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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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9時45分)部長好。指揮中心在2020年2月3日有行政院函釋公布的防疫照顧假,家中有12歲以下的孩童、高中職以下、身心障礙子女,家長其中一個人可以在停課期間請防疫照顧假。現在因為疫情爆發,每天確診人數都超過千人,全國已經有800所的學校、幼兒園停課,臺北市就有將近5萬名師生受影響。 |
其實勞動部有一個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顯示受僱者請防疫照顧假的比例,男性只有2.4%,女性也只有6.2%。請教部長,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的比例這麼低的原因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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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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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蔣委員好。報告委員,關於這個部分,有些是家裡可能有其他成員可以照顧小孩,所以後來可能他們自己覺得不需要,因為有時候問卷問題的調查跟他的回覆沒有去深究原因,所以單純就這個數字看起來是低,但是從我們防疫照顧假的規範來看,如果他有提出照顧的需求,雇主是一定要給假,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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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對,部長,這個部分我知道,你們函釋都有提到。但我要先講,比例這麼低絕對不會是像你講的因為家裡有其他人可以幫忙。部長,你要先瞭解一下現實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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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這是整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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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最根本的原因是防疫照顧假不給薪,部長,你要瞭解到你們的防疫照顧假是不給薪的,所以防疫照顧假其實到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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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個比例的母數是全部的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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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部長,我反映現在的真實狀況,要讓你瞭解一下,因為現在不給薪,所以造成很多勞工不敢或不願意申請。他可能基於沒辦法承擔經濟上面的壓力,然後就必須要想辦法尋求外面的協助,甚至大部分是優先使用其他的假別。也就是說很多幼兒的家長正好處在非常需要工作、需要經濟收入的狀況,但是假很少,可是要負擔相對大的經濟壓力的時候,大概也只有兩種選擇,第一個,把自己的假用光;第二個,承受經濟上面的損失,所以才會造成兩年下來申請防疫照顧假的比例這麼低。去年疫情爆發,大家也知道很多學校停課,很多是12歲以下的孩子,家長怎麼辦?很多人就優先使用不扣薪的特休假,這是現實的狀況。所以部長,絕對不是像你講的沒有那麼多人申請是因為家裡很多幫手像是阿公、阿媽或保姆,不是的,是因為根本上面防疫照顧假不給薪。 |
現在整個疫情起來,我們可以預見未來不到10天內,可能單日確診人數就會破萬,指揮中心也說預估未來單日最高可能來到4萬5,000人,甚至是5萬人,屆時一定很多學校停課,孩子要在家,可能改用線上上課,家長一定會需要請防疫照顧假,這樣的需求一定會增加。但是回過頭來,防疫照顧假是不支薪的,所以部長有沒有辦法調整現在防疫照顧假的政策?是不是政府可以編列相關的預算,給予一定的補助,譬如說生活津貼?可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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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先說明一下,目前的防疫照顧假是給假但不強制給薪,因為認為不可歸責雇主,而不給薪的部分是軍公教勞統統一樣,就是給假不給薪。的確,家長因為照顧小孩,經濟上的負擔比較重,所以去年行政院針對孩童還有國高中身心障礙的學生,發給一次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每名孩童1萬元。 |
此外,我們認為勞工受影響的部分,不是只有受僱勞工,還包括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就是非受僱就業者,一樣也是會受到影響,也可能會有照顧需求、經濟同樣會受到影響,所以對於這些必須請防疫照顧假的家長,不管是受僱或是非受僱就業者,都能夠給予一體的照顧。這個部分我們認為應該由衛福部還有教育部來做整體通盤考量,其實我也有向院來提出,有沒有可能朝津貼的方式來做一個全盤政策性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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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所以我希望勞動部積極爭取,因為我們編了8,000多億元,勞動部應該趕快幫勞工爭取防疫照顧假能有一定的補貼。舉例來講,像德國就制定了學校或托嬰設施關閉期間,勞工可以請6週有薪照顧假;瑞典、紐西蘭也一樣有補助或支付照顧家庭勞工的薪資補貼。既然部長剛剛提到有積極向行政院或指揮中心爭取,在現在還有的預算裡面,幫忙勞工爭取他們請防疫照顧假可以有一定的生活津貼或薪資補貼。由政府來出面,我相信才可以減輕這些幼兒家長的負擔,不要讓他們被迫再去選擇請其他假別或是不敢申請防疫照顧假。 |
另外一個問題,從勞動部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的調查發現,其實有15.9%的雇主表示,不會同意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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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這是不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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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裡面有51%的比例認為,員工應該以其他假別替代,所以請教部長,如果是這樣,有沒有違反勞動部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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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是違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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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對,因為你們的函釋裡面講得很清楚,雇主必須准假,而且不得視為曠工、不得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這講得非常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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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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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現在就你們的瞭解,如果雇主要求員工以其他假別來替代,你們會如何處理?