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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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10時56分)今天針對華視的問題,應該很多人都提出相同的質疑及相對應的問題,首先,在這次報告當中,針對4月20日早上七點多跑馬燈出現錯誤訊息之後,華視高層表示隨即進行會議,但是我們從報告中看到幾個部分想再次請教部長的看法。第一,文化部檢討報告中提到,華視新聞目前已經有SOP在處理這些過程,如果SOP已經規定如何處理,卻又發生這樣的錯誤,那麼針對這樣的系統面來看,SOP要如何才能夠落實?是不是應該要作出說明和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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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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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的,謝謝委員提這個問題。之前我特別請公視基金會比較資深的工程人員及資訊人員到華視協助檢視一下整個播控流程是不是還有什麼地方可以改善,因為有時候SOP訂定了,其實在實際運作上,如果發現有什麼問題、要怎麼加強,這個有待進一步來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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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我想請問像這樣SOP沒有辦法被落實?是只有單一事件?還是長期以來,整個制度面和系統面都有很大的疏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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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要詳細檢視一下才能夠瞭解,不過這裡面當然也顯示工作人員的輕忽、態度等也有改善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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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想大概分成幾個層面,其中,相對應工作人員的懲處在報告中已經看到了,但是工作人員沒有辦法做到SOP的落實,其實不只是工作人員,包括長期以來,系統面是不是有做好監督管理的部分,我覺得這不只是華視內部主管的問題,包括文化部作為主管機關其實也應該一併來做檢視,剛剛部長提到,未來會針對SOP落實的情況來做檢討,以及確認是單一事件或是長期以來,SOP都沒有落實,我想請教這樣的瞭解什麼時候能夠完成,以及什麼時候能跟大家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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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想這要給一段時間,差不多一個月的時間,詳細去檢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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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你們需要麼久?我的意思是這次事件這麼大,還需要這麼久才能知道過去發生什麼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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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是這樣,就是過去50年都不曾發生過這些事情,然後現在突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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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這就是我們所擔心的。過去50年來到底是因為運氣好沒有發生,還是其實整個制度都已經非常鬆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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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然後突然在一個禮拜之內,發生3次不可思議的錯誤,這中間有一定可能的原因及背景,所以我才說這需要一點時間去詳細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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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部長,我希望能夠瞭解的是,除了SOP落實之外,還有過去到底如何做好監督管理,我覺得必須要一併處理,原因在於如同您所說,過去50年來都沒有發生,是不是我們就以為這個系統及SOP其實都執行得很好,而導致這次如此錯誤連連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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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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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我覺得應該不只是SOP的落實,還有監督管理機制到底是什麼,以及過去如何確認SOP有被執行的情況,都應該一併做檢討,而不是讓這樣的疏失一直存在,某一次突發事件之後才知道原來過去都沒有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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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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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我希望這份報告在1個月內能夠提供給我們,同時要包括的不只是基層人員落實SOP的情況,除此之外還有監督管理責任,包含文化部的責任,都應該一併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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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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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另一個我想請教的是,這次錯誤從發生一直到更正其實過了好幾分鐘的時間,距離錯誤訊息跑馬燈刊出長達8分鐘之久,9點鐘出現第2次錯誤訊息跑馬燈,華視直到10點才由主播對此澄清。但我們看到,過去對於一些即時新聞,比如說地震快報等,其實都可以即時處理,包含再透過跑馬燈等方式說明,為什麼這次事件卻沒辦法即時更正,必須到10點之後才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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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可不可以請華視陳代總經理雅琳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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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可以。我們可以理解的是,當這樣的錯誤訊息出來以後,應該很快就可以知道它是錯誤訊息,那麼是否應該做即時的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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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想這基本上也涉及內部SOP沒有落實的關鍵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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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但是不能比照快報系統趕快澄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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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如果我不懂,就不會馬上說要用什麼系統。在我來說,處理方式是先了解發生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再根據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在原因還沒有釐清之前,我不會立刻要求應該用什麼方案,因為這些方案都不一定能對症下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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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想請教的是在我們已經知道有錯誤訊息的情況下應該怎麼處理,比如說過去在發生地震時會有地震快報等等,都可以即時以跑馬燈刊出或即時說明,但為什麼在這次事件中會看到這個訊息長達8分鐘之久?9點又出現錯誤,電視臺直到10點才開始澄清與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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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剛才委員問到為什麼事發這麼久才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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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雅琳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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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針對7點發生的錯誤,負責的應該是製作人,但他是到8點多才向上呈報。他一向上呈報,我們就必須趕快處理,所謂處理就是要先澄清、道歉,而澄清、道歉部分就放在9點那一次,而相關澄清、道歉用了新的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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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想問的是如果已經即時發現錯誤的狀況,那你的意思是沒辦法即時發現錯誤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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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是這些人失職,沒有監看、也就是沒有即時看到。以導播的第一個動作來說,只要發現任何錯誤,都會即時拉掉,這是基本動作,但他們就是沒發現,等發現時已經刊登7分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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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我覺得其實滿奇怪的。