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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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14時16分)大家好!我們知道私校退場條例有其必要性,但是國民黨的主張很簡單,在退場的同時,我們必須保障學生的權利,還有教職員的權利,就這麼簡單。但是我們看第十四條,當學校經主管機關核定或命令停止招生時,應重組董事會,而董事會的組成應該長得怎麼樣,在第十四條都有規定。委員會審查時,所有教文委員非常辛苦,也非常仔細的審查,他們所通過的版本,是經過所有黨團,包括國民黨、民進黨、時力以及民眾黨等所有教文委員討論通過的,他們要保障的是專任教職員、學生以及社會公正人士占董事會的比例,就是這三種人,但是昨天民進黨黨團的修正版本,社會公正人士變成了學者專家,這沒有問題,但是保障學生在董事會的比例不見了,請問,不是說好了要保障學生權利嗎?如果這個學校沒有學生了,那沒有問題,但如果這個學校還有學生,你都不保證他在董事會的比例嗎?不是說好了要保障學生嗎?
再來,擔任董事的專任教職員離職時,董事會該怎麼辦?該怎麼補呢?委員會的版本很簡單,規定擔任董事的專任教職員離職時應予更換,並沒有更多的限制,但昨天民進黨的版本出來了,卻變成擔任董事的專任教職員離職時,得予更換為學者專家,並且不受前項規定限制。也就是說,原本要保障的教職人員,變成外部學者專家了,而且他們在董事會的席次也不受保障了。我再問一次,本來講好的,要保障教職人員的權利到哪裡去了?
我們的要求很簡單,私校退場很重要,但要公平正義,學生的權利、教職員的權利,我們也絕對要保障、捍衛到底,當學校沒有學生、沒有教職員時,外部的專家學者進去,沒問題,但是當學校還有學生,還有專任教職員在時,請保障他們的權利,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謝謝吳委員。繼續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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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9
speakers ["游錫堃","李德維","曾銘宗","邱顯智","邱臣遠","林奕華","吳思瑤","范雲","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張其祿","張廖萬堅","萬美玲","蔡壁如","吳怡玎","何欣純","陳椒華","鄭正鈐","林宜瑾","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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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2"]
gazette_id 1115701
agenda_lcidc_ids ["1115701_00002","1115701_00003","1115701_00004","11157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紀錄
content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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