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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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10時39分)謝謝主席。毒品法案的主責機關是法務部,不過今天法務部跟司法院都有出席,我看了一下法務部跟司法院的書面報告,針對每個委員關心毒品問題所提的修正草案,你們都有提出一些具體的政策態度。關於反毒,還有無毒家園、毒品零容忍,一直是整個社會的共識,也是政府的責任,但是我們在上一屆,大家努力的其實就是一個新世代的反毒綱領。所以我在這邊想跟法務部及司法院建議一下,因為每個委員提的法案都有不同的關心面向,主席也是把相關的毒品都納入今天委員會的審查,是不是有可能將我們自己原來的政策、民進黨這幾年的政策,因為蔡次長在法務部也很久了,5年多了,算是非常的資深,也奉獻良多,你們是不是應該把我們這幾年努力的政策,因為在反毒綱領裡面,其實就有把委員關注的問題做了一些解決,或者政策上的指引。因為你們現在是跟委員說,委員的法案有相關到什麼、有連結到什麼,所以我們尊重,或者是說哪邊要建請斟酌,但並沒有就法案本身具體的提出你們的意見。當然這是必要的,但這是一個政策,既然法務部是政策主管機關,應該還是可以寫出你們目前的政策在哪邊,而且已經有把這個面向考慮下去,有的要加重、有的要減輕,像少年的問題,本來在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有一個通則會加重了嘛。在我們的基本架構下,其實有些委員的建議都已經在原來的考量裡面了,或者在之前我們修法的歷史沿革中,其實這些都有做過努力了,不用在今天大家又要從頭來過。
當然大家很關心這個議題,我們也很很尊重大家的關心,委員會也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排審,因為這個確實就是零容忍、無毒家園,只是法務部、司法院是不是可以換一點新的寫法,我覺得書面報告應該要有新的寫法,讓大家看到我們的反毒政策到底是什麼,反毒的成績又做到怎麼樣。當然現在委員關心的是持有的部分要不要負刑事責任,但他的罪責是不是一定要負刑事責任呢?還是有其他的考量,包括我們的防治所、戒治單位,或者是相關的單位,有沒有可能有這樣的容量,這還是一個很整體的面向,我在這邊提供法務部這個建議。
現在我想要請教一下司法院,今天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有來,我想瞭解一下國民法官法的部分,明年我們就要正式上路了,依照你們現在模擬的經驗,比如說如果是一個殺人罪的案件,因為是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罪,依照你們現在模擬的經驗,大概一個案子的程序會花多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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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刑事廳彭廳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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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跟委員報告,在模擬的期間,我們當然會儘可能的縮短期程,以免造成太大的行政負擔,我們的模擬大概都是以3天為期,不過同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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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3天就結束?就是連續進行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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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是,但如果是按照日本的經驗,整個期間大概要8到10天才能夠把審理程序跟評議程序做得比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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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現在你們的模擬是劇本還是直接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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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過往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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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過往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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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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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但是會做一些修正,就是讓模擬好運作、好進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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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對,檢辯會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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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將來真槍實彈的時候,當然會有很多的狀況,未必是在我們想像之中的。之前在制定這個法案的時候,考量到一個法院一個月或一年大概有幾件的案件承擔量?就國民法庭的承擔量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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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跟委員報告,每個法院一年會有多少因故意犯罪而造成人死亡結果的案件,那是根據過往他們在一年當中會有多少案件來做評估,比如說像士林地方法院的話,大概是21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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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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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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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21件的話,一個月大概要結案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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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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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所以將來是每個法庭都是國民法官的法庭?還是有特別說,這些專業的法官,他本身就是來主持國民法官的法庭,另外的法官還是回到原來的普通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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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跟委員報告,不論是在法官的專庭部分,或是法庭的使用部分,如果國民法官法案件有空間的話,還是會提供給一般的案件來做使用,因為那是一個大的法庭。同時法官除了承辦這個案件之外,他還是要承接一般的案件,因為以現在法官人力的問題,必須做這種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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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如果你抽到是要適用國民法官法的那個庭,它就當作國民法官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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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會有兩個以上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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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兩個以上的庭,那就等於一個月一個法院至少要有兩件的國民法官法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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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中型法院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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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中型法院嘛。