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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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12時34分)主委好。今天我們討論的是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的推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四條跟第五條有規定原住民族自治的法源基礎跟方式,在今年3月對行政院院長的總質詢中,院長也是很明確地說目前的方向是採分流立法。這幾年來對於原住民的權益,不管是在我們立法院也好,或是各界也好,大家對原住民都是非常地支持。有關原住民參與政治與相關的保障政策,原住民族自治法從89年推動開始已經20年了,在立法院也討論了非常久,但是一部法要推動,畢竟還是牽涉非常廣,所以我們還是要好好思考,因為這關係到整個國家的行政、財政的劃分,以及行政區作出的調整,還有包含東部縣市廢除的可能,可能整個都會有很大牽動,所以採用分流立法的路線應該是比較正確的,那怎樣來推動對原住民會更好,本席相信很多同仁都是很支持的,請問主委的看法為何?是要抄近,還是要像現在院長所講採用分流的方式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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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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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的確這幾年我們透過分流立法的方式,反而達到原住民的自治,我舉兩個例子跟委員報告,第一個是地方制度法,本來六都升格的時候,像新北市的烏來區區長都改官派了,後來因為大院再修法以後,讓烏來區的區長還是要由當地泰雅族的居民選出來,像這個部分在新北市也好,或是在桃園的復興區、臺中的和平區、高雄的三個鄉,六都裡面只有原住民族地區的區長才可以民選,其他都已經改官派了,這就是分流立法可以保障原住民的一個很重要的措施。另外,謝謝大院在四年前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這個發展法通過以後,現在中央及地方的公務部門可以用原住民的語言來發公文,這也是很正向的自治狀態。甚至我們在重要的場域裡面,像立法院過去不可能用我們自己的族語來詢答,現在也可以用我們自己的語言在國會裡面來詢答,這個在很多國家不一定能做得到,但我們已經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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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這幾年來其實我們立法院對原住民的所有權益都是非常支持的,所以如果太抄近的話,會變成整個原住民要去做一個大改變,對未來也不是一件好的事情,所以採用分流的方式來立法,我認為是比較穩健的路線,全民也應該比較會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大家的接受度也會比較高。我認為召委現在就要處理這個,是不是會比較抄近一點?因為我們現在也沒有行政院版來討論,這是本席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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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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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再來,這幾年包含我們在立法院,包含剛才主委所講,像我們現在的口譯也是用我們原住民來做翻譯,所以你看這幾年我們對語言推動的成果也是非常成功。從107年到110年,我們通過語言能力認證與測驗的人,已經從七千多人上升到一萬三千八百多人,證明短短四年的時間就多了一倍的人通過語言認證測驗,代表原委會的推動還是有其成效,所以本席對於語言的推動或是對原住民的任事這一點,我應該是秉持著肯定,包含今年3月份原民會所舉辦的南島語言復振論壇,有幾個國家來參加、接觸我們原住民的語言,這是很正面的事情!針對族語推動,主委滿不滿意現在的成果?
發言片段: 6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剛才特別提到,謝謝大院在4年前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現在連我個人在臺灣辦的國際會議裡面,都可以用自己的族語致詞,大家只要聽就可以了,英文聽得到、中文也聽得到,甚至很多重要的大型會議,即便是蔡總統在我的面前、蘇院長在我的面前,我用自己的阿美族語致詞,他只要戴耳機就可以聽懂我在講什麼,臺灣在語言自治的部分已經做最大的進步,所以我才說,也不過上禮拜前,加拿大的駐臺代表還特別跟我們要語言發展法的版本,要帶回去他們的國家參考。
發言片段: 7
吳委員琪銘:所以這幾年在原民會的推動下,成效我們都看得到,未來其實要推廣得更廣,讓原住民的子弟都認識這個語言,讓我們的語言能夠傳承下去,未來是不是從教育著手,只要是部落多的學校,語言課程都列為必修的課程?本席在新北市,不管是在土城也好、樹林也好,是不是就在三鶯部落找學校來推動族語,列為必修課程,讓在那邊就學的原鄉子弟也能傳承這個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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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早期原住民在學校的族語教學只有到國中而已,也是大院在3年前通過原住民族教育法,從今年下半年開始,連高中都可以學習族語,這都是我們這幾年一起努力達成的目標。我們對族語的教學,除了在學校之外,未來要強化家庭的教學,鼓勵在自己的家裡用族語溝通。因為有很多原住民會上基督教、天主教教堂,我們也希望牧師、神父恢復以前用他們當地語言傳教的部分,這對語言的傳承也有很大的幫助,這個部分我們會在未來的計畫中持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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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對,希望在部落比較集中的地方,也不限制在新北市,別的都會區要是人口比較集中,原鄉子弟在那邊就學的話,是不是要求學校列為必修課程?有點鼓勵性或半強迫性,因為族語還是要傳承下去,這樣子他們的學習是不是會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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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早期是先從國小、到國中,後來到高中,現在我們更要強化的是幼兒園的部分,所以連在新北市幾個不是原住民族地區、不是烏來區的幼兒園,包括在新莊等等,光是新北市就有兩個幼兒園已經開始用母語跟幼兒教育接軌,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強化,讓我們的語言不只在原鄉保存下去,有一半以上的原住民都在都市裡面,我們也希望我們的語言可以繼續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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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好的,因為三鶯這裡剛好有一個三鶯部落,三鶯部落還蓋了一個聚會所,聚會所是不是就設一個托兒所,找原住民的子弟用母語教學?原民會應該要全力支持,這樣應該會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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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新北市幾乎每個區,包括三峽區、樹林區、土城區,都有專責的語言推廣人員,讓我們的語言在每個區都可以推動,當然我們還有很多要進步的空間,不是一下就達到目標,我們會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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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好的、好的,謝謝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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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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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洪委員孟楷、李委員德維、葉委員毓蘭、林委員文瑞、陳委員歐珀、林委員思銘、廖委員婉汝、蔡委員易餘及翁委員重鈞均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鄭麗文、李德維、翁重鈞、陳明文、林文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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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15-11
speakers ["鄭天財Sra Kacaw","孔文吉","羅美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賴香伶","湯蕙禎","高金素梅","管碧玲","莊瑞雄","楊瓊瓔","陳瑩","王美惠","張宏陸","陳椒華","吳琪銘","鄭麗文","李德維","翁重鈞","陳明文","林文瑞"]
page_start 241
meetingDate ["2022-04-20"]
gazette_id 1116201
agenda_lcidc_ids ["11162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行政院秘書長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就「( 一)蔡英文總統105年8月1日向原住民族 道歉並承諾:『我們會加快腳步將原住民族最重視的《原住民族自治法》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蘇貞昌院長110年3月12日於立法院院會答詢:『我們會分流立法。』」有關推動原住民族自 治法進度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 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廖國棟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推動條例草案」案;四、審查委員 陳瑩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法 草案」案;六、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原住民族委員 會主管作業基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七、繼續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八、繼續審查原住 民族委員會「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 4 案:( 一) 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 (含附屬單位預算-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 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09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案、(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 會及所屬、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109 年度 第3 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案、(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 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109 年度第4 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 案、(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案;九、繼續審查原住民族 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9年度第2季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 預算第1、2期、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補 (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情形表案
agenda_id 11162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