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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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11時17分)部長你好,我今天還是希望能夠來討論特教師生比的問題,去年4月,也就是大約一年多以前,我就曾經針對特教生師生比的問題來向您請教。當時我提出的問題包括一線教師反映實際上師生比高達1:30,甚至是更高。還有,在疑似生的部分,應該如何來調整資源和老師的協力。因為很多縣市有可能不計疑似生,也有可能以兩位疑似生才算入一位特教生的比例來做處理。所以我們想請教的是,那次質詢之後,我們也提出了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能夠基於保障特教生受教權益的原則,遵循2009年特殊教育法修法通過時的附帶決議,訂定辦法來規範分散式資源班以及身心障礙巡迴輔導班的師生比。
我們也在立法院的質詢之外,看到其實有很多民眾非常關心這個議題,也在平臺上發起連署,要求教育部針對高中以下學校的分散式資源班以及巡迴輔導班,要訂出明確的人數上限以及師生比。我們看到教育部的回應和給我的回應都一樣,就是表示:我們會持續來做盤點、我們會持續來做討論、我們會來跟各地方政府做溝通,並且要求他們落實。
但是我們很想請教的是,部長能不能具體告訴我們這一年多以來,教育部研議了這個問題之後,到底有哪些具體的政策,以及是不是要來對師生比做一個明確的規範?是不是能請部長先做個簡單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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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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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好。我並不瞭解署裡面給您的回應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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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就是在研議和討論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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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但是跟委員報告,有一次我到桃園農工(附農),校長真的就跟我們特別提到,他們那一部分的師生比負擔太重了。之後我就先針對這個部分做了一些調整,它不是研議喔!我請國教署把那前後的數據整理好以後,送給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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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好,所以現在這些師生比的部分是什麼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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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講的就是委員剛才問的,因為就真的是學校在反映這個情況,我聽了之後也表示這樣老師絕對沒辦法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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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是,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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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所以那時候也透過增置做了一個改變,我會讓委員瞭解前後詳細數字的變化,因為那次正是我親自去參加特殊教育教師的表揚活動,結果校長就說那些老師非常辛苦,而且就以桃園農工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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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就已盤點的部分來說,現在所瞭解的各縣市師生比和資源分配大概是什麼樣的情況?是不是能夠做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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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詳細到底降到多少,我請署長那邊整理給委員。那是改變喔,不是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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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們先來釐清一下,您覺得1:30這樣的數字是合理的,還是仍然需要持續調整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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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覺得這可以再持續努力,因為特教孩子的部分,老師的負擔真的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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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如果認為1:30是要持續調整的方向,但是相對應的部分其實都沒有得到結論,就是一直告訴我們:持續來盤點、持續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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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不完全只是生師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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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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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現在我們針對輔助教師的部分也在研議,因為有些是叫做學生輔助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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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部長,沒有關係,我知道你們有在做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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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那個大概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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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相關資料要清楚地給我們,因為這一年多以來,我們得到的回復都是:我們在盤點當中、我們在研議當中、我們在溝通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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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應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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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可是研議了什麼、瞭解了什麼、溝通了什麼,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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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應該說我們哪些已經做了多少,往下要做的是剛才跟委員報告的,就是輔導員進去是幫忙學生,因為我們學生可能是在一般班級裡面,但是在這樣的班級裡面,特教孩子是特別需要有人力來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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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剛剛部長很清楚地說,你覺得1:30還有繼續往下調整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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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覺得真的要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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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之前我們得到的回應也是說,因為很多國民教育的階段都歸屬地方政府,所以我們會持續跟地方政府討論,並且要求落實。姑且不論地方政府的部分,我們來看一下教育部國教署主管的部分,這些高中職資源班的師生比以現在的狀況來說,從1:42一直到1:59!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應該要很積極來做處理?如果是地方縣市政府管轄的,當然有中央以及地方的溝通和資源分配的問題,但我們現在看的是中央主責的教育單位,是不是應該立即來做一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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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詳細的資料我會請國教署提供給委員,也就是我們有所改變的部分。至於後續,署裡頭去年12月28日,也就是去年底有邀集各縣市來做過會商,這個部分也有一個更合適的比例,相關資料我再給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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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我們覺得這些議題非常重要,就是說師生比的部分從2009年修法做成附帶決議,一直到現在已經超過12年了,就像部長所說的,基層教師以及家長們其實都很希望能夠得到正視,而且能夠具體來做討論和調整。
我認為在身障者權益保護的意識之下,身障者權利公約(CRPD)所指之融合教育的趨勢其實已在持續推動當中,很多特教生其實都是在普通班學習,再另外接受資源班的服務,來進行普特融合概念的推動。
有關剛剛提到的這兩個部分,希望部長能夠具體承諾,包括過去一年多以來盤點出來的狀況、具體做了哪些研議、希望能夠落實的部分,以及我們未來的目標希望朝向什麼方式,針對這些部分給我們一個清楚的報告,不要再告訴我說:我們就是研議、溝通、討論、研議、溝通、討論!這樣持續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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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就說明我們已經做了什麼改變,然後是未來要再調整的部分。但是我跟委員報告,特教孩子的生師比是一個要注意的問題,也不要讓老師負擔很重,但對特教孩子而言,要幫助的其實不只是師生比。委員應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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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當然,如果可以做更多,我們當然非常樂觀其成。讓我們從一個點開始,逐一來做處理,如果願意來跟我們分享,我們會非常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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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也跟委員報告,這幾年我們投入特殊教育的經費有很明顯的成長,也是希望包含到學前。這些措施我們一併整理一下,讓委員也瞭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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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好,感謝。剛才講的是師生比的部分,其次是希望能夠提出具體的要求,就是國立高中職其實比較沒有縣市地方政府要去處理的部分,所以應該是國教署可以努力來協助的部分,請問我們能不能明確知道什麼時候能夠達到什麼樣的師生比?至少就這個部分來做處理,因為部長也認為1:30都有點略高,1:42、1:59或1:50其實都是完全沒有辦法負擔的!請問我們什麼時候能夠具體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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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這主要是資源班的部分,因為相較於過去的人數規範,現在資源班的彈性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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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對,就是21人以上要成立資源專班,而且沒有上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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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那時去北科附工(桃園農工),就是在談資源班,所以才說我們應該做一個合理的修正,不要讓它有多少學生就一直堆疊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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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理解,但國教署過去就是一直跟我說,地方縣市的部分還要持續來溝通,所以我今天的第二個議題就是針對國教署主管的國立高中職資源班,能不能具體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會改善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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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整個整理了再給委員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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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好,感謝部長承諾,希望這部分能夠具體來做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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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過委員,這真的要多面向去處理,對特教的部分,我一直也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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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我們可以在總質詢有15分鐘的時候,再好好地來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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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它不是只聚焦在生師比的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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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當然,沒有錯,非常多問題都需要一併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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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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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接下來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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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9
speakers ["賴品妤","黃國書","林奕華","林宜瑾","張廖萬堅","鄭正鈐","萬美玲","吳思瑤","何欣純","陳秀寳","范雲","高金素梅","王婉諭","吳怡玎","張其祿","高虹安","楊瓊瓔","邱臣遠","莊競程","邱顯智"]
page_start 7
meetingDate ["2022-04-21"]
gazette_id 1116401
agenda_lcidc_ids ["11164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鄭運鵬等 21 人擬具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6人擬具「教保服務 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5人擬具「教保服務人 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八、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 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黃國書等 23 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 一條文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 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二、審查委員何志偉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邱臣遠等19 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 四、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范 雲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 「教保服 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4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