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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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5時6分)院長、各位同仁。時力黨團第二十一條修正動議的重點,就在於第二項的規範,讓要退場的私校在核定解散前「得」先行將全部財產贈與政府或公立學校。我們的考量是,如果一定要先完成解散清算程序,常常造成處理時程拉得非常長,也容易造成因為只剩下負債,最後處理不易。我們認為非捐贈的部分,讓受贈單位統籌處理資產和負債的途徑,其實不失為加速歸公的一個方法。我們要強調時力黨團的設計是「得」,也就是私校可以這樣選擇,受贈的政府和公立學校也可以依據自身的能力、需求,待退場私校本身的財產、資產、環境位置等因素,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捐贈。我們認為開放讓私校先捐贈給政府或公立學校,其實是增加一個選項,增加處理程序的可能,讓私校退場歸公多一條可能的途徑,希望各黨團支持,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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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9
speakers ["游錫堃","李德維","曾銘宗","邱顯智","邱臣遠","林奕華","吳思瑤","范雲","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張其祿","張廖萬堅","萬美玲","蔡壁如","吳怡玎","何欣純","陳椒華","鄭正鈐","林宜瑾","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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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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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紀錄
content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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