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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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9時35分)部長早。剛剛凍結案的報告事項其實都解凍了,但報告案的部分有幾案都是本席提出來的,所以要跟您繼續討論,所以會從移工、外送員還有合作社的議題來跟部長討論。
我在預算審查的時候,在報告事項七有針對外籍看護工納入勞基法的適用,希望是勞動指引先行,關於這個議題,勞動部的回應看起來是還在研議中,沒有實質回答我的問題。這個部分其實大家討論也滿多的,我比較主張要納入勞基法的適用,但是這個過程可能還有很多要討論的地方,所以也希望能夠依照行政程序法的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在外籍看護工適用勞基法之前,能夠公告一個雇主僱用外籍看護工的勞動指引。勞動指引先行是希望能夠一步、一步地把外籍看護工納入勞基法的適用對象,這部分看起來我們好像還沒有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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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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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吳委員好。是,謝謝。好。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做,現在外籍移工、家庭看護工其實要落實勞動契約,包括了7休1的休假、薪資給付及意外保險等等,我們現在即將上路的災保法已經納入了家庭看護工,雇主必須幫他保險,所以職場安全有照顧到了;至於落實7休1的部分,其實我們也有跟衛福部討論,林萬億政務委員也有召集跨部會的會議,看如何讓喘息服務能夠落實到真的7休1,大概整個政策定案以後,未來都會按照這樣的指引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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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所以有在討論就是了?而不是給我這樣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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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有!因為有些東西是跨部會,我也必須等大家討論定案,不過我要跟委員講,像落實喘息服務7休1這種政策,大家有一個很好的共識,未來我想也會有好的成效,這部分我們等定案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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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所以有在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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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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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希望我們繼續努力。這個報告提到了110年4月30日總統公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經把家庭看護工納入了,請問一下,我們給各國公告的勞動契約有沒有修正這一項?新法令有沒有通知移工的來源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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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勞動部發展署蔡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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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這個都已經通知了,定型化契約的部分未來會把它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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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所以現在還沒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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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因為還在跟來源國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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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請問這部法我們什麼時候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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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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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5月1日快要到了,所以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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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委員,沒有問題啦!契約雖然沒有改,但是法律有明訂,我們就可以做,只是契約修改可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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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只是提醒契約修改可能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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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不管有沒有跟上或更改,因為法律優於契約,我們還是會照法律規定,因為那是強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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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所以還是要通知移工來源國,我想這對勞工會是一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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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已經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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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接下來這部分是關於移工轉換雇主,我應該盯了好幾年,移工聘僱的文件要上傳雲端,讓移工在轉換雇主的時候不需要檢附原聘僱許可,這部分過去有一些障礙,現在看起來已經有解決了,而且你們的報告上面寫到已於110年完成系統建置,預計上半年要實施,請問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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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1月10日已經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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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部長我就要問你啦!因為有預算案解凍,所以我特別在上禮拜五去問地方政府辦理續聘通報的人員,他們不知道有這個系統,而且是大的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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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再私下跟你瞭解是哪一個縣市,這個早就通知了,而且1月10日就上線了耶!它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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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1月10日就上線了,是不是還要強化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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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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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因為我們還特別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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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接電話的人是不是負責那個業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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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那個業務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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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好,報告委員,沒關係,我再私下問你是哪個縣市,我們再去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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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請你督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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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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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有關食品外送平臺的部分,我知道職安署非常努力,因為已經有兩、三次預算審查的時候,我都希望外送平臺能夠強化合理派單,能夠要求平臺的業者公布派案跟懲戒的相關運算規則,不然他們都不知道到底是怎麼被扣錢的;另外,也要採用適合的導航系統,不要讓他們走冤枉路或是中途有危險。
這個部分看起來職安署其實很努力,包括1月6日召開相關會議,還有最近4月19日好像也邀請了這些食品業者、交通部、內政部及工會等等來開會,開會實質的內涵有沒有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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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我們現在就是要把食品外送安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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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4.0嗎?要出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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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修到4.0版,現在4.0版最主要就是強化食品外送交通安全的部分,最重要的就是合理派單,這個委員非常關心;另外就是危害告知的部分,還有我們要求這些業者要就交通事故的第三人責任險負責。現在外送員本身有機車險、強制險,但是他造成第三人傷害的部分最多只有200萬元,不足的部分我們要求平臺業者要就第三人責任險再來加保,業者也有善意的回應。
因為這個牽涉到金管會還有交通部,所以我們在4月19日已經跨部會召集平臺業者開第一次會議,平臺業者也都願意來配合,後面的細節包括保險的法令、範圍、額度等等,這部分要麻煩金管會跟交通部,因為他們是主要的權責機關,要請他們協助來看看怎麼就這個部分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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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所以就這個部分,平臺業者也有一些善意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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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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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但是還要金管會跟交通部處理更多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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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細節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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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如果不利平臺的處分發生爭議的話,我們政府會介入協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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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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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還是由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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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這個部分都是由地方政府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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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因為外送平臺的這些外送員介於我之前一直討論的類勞工或零工經濟的身分,應該說在勞僱或是承攬關係之間比較不清楚啦!所以發生爭議的時候,你們會用什麼方式介入?勞工局來介入嗎?還是勞工爭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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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如果發生爭議的話,一定是由地方政府來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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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先做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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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來幫我們協調處理,當然如果協處不成,就是照相關的法令救濟途徑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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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所以還是責成地方的勞工局來做相關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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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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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最後一個,我看到你們在報告事項第20項,也是我提出來的對於照顧服務的勞動合作社,因為最近也有一個很清楚的判例,就是假合作社真僱傭的情況,我們也希望這個情況不要發生。再看到報告事項第20案,你們也提到全數照顧服務的勞動合作社都要辦勞動條件的專案檢查,這個本席也支持,我想請問的是在這樣的檢查裡面包括哪一些?因為現在勞動合作社不是只有在我們長照2.0的特約服務而已,它還可能在公私立的醫院裡面或是國防部退輔會裡面的醫院、養護、榮家,統統都有,他們承攬、承接的業務很多,請問是所有只要是以勞動合作社登記的就來做檢查嗎?還是會選擇區域,像只有針對長照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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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您剛剛講的這些包括國防部等等,全部都會納進我們現在的90家範圍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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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都在這裡面,所以會全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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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到時候我們會全面專案檢查,就大家最重視的企業關係,我們會進行實質的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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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其實現在這個問題確實需要好好被定義,而且也希望能夠做實質的認定,如果真的是假合作社真僱傭的話,我覺得是應該要來確定關係,然後也讓我們對勞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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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不容有這種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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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但是現在這個現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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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們用專案檢查來實質檢視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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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我支持你們做專案的檢查,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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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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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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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6-11
speakers ["賴惠員","蘇巧慧","吳玉琴","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莊競程","徐志榮","張育美","洪申翰","邱顯智","林為洲","陳椒華","黃秀芳","楊瓊瓔","陳瑩","楊曜","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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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5"]
gazette_id 1116801
agenda_lcidc_ids ["1116801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43案
agenda_id 11168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