你在勞檢的時候,會不會把防疫照顧假的執行狀況列入檢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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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在疫情期間、在勞動條件檢查的時候,都有把這個部分列入檢查要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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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目前裁罰的案件數量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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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可能要再查一下,報告委員,通常若有申訴,雇主第一時間就會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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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你們都已經規定不准要求他以其他假別處理,所以這要如何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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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比如說他即使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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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沒關係,我知道你們還沒有真的去執行或是落實,我提出來只是告訴你們,要把這個納入接下來勞檢的項目,而且要徹底的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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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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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現在政府的政策是,若確診者是輕症,其實是可以居家照護的,所以如果勞工確診染疫然後輕症居家照護,這時候能不能請領勞保的傷病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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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一開始保險司認為這個部分因為他沒有住院,也不像在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即衛福部也認為,在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是有醫療照護人員在那邊照護,所以認為那個部分符合所謂的住院;至於居家隔離、在家照護治療者,一開始他們認為這好像跟住院的給付要件不符合。但是我們認為這個疫情真的是百年一疫,然後也很難遇到這種情形,相關的法令也受到挑戰,我們認為勞工因為確診在家居隔照護、治療,其實也是要透過專人送藥或以視訊的方式來瞭解他整個確診的病況,這其實是有類住院的性質,所以這個部分未來我們就會朝放寬的方向來做檢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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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什麼時候可以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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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應該是最近,我們會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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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好,我認為一定要讓他們可以請領傷病給付,因為去年你們有放寬,原本的法律是規定要有住院診療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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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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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但後來因為有大量的人進入到集中檢疫所或是加強版防疫旅館,同樣的,你們認定一樣有類住院的事實,的確那裡有醫療人員進駐看診的事實,所以認定他們可以請領傷病給付。而現在的狀況是確診了,但是因為政府的政策認為一些確診者就是居家、在家照顧就好,不要到醫院去進而消耗掉很多的醫療量能,應該將這些量能留給中重症的患者,既然政府的政策是這樣,我覺得就應該放寬給予勞工可以請領勞保傷病給付的權利,否則屆時會有什麼狀況?也就是這些勞工如果沒辦法請領傷病給付,他們可能就是到醫院去,可能就會消耗掉我們的醫療量能。再來很有可能他就會隱匿確診的事實,因為有很多是無症狀或是輕症,比方說在家4天居家照護,且急需要這樣的傷病給付但沒有辦法請領傷病給付,變成他可能就會隱匿,這不是我們願意看到的,所以我希望部長可以趕快跟指揮中心或行政院來爭取這樣的政策,來做適度的放寬,現在每天有這麼多確診者,而且有一定、相當大的比例可能是我們的勞工,要讓他們能夠安心在家照護,可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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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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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希望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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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好,我已經跟院裡報告了,就是屆時大家再討論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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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最快是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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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想是這個禮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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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萬安:好,我們希望能夠拍板定案。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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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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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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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6-11 |
speakers | ["賴惠員","蘇巧慧","吳玉琴","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莊競程","徐志榮","張育美","洪申翰","邱顯智","林為洲","陳椒華","黃秀芳","楊瓊瓔","陳瑩","楊曜","劉建國"] |
page_start | 337 |
meetingDate | ["2022-04-25"] |
gazette_id | 1116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8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43案 |
agenda_id | 11168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