因為現在距離明年的施行大概不到8個月的時間,大家也是既期待,但還是有很多很多不可預測的變數。對於一般人民來說,像我在這個會期初的時候,我關心的是一般老百姓會擔心如果抽到了,所受到的影響是什麼?這些受到的影響,以及可不可以拒絕、可不可以請假?另外就是有多少的費用,還有我要做怎麼樣的處理?這都直接牽涉到他個人的生活,甚至造成工作上的影響,關於這個部分,你們現在做的說明是做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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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跟委員報告,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可能要先從有規範來出發,所以現在我們的子法,大概除了施行細則之外,其他幾乎都已經完成了,剩下的就是我們如何把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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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你講的是你們相關的一些細則、辦法的制定,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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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對,費用支給辦法,或者是其他相關的子法、個資保護等等,除了施行細則,其他都已經完成了,剩下就是如何把它變成一個措施,讓地方法院能夠瞭解,然後在明年把相關的方案加以落實和執行,很多問題就是從模擬法庭當中又會再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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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那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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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之後要去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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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從剛剛廳長講的,現在做的一些相關的規範不是法院的人瞭解就夠了,我看你們之前相關的宣傳,就是讓大家知道有這樣的制度,也宣示我們改革的決心和方向,我看吳念真導演的那個照片大大小小都看得到,包括在社區的關懷據點,他的海報都會跟我們的海報放在一起,他也很有名,大家還以為他要選什麼。
其實你們是有努力在做,但畢竟還是跟人民的生活經驗及他們所關心的有一段差距,老實講司法院應該是負責後援審判的,大概也沒有辦法做那麼細。但是既然已經往這個方向、制度去走了,可能後續要再做一些後勤的補給,再怎麼樣去對話;你們就只有一個宣導團,現在的整個模擬都是在法院、法庭,那有沒有可能宣導團跟縣政府來連結,然後直接到各個社區、各個村里,有這樣的一個方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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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跟委員報告,我們都已經有準備這樣的方案,各地方法院都在做,今天中午就會分別到北區扶輪社跟南區扶輪社去做這樣的一個宣講,只要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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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還是法官的人力出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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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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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這當然是很好,我想大家也樂見法官走出法院,只是可能在人力、時間以及面向上面,這樣的點還是不夠,要繼續再加強,也許你們可以再訓練一些專業的人員,比如律師也可以來幫忙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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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有,我們的種子團達到268位,有審檢學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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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全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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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對,還是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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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當然還是不夠,所以這邊應該還是可以再加強,因為最後的半年主要還是要讓人民瞭解這套制度,如果真的被選上國民法官的話,或者家屬、員工被選任為國民法官的時候要如何因應。我想國民法官在法庭怎麼運作,有專業的整套人在處理,當然有一定的成果了。現在是讓大家知道,如果我的家庭、我的家人、我的員工被選為國民法官的時候,應該要如何去因應?我想還是要好好地來處理這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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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廳長幸鳴: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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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好,謝謝。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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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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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鄭委員運鵬發言。(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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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13
speakers ["陳以信","蔡壁如","黃世杰","楊瓊瓔","江永昌","陳歐珀","游毓蘭","周春米","林思銘","陳玉珍","張其祿","曾銘宗","劉建國","鄭運鵬","賴香伶","陳椒華"]
page_start 269
meetingDate ["2022-04-21"]
gazette_id 1116401
agenda_lcidc_ids ["11164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二)委 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三)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 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四)民眾黨黨團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五)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六)委員翁重鈞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謝衣鳯 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八)委員許智傑等30人擬具「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九)委員蘇治芬等2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十)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 條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 案」及(十二)委員費鴻泰等19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4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