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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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14時2分)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針對私校退場條例第十三條,在原本行政院的版本以及教文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版本,都是要讓被列為專輔學校的學校能夠有三年的改善機會,但是卻在昨天院會的朝野協商,才突然看到民進黨黨團提出的修正動議,竟然是把原本他們自己的行政院版本以及教文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版本給推翻,直接把專輔學校改善期限改變縮短為兩年。這個版本從頭到尾都是由教育部在說明條文的內容,很明顯的,民進黨團所提出的修正動議,根本就是教育部請託民進黨團所提出的,因此本席在這裡要先對教育部表達強烈的抗議,這是一種蠻橫又粗糙的作法,不尊重教文委員會審查的結果,也沒有跟在野黨溝通,我想這是大家沒有辦法接受的。
對於私校退場的機制,國民黨團主張最重要的就是要確保老師跟學生的相關權益,同時當然也要給私校有改善的空間跟機會。過去政府鼓勵私人興學,民進黨陳水扁政府執政期間提出教改的案子,更是廣設大專院校,也鼓勵專科跟高職升格為大學。在這期間有許多專家學者提出少子化的警語,但是沒有被採納,也沒有看到及早因應,如今在少子化海嘯的浪潮之下,有許多的私校招收不到學生,所以難以經營生存,政府如果沒有給予足夠的時間,讓被列為專輔學校的學校進行改善,我想這對於當初響應政府鼓勵興學的私校,確實有未盡公平之處。而今政府自己必須要收拾善後,我必須要提醒,一旦處理不好,不論是政府、學生、教師、私校,將面臨四輸的場面。
教文委員會在審查行政院版本條文的時候,針對改善的年限有經過充分的討論,最後在所有教文委員的共識之下,包含剛才發言的吳思瑤委員,給予專案輔導學校有三年的改善空間,我們最後的版本就是以行政院的版本通過的。如果當時在教文委員會爭執的是兩年,何以在教文委員會的時候,民進黨黨團以及所有的委員並沒有把它提出來?另外,在第三項我們也增加了財務明顯惡化學校的改善期間只有兩年的條文,相信這樣的條文,對於有心改善的學校,有足夠的空間跟時間調整。對於財務已經明顯惡化的學校,我們也沒有讓它有多餘的時間再拖延,所以本席在此呼籲,我們要捍衛老師的權益。當然最重要的是,也要尊重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的結果,大家要齊心協力真正捍衛教師的權益,而不是說一套,做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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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繼續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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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9
speakers ["游錫堃","李德維","曾銘宗","邱顯智","邱臣遠","林奕華","吳思瑤","范雲","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張其祿","張廖萬堅","萬美玲","蔡壁如","吳怡玎","何欣純","陳椒華","鄭正鈐","林宜瑾","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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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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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15701_00002","1115701_00003","1115701_00004","11157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紀錄
content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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