目標,包括它跟原漢重疊的部分到底要怎麼樣處理,這是我們要進一步解決的自治問題。
發言片段: 7
湯委員蕙禎:我們幾位原民委員提出來修自治法,剛剛也有委員問我們究竟怎麼定義自治區的空間,我們是不是希望整個綠色那一塊的原鄉都變成自治區呢?因為在同一個區域,整個臺灣、整個中華民國,等於各個縣市都有自治,在同一個空間,還有沒有機會再做出這樣的自治區?這個事實上的問題才是我們要再思考的部分。
發言片段: 8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其實原住民族的自治在世界各地的做法也都不太一樣,像剛剛委員提到紐西蘭自治的型態跟我們臺灣實際的自治型態是不一樣的,同樣地,美國跟加拿大也不是完全一樣的制度,甚至我們有一些原住民族參與權的部分,比如國會參與權的部分,我們還比加拿大跟美國有更務實的保障名額,加拿大和美國是沒有的,紐西蘭跟我們一樣。
發言片段: 9
湯委員蕙禎:其實都是因地制宜,因時空背景而調整。
發言片段: 10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的。
發言片段: 11
湯委員蕙禎:臺灣是多元族群的社會,2,326萬的人口,現在人口數一直降低,原民大概占五十幾萬人,也因為婚姻、生活、就學、就業或者移居,以這樣的方式混居,像桃園復興現在大概占桃園三分之一的面積,原民大概有八千多人,其他六萬多人是住在平地其他的區,整個桃園226萬多人,像這樣的分布……
發言片段: 12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指教復興區的部分,我們可以看到同樣是直轄市,從新北一直到高雄,只有原住民族地區的區長是還要再民選,復興區要由當地的區民包括泰雅族人選出來,就是指定只有山地原住民可以擔任,這是我們在很多不同的自治型態中不太一樣的作法。
發言片段: 13
湯委員蕙禎:是,沒錯,現在就是依照人口分布,我們原民也希望住在生活比較方便、就學就業都方便的地方,沒有人願意一直回去原鄉,所以依照現在臺灣大家混居在一起,沒有分彼此的時候,我們為什麼要去分什麼自治區?就算現在已經分了,比如復興區,我們也沒有說復興區就一定全部是原民的,其他區原民都不能來,不可以這樣子嘛!按照人口比例來說,我們都會考慮現在要怎樣一起來共同生活、一起來創造我們的經濟繁榮,像我們復興區……
發言片段: 14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補充報告一下,在原住民族地區,就我們畫的這個圖裡面,其實平地原住民比如在花蓮市吉安也有很多,包括您熟悉的復興鄉,並沒有保障原住民,而且當地的鄉長也都不一定是原住民,所以整個自治的概況是不太一樣。
發言片段: 15
湯委員蕙禎:好,剛剛講到預算,像我們復興區的預算現在都是由市府整個編列,也不是由復興區自己負擔,沒有這樣的問題,我們希望每個委員能夠理性探討,已經到這個時代了,我們希望原民的權益也逐步要落實,原委會所有的公務員其實都很理性在瞭解時空背景,也認真思考,所以我們還是要務實地討論,自治區的問題還是要透過原委會自己好好檢視一下,謝謝。
發言片段: 16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
發言片段: 17
主席: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30
meet_id 委員會-10-5-15-11
speakers ["鄭天財Sra Kacaw","孔文吉","羅美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賴香伶","湯蕙禎","高金素梅","管碧玲","莊瑞雄","楊瓊瓔","陳瑩","王美惠","張宏陸","陳椒華","吳琪銘","鄭麗文","李德維","翁重鈞","陳明文","林文瑞"]
page_start 241
meetingDate ["2022-04-20"]
gazette_id 1116201
agenda_lcidc_ids ["11162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行政院秘書長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就「( 一)蔡英文總統105年8月1日向原住民族 道歉並承諾:『我們會加快腳步將原住民族最重視的《原住民族自治法》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蘇貞昌院長110年3月12日於立法院院會答詢:『我們會分流立法。』」有關推動原住民族自 治法進度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 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廖國棟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推動條例草案」案;四、審查委員 陳瑩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法 草案」案;六、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原住民族委員 會主管作業基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七、繼續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八、繼續審查原住 民族委員會「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 4 案:( 一) 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 (含附屬單位預算-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 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09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案、(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 會及所屬、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109 年度 第3 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案、(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 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109 年度第4 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 案、(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案;九、繼續審查原住民族 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9年度第2季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 預算第1、2期、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補 (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情形表案
agenda_id 11162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