就像我剛才提到的,假設在發生地震的情況下,即時發生,新聞都可以即時勘誤或即時提供資訊。但對於這樣的誤植情況卻沒辦法即時發現、即時更正,我覺得也是必須討論與檢討的,因為在這種訊息一播出會導致人心惶惶,所以應該即時勘誤,而不是檢討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之後再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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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是馬上、即時勘誤。製作人8點多才回報,我們在9點多就立刻上更正訊息,也就是立刻向大家說明、澄清、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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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但我覺得相較於我剛才提到處理地震那種情況來說,其實都已經慢了,應該是訊息一出去就會發現有問題,因為包括在網路上,其實大家都在傳播了,當時就應該即時勘誤。我覺得這部分也必須檢討,也就是如何即時釐清訊息非常重要,而不是像部長所說的,先了解為什麼發生之後再釐清。我認為要分為兩個層面,一是系統性檢討當然必要,但即時澄清也很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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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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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認為這些都應該給民眾清楚的資訊,才能讓他們了解。 |
第二部分,這次報告指出,華視是因為承接了新北市消防局業務,在測試時操作不慎才釋放出這樣的假訊息。但第一次測試就已出包,為製作道歉跑馬燈測試時卻再度操作不慎,又出現3則測試錯誤的訊息。既然第二次就希望處理,為什麼還是使用這樣的模板,導致第二次錯誤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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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因為想要很誠摯地向大家道歉,所以我們使用一個會強制、每兩分鐘道歉一次的新模板,而這個模板從來沒有使用過。導播在測試當下第一時間已發現是錯誤文字,所以請助理導播即時下掉,不可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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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在這種錯誤連連、多次錯誤的情況當中,其實包含非常多疏失,我想請教,華視過去是否曾經承接過其他類似這樣的業務?又是如何進行?還是這是第一次承接這種各縣市政府提供的預錄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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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從2013年就承接了,這是第一次發生這種問題、這種疏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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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之前承接時是否使用相同模板、用live模式進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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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依照SOP,必須建立新的模板,才會連動到消防演習快訊,但這次導播是直接用新聞live模板,下一節要直播新聞時,演習訊息才因此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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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了解。 |
我認為有幾個部分文化部也必須了解,包括剛才提到的,錯誤資訊出現之後,為什麼沒辦法即時告訴民眾?因為我認為這已經算是廣電法第二十一條妨害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風俗規範的部分,這樣的訊息一播出,其實大家都非常擔心到底這個訊息是真的還是假的,這樣的訊息會為大家帶來恐慌,也已經屬於假訊息內容之一了。針對這樣的假訊息,文化部的態度卻是要在回頭檢討系統出了哪些問題之後再改進。我認為面對假訊息出現,應該即時澄清,這是很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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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王委員,你不要斷章取義,問政怎麼這樣問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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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部長,你認為是否應即時更正與即時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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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更正當然應該做,但就是因為有人員疏失或系統疏失,所以才無法即時更正嘛!已經發生錯誤,我們都知道錯了,他們也認為應該是錯了,所以反省。反省之後就要解決啊!所以你不該一直問為什麼花3個小時,而不是三分鐘、兩分鐘就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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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你認為這是不是假訊息、錯誤的傳遞?我們現在釐清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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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是不應該嘛!我也說這是不應該發生的錯誤,也絕對不能容許,但我不是說不需要更正、等全部檢查完再更正,我不是這個意思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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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部長,因為你剛才這樣回答我。我問你是否應該即時澄清,你說應該回來檢討到底發生什麼問題再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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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當然應該即時澄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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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非常好,部長現在這樣回答,我覺得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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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今天談公共電視,我坦白講,只要與政府有關,到立法院來,真的都是一場災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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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部長,因為我剛才詢問你是否要即時澄清,你說在了解之後就會澄清,才讓我覺得其實你認為沒有必要即時澄清,而我覺得即時澄清當然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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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你怎麼會解釋成這個樣子呢?我是說了解這個系統為什麼發生這種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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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你不該反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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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不是反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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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要保持你的風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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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部長,這是您剛才回答我的。至於你同意要即時澄清,我覺得非常好,因為您剛才回答我的部分讓我覺得很錯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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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就是因為有人員疏失或系統可能有一些缺陷,所以產生、造成這個問題,也就是沒有辦法即時澄清。甚至不該出現這種訊息,出現後又無法立即澄清,這就是目前的缺失,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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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好,這部分這樣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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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至於這個缺失是怎麼造成的?就是因為有人員疏失,所以人員解除職務了嘛!第二,在系統上,我們必須檢視到底問題出在哪裡、哪裡可以加強、可以防範這種事情發生。我的重點不在於出現這件事情要立即防範,我的重點在於不要再出現這種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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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覺得兩個部分都是重點,都必須處理,不好意思。 |
