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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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9時56分):謝謝主席,也謝謝葉委員與我更換發言次序。費委員鴻泰跟本席提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的修正草案,主要的目的是提高相關罰金的額度以及訂定再犯的處分來加強、強化嚇阻功效。在第六條,我們特別針對販賣、施用第一級毒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罰金部分本席建議是二千萬元;第二級毒品部分是處七年以上,罰金部分是一千四百萬元;第三級毒品是處五年以上,罰金是一千萬元,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夠嚇阻而且有實質禁止的狀況;第四條裡面還特別針對製造、運輸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罰金新臺幣五千萬元,這樣的目的也特別在於除了提高第一級、第二級及第三級方面的刑責以外,更提高罰金,也希望各位委員以及行政部門一定要支持。因為我們看到目前毒品的問題,已經嚴重危害到校園,那我們要怎麼從根源來解決以及從教育方面來嚇阻?我想不管是家庭、社會以及行政部門,我們大家都必須要共同好好研議並且要好好地來執行,所以這部分也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同時本席也要特別請問法務部,2019年遺失6.5公斤的安非他命到現在還沒找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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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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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對,還在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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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從2019年到現在還沒找到,我看可能要石沉大海了,但我還是希望能夠找到,所以你們要繼續加油。可是6.5公斤的安非他命就這樣不見了,它可能會到那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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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毒品賣掉以後當然就是要供人吸食,不可能丟入水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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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實在很恐怖。次長很內行,我們政府明明知道數量這麼多,但為什麼卻找不到,有什麼辦法可以來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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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6.5公斤的安非他命找不到,相關人員涉案的犯罪情節就非常重大,所以如果能找到,或許法院在量刑方面還會考量,從偵審的能力,對於被告曉以一些相關的利害得失,還有從其他相關的方法來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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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次長,如果以佛系的方式來調查,那受害人怎麼辦?就像你剛才所說的,這批安非他命不會憑空不見,而是被賣出去了,賣出去就到人體裡面去,那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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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所以剛剛委員指教新生吸毒人口從105年到109年降低了54%,因此對於吸毒人口我們一再地積極查緝,就是希望能維護國民健康,避免吸毒的戕害,尤其是那些青少年。當然對於這批6.5公斤安非他命,我們還是會積極地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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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就此監察院也提出糾正,最後結果說是調查局的毒品案件管制系統沒有設稽查功能,所以風險的管控絕對會有問題,包括所扣押的證物也沒有依照規定辦理,針對這兩項監察院所提出的糾正,你們對於整個毒品案件管制系統稽查的部分要如何辦理?對於扣押的證物,你要如何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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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前不久我才陪同監察委員到調查局去看看現在精進之後的毒品保管機制,當時到場的監察委員都有感於說我們經過那一次的遺憾之後,有很多的保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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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說經過那一次的遺憾,你們已經有所精進,請你提供詳細的書面資料給本席,你們怎麼精進?我們希望碰到事情,一定要能提升,這樣才不會不知所措。
接下來,本席要請問檢驗醫學部毒物室的相關問題,去年你們高醫接受南部檢驗機關委託,發現爆出三級毒品誤驗成二級毒品事件,此舉當然使得人民的權益受損,所以本席要瞭解我們現在實驗室的檢驗能力到底如何?民間團體已經呼籲法務部,大家都以你們為主,到底法務部在新興毒品的審查公告之後,就實驗室毒品的檢驗能力有沒有進行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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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相關司法案件的補救,由地檢署積極清查相關的案件,第一個,高醫在109年委託檢出的二級Pentylone73件共計209筆,受檢人死亡有兩件未移送,那麼移送檢察機關有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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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們也知道發生憾事了!你怎麼精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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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移送檢察機關的66件,都經過重新再判定或複驗看有沒有造成誤判,其中影響被告權利的有2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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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呀!在66件裡面有27件,其實機率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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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在27件裡面已經申請再審的有22件,已經撤銷緩刑的有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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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們要從根做起,對於檢驗室你要怎麼精進?這中間不要再這樣搞,不要再審,你應該從源頭就把它做好嘛!到底要怎麼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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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沒有錯,所以類似這樣的事件,都要追究相關人員,而且到底他們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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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追究是另外一個途徑,請針對本席的提問,你們怎麼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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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我們現在建立完善新興毒品的檢驗機制,由食藥署於一年內完成修改毒品檢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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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一年內?從什麼時候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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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從110年的12月29日到111年12月28日,也就是一年內要完成修改毒品檢驗作業程序跟注意事項,並比照尿檢將毒品檢驗納管,確認辦理驗毒檢驗認可的機制,同時食藥署在一年內要強化民間實驗室設置的條件跟標準,以符合ISO 17025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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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次長,民間團體都已經在呼籲了,你剛才說要到今年年底才能精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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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一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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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那就到今年年底嘛!所以要加油,好不好?你看66件中就有二十幾件,這個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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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沒有錯,因為這牽涉到老百姓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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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這太離譜了嘛,哪有政府是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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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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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讓你們判,卻把它判錯,哪有這種政府?這實在太離譜了嘛!趕快加油,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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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楊委員,請注意質詢時間,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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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臺北地檢署現在傳出有7人確診,北檢有80名法警染疫,染疫的人數將近十分之一。換句話說,這個傳播鏈還沒中斷,請問次長,就你所屬的單位確診的人數你有沒有去盤點?會不會影響到整個工作?請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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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現在每天早上在我的桌上就會有所屬機關染疫的具體數據,這些相關的情資,我們都有掌握,並根據CDC的防疫措施、舉措,嚴格來執行,所以這部分請委員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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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目前的工作量能會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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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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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還好?所以加油啦!我們也不是只看數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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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從防疫開始這段期間以來,我們最敏感、最嚴重的地方,就是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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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啊!大家都很緊張,因為都超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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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本部在防疫的努力跟成績,從監所就可以看得出來,所以法務部非常地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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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加油,好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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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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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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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13
speakers ["陳以信","蔡壁如","黃世杰","楊瓊瓔","江永昌","陳歐珀","游毓蘭","周春米","林思銘","陳玉珍","張其祿","曾銘宗","劉建國","鄭運鵬","賴香伶","陳椒華"]
page_start 269
meetingDate ["2022-04-21"]
gazette_id 1116401
agenda_lcidc_ids ["11164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二)委 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三)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 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四)民眾黨黨團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五)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六)委員翁重鈞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謝衣鳯 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八)委員許智傑等30人擬具「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九)委員蘇治芬等2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十)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 條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 案」及(十二)委員費鴻泰等19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4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