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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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1時43分)部長好。上會期柯總召承諾這個會期要審礦業法,後天就是世界地球日,環團和很多關心這個法的國人都很重視、關心這件事,請問部長,礦業法的法案在這個會期什麼時候要送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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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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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委員好。我們現在是送到院裡面,因為院裡面還要審議,我們會請院裡儘快審議,審議之後就可以趕快送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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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們也希望下禮拜能夠排審,至少這個會期柯總召承諾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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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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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 |
另外,剛剛我們看到海淡水成本是40元,再生水是20元到30元,請問,現在半導體大廠會使用再生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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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他們很樂意用再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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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據我所知,像台積電他們不會用這個水,即使是自來水,他們還要再過濾,要處理很多次,他們會願意使用再生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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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會。他們會用再生水,他們是比較擔心海淡水在製程上會不會有不能匹配的問題,再生水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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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可以,我們再請經濟部提供科學園區各個廠,包括半導體工廠,他們用再生水的情形,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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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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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
中油的工作船去年擱淺,破壞藻礁,國人很重視這件事,後來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顯示,中油使用了不準確、免費的海象app,這個開發案原來的預算是600億元,中油卻使用免費、不準確的app,請問部長,這個案子怎麼來究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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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抱歉,今天沒有中油的同仁來列席,但是,對於監察院的意見,中油會回報給我,我再就委員問的問題,跟委員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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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部長,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在303大停電這個事件後,我們得知經濟部沒有訂定電塔設置的規範,目前據瞭解是台電的內規而已,經濟部身為監理單位,是不是要負起責任,要把這部分加進檢討報告?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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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比較不清楚委員講的電塔規範指的是哪一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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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就是設置電塔的規範,就是說,經濟部監理台電,台電在設置電塔時,應該訂出一個規範,經濟部應該有相關的依據,譬如說,多少範圍內有什麼施工,或者是有什麼高度的建築,都要做一些規範,我提的是這個,經濟部目前沒有訂相關的規範,身為監理單位,是不是應該要去落實這方面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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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不是容我回去瞭解一下委員要求的是哪一個部分,然後看這個部分在國際上是怎麼樣的訂法,我們再瞭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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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因為這個真的很重要,我們不能說一個電塔倒了,然後就只針對那個個案去追究,全部的電塔設置總要有一個設置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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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303大停電沒有電塔倒的問題,所以我比較不曉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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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即使沒有電塔倒,電線拉線的管理跟電塔也是相關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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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好,我再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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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 |
韓國有一部電影呈現水霧機放置在室內,裡面放了一些化學藥品,導致大約2萬人死亡,這是1994年在韓國上市的產品,到2011年銷售千萬台,這樣一個水霧機加了化學藥劑導致了傷害,國人也有使用水霧機,針對水霧機的標示,經濟部是不是應該要趕快具體要求廠商應該明確標示資訊,讓國人有可以安全使用水霧機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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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蘇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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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司長文玲:委員好。跟委員說明,我們2月份已經請公會要求廠商注意標示,但是什麼東西能加,什麼不能加,我們還要跟環保署再確認一下哪些能不能加,不過我們會請廠商先提醒消費者,就是說,如果不確定是否安全的物質,就不要添加在水霧機裡面,這是商品標示法裡面警語標示的部分,我們會要求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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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 |
主席,我再請部長就電塔設置給本席一個明確具體的答案,承諾去訂相關規範,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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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不是讓我瞭解一下情形?我一定會回報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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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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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葉委員毓蘭、李委員德維、陳委員歐珀、廖委員婉汝、洪委員申翰、翁委員重鈞、蔡委員易餘均不在場。 |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之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呂玉玲、徐志榮、蘇治芬、陳明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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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19-14 |
speakers | ["邱志偉","蔡壁如","邱議瑩","楊瓊瓔","林岱樺","邱顯智","陳亭妃","謝衣鳯","蘇震清","孔文吉","陳超明","高虹安","賴瑞隆","洪孟楷","陳椒華","呂玉玲","徐志榮","蘇治芬","陳明文","曾銘宗"] |
page_start | 325 |
meetingDate | ["2022-04-20"] |
gazette_id | 1116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3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民眾黨 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 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 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8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三條、 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 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黃秀 芳等19人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 民眾黨黨團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商品 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及第十三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五)本院民 眾黨黨團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商品 標示法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本院委 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企 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 |
agenda_id | 11163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