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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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9時54分)部長好。今天審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在針對本草案進行詢答前,我想先問一下有關疫情的部分。4月12日您提出一個新的停課標準之後,坦白說引起大家很多困擾和擔心。CDC已經在打預防針,不斷強調月底後每天確診人數可能會破萬。大家看到現在每天超過2,000人確診,成長幅度相當驚人。可是我們小學打的疫苗還是莫德納二分之一劑,因為莫德納被稱為副作用的大魔王,很多家長都擔心小朋友打莫德納是否適合,至少美國現在都沒有開放這一部分。我想請問,在疫情不斷升高情況下,小學生在5月才能開始打疫苗,有多少家長能夠接受施打莫德納都還在未定之數。在這期間,教育部針對停課的標準是不是會有所調整?至少高中以下,在小學生和國、高中部分,是不是會有所區隔?請部長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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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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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好。向委員報告,這個方案並不是用寬或嚴來區分,而是因為瞭解疫情的變化,出現感染狀況與影響的後症狀輕重,指揮中心跟我們會商,如果是班級密切接觸者,就趕快停課,來處理後面的防疫。如果說學校規模很大,有些根本不會接觸,因為密切接觸一定會有一個關鍵,不會說兩個人擦身而過就會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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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小學生的接觸一定是密切的。在高中以下用同樣的標準,國、高中12歲以上可以打疫苗,而且前兩劑疫苗覆蓋率不低,但小學目前是都沒有施打,針對這部分,小學會不會做調整?部長,請簡單回復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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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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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不會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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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是。如果是這個班級或者相關班級,當然可以立即處置。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幾千人的學校依過去標準,有兩班停課就全面停課,這造成非常大的問題。現在部分縣市有自己的配套措施,這方面教育部並不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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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目前有十多個縣市和教育部規定並不一致,您覺得沒關係,反正責任就在地方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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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這不是責任問題,因為大家的防疫目標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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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您剛剛講到每個班級的狀態,其實現在的標準讓大家有點困擾,新標準譬如有10個班級以上因確診而停課時,全校可以停課。有人問,如果是確診者的接觸者被匡列隔離,班上有這樣的人算不算1個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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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我舉個例子,因為高中樣態比較多種,他們通常有固定的班級,但是也有選修,會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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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對,會跑班,還有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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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委員,如果固定的那個班級有確診,整班都會被認為是密切接觸者,依目前規定做10天居家隔離。如果是選修課程,裡面有1個確診者,這個選修課程的學生來自幾個不同的班,這個班會立刻做1至3天實體停課,進行疫調之後才會進行下一步的處置。委員剛剛有提到社團的部分,因為社團就不像班,只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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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因為現在確診的人數太多,被匡列隔離的人也很多,所以班上如果有被匡列隔離的人,這個班要不要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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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是指哪一種班?如果是固定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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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固定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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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那當然整班都要居隔。如果有確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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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部長的意思是,只要這個班上有被匡列隔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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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是,是確診者。只要發現確診者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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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我剛剛問的是,現在被匡列隔離的人太多了,班上如果有被匡列隔離的同學,這個班要不要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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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剛才我舉的例子就是,如果是固定的班,整天幾乎都在一起的,而確診者在這裡面,整班就會居隔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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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這個部分您可能要提供更詳細的資料給每個地方的學校,因為這是學校拜託我問的,他們都搞不懂。好不好?部長,請您有效地去宣導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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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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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接下來我很快針對今天的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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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也都持續與局處長討論,讓大家清楚這個做法並且去執行。我想可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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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還是要宣導,因為這段時間有大學、有小學都跟我反映他們對停課方式是混淆一片而且無所適從,請加強宣導,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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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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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接下來簡單問一下部長,我們對於幼兒、兒童和少年定義上有什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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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一般來說,雖不是最嚴謹的,通常學前稱為幼兒,小學階段用兒童來稱呼,國中以上到高中階段大概就用青少年來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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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那我直接說明。有關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我們很清楚地知道教保服務人員是針對幼兒教育部分,也就是國小之前。其中第十二條第十一款提到「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有傷害兒童及少年之虞……」,我今天有一個提案,建議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中的「兒童及少年」都改成「幼兒」,這樣比較符合教保服務人員的專注性。第十三條第五款也是一樣的狀態,針對「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有傷害兒童及少年之虞……」,我主張把「兒童及少年」改成「幼兒」,請參考一下。
另外是針對幼兒補助部分,衛福部補助金額明顯高於教育部。在整個育兒津貼、托育補助還有就學繳費上限,教育部的就學繳費上限只補助500元,但衛福部的補助是1,500元,希望教育部能比照衛福部的標準。再者,公立、非營利和準公共化幼兒園的補助金額是第2、3胎不用繳錢,但本來就都不用繳錢,本席希望今年8月調整時,讓有第2、3胎的父母能夠多得1,500元。因為根據美國的調查,臺灣在全球220幾個評鑑國家中,出生率是最低的,我們希望提供不同的方式來促進臺灣的生育率,這部分請部長思考,8月份的時候來調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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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向委員報告,有關幼兒照顧相關補貼方式,我們兩個部會其實一直都在討論,做法也會比較一致。但是,教育部的部分叫學費補助,衛福部的部分如保母、托嬰中心並不是學費,而是直接以1個小孩為單位進行補助。現在公幼讓家長只繳若干費用,其餘都是由教育部來補助。所以是樣態不一樣,而不是補助誰高、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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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理解。我只是要說明,去年8月補助的情形就是這樣,今年8月會有調整,去年第2、3胎不用繳,今年第2、3胎還是不用繳。教育部如果有相關的預算可以補助更多的錢給公立、非營利或準公共化幼兒園等機構,比照下去的話,應該有一部分的錢可以補助家長。
有一個具體的數字,目前中低收入戶育兒津貼每個月是5,000元,這部分想呈現給教育部參考的是,兒福聯盟在基隆與新竹的實際服務個案中發現,家庭領了錢之後,不一定會把小朋友送到機構裡面去。所以如果現在有一個補助計畫,補助機構,使機構經費增加是一回事,我們希望也可以回饋給家長。這部分請部長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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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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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席先宣告一下,等陳秀寳委員發言後休息5分鐘。
接下來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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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9
speakers ["賴品妤","黃國書","林奕華","林宜瑾","張廖萬堅","鄭正鈐","萬美玲","吳思瑤","何欣純","陳秀寳","范雲","高金素梅","王婉諭","吳怡玎","張其祿","高虹安","楊瓊瓔","邱臣遠","莊競程","邱顯智"]
page_start 7
meetingDate ["2022-04-21"]
gazette_id 1116401
agenda_lcidc_ids ["11164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鄭運鵬等 21 人擬具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6人擬具「教保服務 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5人擬具「教保服務人 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八、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 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黃國書等 23 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 一條文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 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二、審查委員何志偉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邱臣遠等19 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 四、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范 雲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 「教保服 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4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