我剛才是針對部長先回答我的內容,我問你是否需要即時澄清,你說會在檢討完之後澄清,所以我才會有這樣的誤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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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不起,如果是這樣,那我剛才可能語意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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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但現在部長的說法很清楚了,就是要即時澄清,但即時澄清沒有辦法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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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也「即時」向委員道歉,剛才也許我沒有講得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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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是,所以部長的意思是應即時澄清,但就是因為人員疏失而沒辦法即時澄清,所以要做系統檢討。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沒有錯。 |
我要進一步詢問,在烏俄戰爭之下,其實有很多假訊息出現,未來對於這樣的錯誤,或者假設有人真的發動資訊戰或有假訊息出現,我們的系統如何因應、文化部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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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也是未來要加強的地方,因為將來可能的事件還不只是目前這種媒體自己內部作業上的疏失,也可能是遭惡意攻擊,針對這種情況也必須做資訊安全的演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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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這是更加人害怕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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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這種情況也必須加以防範,所以我希望藉著這個機會做比較徹底的檢討,將未來所有可能發生的狀況降到幾乎是零這樣的程度,然後就像委員剛才講的,萬一,一旦發生這種事情,緊急應變措施到底是什麼?我們希望在非常短的時間之內可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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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在一個月內文化部會有相關了解,包括系統上發生什麼問題或華視管理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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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我們會研究怎麼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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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好。 |
第二部分,我想請教面對假訊息或資訊戰要如何因應?什麼時候會有明確的方向?對於剛才部長講的方向,我覺得都很好,但是烏俄戰爭其實已經過一個月,我之前也質詢過,仍然沒有看到具體作為,所以我想請教,對於假設有人真正發動資訊戰或發布假訊息時要如何因應?什麼時候會有具體的方向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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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是整體的,對於整個資訊,我們會與相關政府單位,包括資安處來共同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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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部長,我知道之前你是這樣回答,但還是一直出現很多問題與錯誤,所以我很希望你們能有具體方向,並告訴我們如何處理,而不是一直告訴我們會跨部會討論,其實往往這樣就是而遙遙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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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本來就是如此,我覺得很奇怪,文化部沒有能力做這件事,我們能做的事情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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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但你們可以進行跨部會合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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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是國安層級的問題啊!所謂資訊戰已是國安層級的問題,所以有跨部會機制,大家都在討論這些事。至於公視、華視業務在文化部的權責範圍之內,對於我們應該負的責任,我們自己會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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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好,我們先回頭,之前還有一個公視的問題,就在於外包商管理。這次報告已經提出,但我們看到的卻是公視對於自己委託廠商的工作不了解,一開始也不太了解外包廠商的角色,導致資料備份沒有完成。在之前的質詢中,也有很多人提到公廣集團底下應該要有一個資訊相關部門,又或者在公視底下或華視底下,都應該有資訊相關部門,做好資安處理工作。即使如您剛才說的,大規模資訊戰是國安問題,不是文化部能夠處理的,我仍然認為文化部應該積極主導,並且召開跨部會討論。這是第一部分。 |
第二部分,回到文化部本身內部,對於這些資安問題、資訊問題,到底什麼時候會有專業人員作好監督與管理?就像之前提到華視的問題。至於公視外包上出現的問題,包含採購、是否能落實備份,以及之後如何把關,完全沒有人可以作好監督、管理。還有,在華視這些錯誤發生之後,其實也沒辦法及時檢討,這部分要如何因應?我覺得這就應該回歸文化部主責,也應該由文化部自己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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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我們文化部會負起責任,一個月之內提出一些具體改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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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上次說一個月、這次又是一個月,我認為真的應該積極啦!因為這件事其實已經發生一陣子了,並不是這次即時發生的。我們之前的訴求就是應該要有資安資訊專業單位,但到目前其實都完全沒有得到具體回應,我不太知道文化部為什麼在這部分仍然沒辦法提出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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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資安部分有啊!在這次調查報告中已要求他們即時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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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時間已超過太久嘍!是否請部長再與委員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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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覺得應該具體告訴大家未來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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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政策管理目標是不要再發生這種事,至於是不是一定要成立什麼部門,這點應該由決策階層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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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是,但如何管理、避免再發生就應該有具體作為,而不只是檢討完之後就看不到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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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的要求是不要再發生這種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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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是,但這就需要積極的政策,而不只是告訴大家會努力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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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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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2-10 |
speakers | ["林奕華","林宜瑾","萬美玲","張廖萬堅","黃國書","陳秀寳","王婉諭","吳怡玎","何欣純","范雲","吳思瑤","賴品妤","鄭正鈐","李德維","楊瓊瓔","李貴敏","林楚茵","陳椒華","湯蕙禎","游毓蘭","張其祿","洪孟楷","邱志偉","莊競程","高金素梅","劉世芳","江啟臣","王美惠"]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4-25"] |
gazette_id | 1116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一、公共電 視新聞片庫資料遭誤刪調查報告與補救狀況及管理檢討;二、中華電視公司4月20日新聞跑馬燈 出現中共飛彈射擊新北等錯誤訊息發生原因和責任歸屬;三、近年來委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 檢討;四、藝文產業紓困之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首長 列席就中華電視公司新聞誤植跑馬燈事件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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