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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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9時47分)部長,請問我們現在的總統叫什麼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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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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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林委員好。蔡英文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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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那蘇貞昌是不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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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蘇貞昌是行政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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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是啊!那請問一下,昨天又發生第三次嚴重的錯誤,抱歉,我不把它視為低級錯誤,我覺得就是整個管理還有SOP都出了大問題,請問52台還是新聞台嗎?我覺得很像戲劇台耶!每天都有好看的戲可以看,因為一直出包啊!你還當過公視的總經理,你認為像不像戲劇台?新聞台的專業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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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這個的確是不應該發生的錯誤,所以它應該從系統上來整個檢視,目前的狀況看起來有一點像是系統性失靈。另外,工作環境的改善也非常重要啦!我認為應該多頭並進。但在比較根本的部分,我認為問題還是出在董監事會,因為董監事會沒有組成新的經營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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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部長,這些事情我不認為跟董監事有關,當然,我們也希望快點進行董事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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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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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我覺得今天把流程還有整個管理上的問題推到董事沒有改組,這點我比較不能接受,因為管理的人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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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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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尤其我剛剛聽到陳總經理說之前就有別的電視台發生過,我聽完之後覺得,那不是更糟嗎?以前都發生過了,現在還會發生?既然以前在別台真的發生過,那你在SOP或是在注意事項裡面,不是就應該要注意了嗎?結果還會發生,聽完之後,我更覺得離譜。就整個管理問題來說,我也不認為叫什麼誤植,誤植這種話都是把事情的嚴重度減輕,低級錯誤也是把嚴重性減低,我認為它根本就是整個管理上出了問題!尤其剛剛聽到,放了快8分鐘才知道錯誤,而9點多的錯誤到了隔天管理階層才知道,這是整個流程上很大的問題耶!
今天我還想再問一個問題,終究在這件事情上面,我們要檢討,可是我覺得還有一件事情也很嚴重,就是後來我在瞭解過程中發現華視拿了僑委會1,200萬元的預算,然後做一些違反廣電法、違反公共電視法的作為,部長你知道我在說的是什麼嗎?你認為今天陳代總經理用僑委會的經費出國到美國、法國跟德國去採訪,然後在華視頻道直接打上新聞獨家,而且是在新聞的時段,你也當過公視的總經理,現在是部長,還有陳董事長也在這邊,你認為這沒有違反我們對於公共電視的堅持,也就是它的獨立性、公共性的部分嗎?請部長跟陳董事長回應一下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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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尊重公視董監事會的專業治理,是不是請陳董事長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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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好,陳董事長來回答一下,我覺得這件事情更嚴重,我們為什麼要有公共電視呢?為什麼要有公視?要有公共電視法?對於公視也好,華視也好,我們希望它一定要在法律的規範下維持運作,成為典範嘛!怎麼變成自己在帶頭做置入性的新聞呢?請陳董事長回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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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公視基金會陳董事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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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董事長郁秀:這個部分我們在董事會都有經過非常詳細的討論,確實有很多的董事也認為這不妥啦!我想我們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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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的聲音可以再大聲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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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董事長郁秀:我說在董事會裡面,我們的董事已經有過很深入地討論,他們也認為這樣不妥啦!至於我們的台長,也就是代總經理,他這一次到世界各國出任務的時候,我想他是順便把這些新聞播報出來。不過這整個作業的狀況,是不是可以請陳代總經理來敘述?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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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好,請陳代總來說明一下,為什麼可以拿僑委會的錢做華視的獨家?你是用政府的錢出去,然後做自己華視的獨家?這對廣電法跟公共電視法而言,已經超出了公廣集團應該有的界線,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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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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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報告委員,16年來政府編列給華視的預算是零,我們自負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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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總經理,你誤會一點,我沒有說你們不能拿標案,華視一直都有拿標案,也可以拿標案。我問的是拿了標案之後,你們製作新聞的原則在哪裡啊?你們當然可以拿標案,也可以做政令宣導嘛!沒有規定你們不能做政令宣導啊!但是那條界線,第一個是你們不能拿政府的錢出去,然後打自己的獨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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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這個其實是兩碼事,這個標案我們還是會去履行它,那一次的出差,就我們經理人來說,希望一趟的出差能有更大的效益,那我想也要給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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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請問你出差的錢是來自華視,還是來自僑委會的1,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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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華視也有編列預算,然後現在在用華視的預算執行這個案子,後來因為在過程當中,譬如說遇到了紐約的槍擊案、遇到了法國大選、遇到了烏俄戰爭,我們身為新聞人,在那當下也是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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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陳總經理,你這個概念我是沒辦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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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我們所做的內容是在做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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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要先說你現在不是在民間電視台了,你現在是在公廣集團的華視,所以所有的事情你都必須要帶頭做好的示範。