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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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0時17分)部長早!大家辛苦喔!時間寶貴,進入我的主題之前,我想針對很多委員關心昨天指揮中心發布針對繞境、團體旅遊、八大行業以及健身中心、健身房等要求施打三劑疫苗後才能夠進入或是參與的限制,當然我也認同在政策上路前應跟各個主管機關做過比較好的磋商,這個當然應當做,但如果是因為時間危急而沒有做,以致於很多業者需要一些配套的時間,這樣我們也應當向指揮中心提出反映,讓我們有足夠的時間去溝通,我相信這些健身房業者也是願意溝通的,也是願意配合的。
我要講一下我的基本立場,很多委員認為把健身房跟八大行業放在同一梯次,好像就是把健身房跟八大行業掛鉤,我認為我們不要這樣,防疫是人人有責的,我們不要把任何的行業貼上歧視性的標籤,這都是為了保護消費者,也保護業者的安全,不是嗎?所以昨天發布的對象有繞境,也有團體旅遊,也有八大行業,也有健身中心,這是指揮中心衡量過接觸的密切程度,所以作出施打三劑疫苗後才能夠進入、才能夠消費的指示,我支持這樣的政策。第二個,我也要說,打疫苗是國民的責任,打疫苗人人有責任啊,否則全國人民大家都在防疫,結果很多市民沒有配合去打疫苗,你是忽略了自己的健康,也沒有保障周遭人的安全。所以基於這樣的理由,我更要說,我相信願意上健身房去健身的這群市民朋友,他們對自己自身的健康體態一定是最在乎的一群人,我也相信他們願意配合法規去打好打滿,所以健身房業者如果擔心因此而影響了他們的業績,我認為這些會去健身的朋友們對於施打三劑疫苗應當都是高度有意願的。
當然,未來你們應當跟指揮中心去強化要求,任何的政策上路,要及早讓你們能夠因應,但是就這個政策的本身,我認為應當趕快全力去宣導,不能讓防疫有任何的破洞,打好三劑疫苗、打好打滿是每一個國人的責任,請你們趕快去跟健身中心做相關的溝通。
接下來我進入今天的主題,前天立法院通過了食農教育法,食農教育法上路了,學校飲食法要趕進度。食農教育法完成三讀,該法開宗明義就規定了食農教育就是要運用教育的方法,去培育國民瞭解基本的農業生產、農業加工、友善環境、動物福利、食物的選擇,乃至於食物、環境與農業的連結等等,是要透過教育方式。螢幕上這些是我列出來食農教育法規上路之後跟教育部有相關的,包括我們要參與跨部會的食農教育推動會;我們要強化飲食知識教育;我們要在政府機關、學校、幼兒園來優先採用在地農產;以及透過教育的手段培育國人的食農素養及均衡飲食的概念。這個法律通過了之後,其中法規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就是教育部的工作。請問部長,你們什麼時候接球?什麼時候接軌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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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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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好。我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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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這當中還要求你們要在各級學校、幼兒園來辦理所屬人員的食農教育訓練,透過課程,重點是透過課程,讓孩子在課程當中瞭解我剛剛說的食農教育的內涵,你們需要接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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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跟委員報告,食農教育法雖然是農委會草擬提出,但當時教育部也有參與相關會商,委員所列的這些相關重點工作,也是教育部可以依據食農教育法來做後續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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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法規通過了,什麼時候把這些納入課程規劃?你們要多久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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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現在本來就有一些相關的課程在進行,當然我們更關心的是能不能可以更有系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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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它是新法,跟舊有的課程相比,其實還有很多更先進的,跟在地農產、地消地產等相關事情,必須更強化去做,否則如果您說現在都在做了,那麼通過這個新法就沒有新的意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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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沒有,我跟委員報告,因為委員們也很關切,我們本來還有一個飲食教育的規範,這個當然就會跟午餐非常有關聯。當時除了食農教育法在往前走,其實我們的草案也在整理,但是當時我們在討論的過程當中,有很多委員都提出各自的見解,所以還有可以再努力的地方。所以這一次行政院支持我們推偏遠學校的午餐補助,其實是把一些長期我們制度面做不到的去做一些改變,我比較希望在這個基礎上面再去修正我們自己的草案,可能會更加的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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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部長,我要說的事情是,第一個食農教育法這個新的立法通過,依據這個法律,你們依法要做的事情,教育部三個月要提出你們該做的計畫給本席及委員會,這是第一件事。第二件事的重點當然就是我們的學校飲食法,你們的名稱是營養午餐法,本席推的是比較擴大的學校飲食法,這個要即刻接軌上路!所以您剛剛說的是兩套事情,沒有錯,根本上,學校管的是學校的飲食,包括營養午餐的安全、效率、營養等都要兼顧。
我的發言時間到了,我後面的議題都沒時間講了,我就問你,學校飲食法什麼時候要上路?什麼時候會送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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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我們會在今年9月提出整個偏遠學校的方案,因為這個方案裡面涵蓋了委員所提到的飲食法裡面最關鍵的部分,實務上這個也是過去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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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安全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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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這些需要人力,還有城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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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要求9月,就是下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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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就是用那個當基礎來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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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下會期一定要把學校飲食法送出行政院,送到立法院,我們好好針對學校飲食法的內容來討論,而且也就可以扣合食農教育法裡要求行政部門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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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我規劃的程序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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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那麼下個會期一定要送出來。
剛剛講到偏鄉,我要提醒一件事,我們剛上路的方案是把偏鄉的每人餐費補助由6元提高至10元,是要用三章一Q的食材。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個禮拜召開公聽會,全教總的朋友也反映了,偏鄉真的比較難去用到三章一Q的產品,我們現在是補助10元,部長,這個10元的補助可以用於運輸成本嗎?還是只是要讓孩子吃到那個食材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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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未來這10元都是成本,不是運輸成本,就是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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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也可以算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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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為什麼我說這一次投入偏鄉的就是人力,像廚工、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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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們有35億元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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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那一些讓政府來吸收,孩子的繳費或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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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10元都是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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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就是在食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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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那我要提醒您,他們很難用到三章一Q是因為偏遠,金門怎麼用到?馬祖怎麼用到在地的?所以這個問題,我們在學校飲食法也會討論,我不要再占用時間,所以下會期提出法案,然後依照食農教育法的規定,要融入課程的部分,我們也要來做,加油!謝謝,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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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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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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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9
speakers ["賴品妤","黃國書","林奕華","林宜瑾","張廖萬堅","鄭正鈐","萬美玲","吳思瑤","何欣純","陳秀寳","范雲","高金素梅","王婉諭","吳怡玎","張其祿","高虹安","楊瓊瓔","邱臣遠","莊競程","邱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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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1"]
gazette_id 1116401
agenda_lcidc_ids ["11164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鄭運鵬等 21 人擬具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6人擬具「教保服務 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5人擬具「教保服務人 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八、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 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黃國書等 23 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 一條文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 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二、審查委員何志偉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邱臣遠等19 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 四、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范 雲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 「教保服 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4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