也就是像我之前說的,如果今天你是把民間效能帶過來,我很歡迎;但是我聽到的是,你幾乎沒有在跟同仁開會的,就你自己出去12天回來,又要隔離,然後現在出這麼大的包,所以我覺得,第一個是有關於界線的部分,你不能拿了一個標案,出去時順便做自己的獨家,我覺得這個部分是違反法令的。第二個,請問陳代總經理,當時52台在簽約的時候,你們有一個編輯室公約,即新聞台應堅守編業分離,各節新聞、新聞性節目不得做個人、企業、政黨、政府等等置入性行銷之報導。所以我要再次提醒,我覺得你已經違反了你們自己的公約。再者,對於僑委會的部分,請問代總經理,你覺得這符合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規定嗎?你知道第六十二條之一的文字是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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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就是必須要有所揭露,然後要上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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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不是有所揭露,而是要明確標示,你們這樣的作法叫明確標示嗎?我們來看一下,你們對其他贊助各方面的字體有多大,你們「中華電視公司」的字體有多大,反觀「行政院僑務委員會」的字體小到看不見,這是什麼樣的一個比例啊?這算明確標示嗎?請問部長、董事長,你們覺得這算明確標示嗎?如果這算是,未來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已經沒用了,大家全部都比照公廣集團的華視,就這樣子做就好了!你們是這樣帶頭的嗎?拿僑委會的錢做新聞節目,然後在最後1秒,還跟我爭辯是6秒,1秒或6秒有那麼重要嗎?重點是,根本小到看不到!請問公廣集團華視或公廣集團董事長,你覺得這樣做是對的嗎?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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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董事長郁秀:這方面確實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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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個嚴重性對我來講,前面那個是很嚴重,不過我覺得這個更嚴重,部長自己長期都在新聞領域,我覺得這是身為公廣集團人應該要堅持的理想,是必須堅持的新聞界限,可是現在怎麼會變成這樣呢?再者你說要辭,是辭了代總經理一職,但事實上你還是台長啊!另外一個製播部的經理也辭了,叫免兼副台長,可是他還是製播部經理啊!也就是不管前面那件事或這件事,我認為該檢討的部分很多,我們看到對外說什麼免兼代總經理、免兼副台長,但事實上你們真正的實權都還在耶!部長,我覺得這樣的問題真的很嚴重,如果再不做整個大調整,拿回公廣集團應該要有的風格、風骨跟典範,我沒辦法接受。
繼續是有關資料庫資料被刪的事情,這部分也有很大的問題,請問代總經理,原來是標給一家廠商,到後來到底是轉包給幾家?我光在你們報告裡面就看到三家公司的名字,所以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是再轉包、再分包嗎?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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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公視基金會徐代總經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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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不是。我說明一下,我們簽約對象是曄澤科技,他們提供設備器材,這個設備是日立的,但是因為這是很新的機器,他們對這個系統沒有裝機及維護的技術,所以就請了日立公司推薦的一個技術人員來做,但是當時我們簽約時並不知道有這個人,他被帶來的時候,我們也以為是曄澤的同仁,所以是後來出事之後經過調查才發現這是另外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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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是出事之後經過你們調查才知道,原來還有B公司、C公司?這就是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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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沒有,我們是知道有日立,因為用的設備是日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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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然後B公司、C公司還可以直接遠端遙控你們的資料?這個真的是多大的疏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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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我們也覺得非常的離譜,因為我們在2月5日資料不見的時候,我們一直懷疑為什麼現場沒有看到這個狀況?後來經過調出LOG,才知道是由遠端操作,然後才進一步去查到原來還有一個第三方,這個第三方的技術人員,他是日立的國際的technical support,所以是以便宜行事的方式開後門,請日立遠在海外的技術部門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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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不在臺灣,還是在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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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代總經理秋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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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部長,照這樣看,我要說這是無管理的管理方式,所以這樣聽起來,整個公共電視台的片庫被刪光或是被搬空,我都覺得沒有意外。真的要拜託一下,雖然董事要改組,但管理的人都還在,所以我覺得該要拴緊螺絲、該做的,不管是公視或是華視,請從現在就開始。部長,你要好好盯這個事情,可以吧?雖然要保有獨立性,但是有關管理的部分,你總可以去關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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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關心,我們會持續關心,作幾點說明。第一,但是我認為包括管理階層跟董事會都有關係。就整個工作環境,因為我出身於媒體,類似這樣的狀況,的確是在系統上有檢討的必要,我認為這裡面不嚴謹的地方有非常非常多。第二,現在工作環境面臨裡裡外外很多的紛擾,我也期待所有工作同仁還是要堅守崗位來努力。第三是要澈底改革,董監事改革以後,經營團隊要改革,事實上裡面還有很多包括企業文化相關的改革、革新,都要持續的進行,這部分我們會密切的跟相關的董董事會共同合作。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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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好,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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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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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10
speakers ["林奕華","林宜瑾","萬美玲","張廖萬堅","黃國書","陳秀寳","王婉諭","吳怡玎","何欣純","范雲","吳思瑤","賴品妤","鄭正鈐","李德維","楊瓊瓔","李貴敏","林楚茵","陳椒華","湯蕙禎","游毓蘭","張其祿","洪孟楷","邱志偉","莊競程","高金素梅","劉世芳","江啟臣","王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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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5"]
gazette_id 1116901
agenda_lcidc_ids ["1116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一、公共電 視新聞片庫資料遭誤刪調查報告與補救狀況及管理檢討;二、中華電視公司4月20日新聞跑馬燈 出現中共飛彈射擊新北等錯誤訊息發生原因和責任歸屬;三、近年來委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 檢討;四、藝文產業紓困之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首長 列席就中華電視公司新聞誤植跑馬燈事件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6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