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450
發言片段: 0 |
---|
許委員淑華:(11時16分)主委好。現在因為自駕車的技術日新月異,越來越好,所以當立法院通過了無人載具的實驗條例之後,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產官學都投入了很大的研究,目前在臺灣就有11案在進行沙盒實驗。我從你們的報告當中看到,您有提到為了要提升調查量能,會加強與各個機關、企業、學校等等的合作機制,針對無人車的自駕車技術,也有跟一些大學正在進行研討,我想請教主委,運安會在自駕車的技術發展上面,現在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2 |
楊主任委員宏智:委員好。跟委員報告,因為無人自駕這個政策的推行,從院裡面交辦到科會辦,所以有一些經費就在部會裡面匡列下來,我們會裡面看到這個是國際上的趨勢,臺灣應該積極來接得上,而我這邊的委員也有特別在無人自駕核心技術上能夠掌握前端的人。 |
發言片段: 3 |
許委員淑華:所以運安會裡面有專人在負責這個業務嗎? |
發言片段: 4 |
楊主任委員宏智:其中有一個李委員,他本身就是Berkeley畢業的,他的論文就在做無人自駕,所以我們跟國際在這個領域的接軌非常密切。對於這個技術的互相分享,我在去年6月就辦了兩次跨部會的,更不用講我們在這方面的調查技術,其實都有準備了。 |
發言片段: 5 |
許委員淑華:好,謝謝。當然我看到這個是覺得非常不錯,您剛剛提到這是未來的趨勢,同時它對於我們未來的運輸是非常的重要,特別對偏鄉來講,政府一直在說我們最後一哩路的協助都相當的重要,既然我看到運安會也主動把它放進去的話,我們的重點就不是單純的把它放在發生事故之後的這些後置工作,如果像主委講的,你們已經有專人在負責的話,那麼你們在做完這些研究報告或者是各方數據的蒐集後,應該也會定期或者是在階段性的資料出來之後,送給相關的監理單位吧? |
發言片段: 6 |
楊主任委員宏智:基本上我們也會接受所謂的邀請演講,或者我們主辦的研討會,大概是用這種模式。 |
發言片段: 7 |
許委員淑華:比方說現在經濟部在主打無人車,那你們在做完這方面研究之後,會不會來協助經濟部或是各個單位在這方面的 SOP流程,或者是怎麼樣來協助,這些數據會提供給他們嗎?還是單純作為你們內部的參考? |
發言片段: 8 |
楊主任委員宏智:因為運安會有核心技術,而且我們也看到潛在的風險,所以我們在第一時間與經濟部還有交通部,大概他們都是由次長跟我們做橫向連結,至於往下怎麼樣能夠把一些政策性的,跨部會大家共同把這件事情做好,這個還在持續的探討跟合作之間。 |
發言片段: 9 |
許委員淑華:好,既然有跨部會互相來合作,本席當然是希望主委來幫忙各個單位,畢竟我們對無人車的使用還是非常重視它的安全性及風險的可控性,包括在我們臺灣很多的地形,或者是下雨天很容易造成視線不佳,這些都是我們必須要去克服的,所以載具的使用與監控人員之間的距離能夠零時差,這個是我們非常關注的,希望主委這邊多多的來協助各個單位,讓這個新創的服務真的可以幫忙我們臺灣很多的偏遠地區,或者是從交通運輸的功能上面可以得到提供。另外,像主委剛剛提到的,增加一些國外互相交流的經驗,這個也是相當的重要,讓臺灣的自駕法規可以更加地完善,請主委繼續努力。 |
發言片段: 10 |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會的。 |
發言片段: 11 |
許委員淑華:針對今天的主題,我想主要是因為過去從國防、軍事這些國安的角度來看,我們一直沒有把國防部的軍用載具納入運安會的調查範圍,這次之所以委員會提出修法,確實是因為近期發生太多軍機意外的事故,包括民眾或者是我們的弟兄傷亡,大家心裡面都非常捨不得,所以大家也在懷疑國防部到底有沒有能力去處理飛安的問題。包括邱部長先前面對委員質詢的時候,他也提到確實國軍在調查小組的編組量能不足,希望能夠由運安會這邊主動來偵查,那我請教一下主委,我們對於飛安的調查現在運安會都有專人在協助嘛!在協助的同時,運安會的人員都有簽保密條例,對不對? |
發言片段: 12 |
楊主任委員宏智:因為我們目前沒有牽涉到任何機密,公務機只有空勤總隊,所以不是機密。 |
發言片段: 13 |
許委員淑華:好,那未來如果修法通過之後,運安會這些人員是不是都要簽訂保密條約?或者適不適用?我現在是提醒主委,如果今天修法通過的話,包括國家機密保護法、入出國及移民法,還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些,因為運安會是委員制,未來我們管制對象的層級到哪裡,這個必須要非常清楚,你們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需不需要另訂一個涉及國安人員申請出國的辦法?因為你們會有很多出國交流的機會,以後出國要怎麼樣去避免洩露國防資訊,但是又可以協助我們自己在飛安的問題能夠處理好,這個主委有沒有想過? |
發言片段: 14 |
楊主任委員宏智:假如牽扯到軍機的調查,我這邊的人員一定會有專人,所以這幾位專人可能要考量進去,然後審查的過程一定是由國防部來主導。至於我們會用什麼樣的委員會模式對接到國防部,這個有待討論,然後再確定細節。 |
發言片段: 15 |
許委員淑華:好,主要是希望透過我們的修法,當然各個委員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是我覺得國防部在還沒有修法的這個當下,過去很少讓運安會有更多彼此互相瞭解的機會,所以未來我們希望從法上面,或者是彼此透過現行的一些交流或怎麼樣的方式,讓國防部本身的量能可以提升,協助整個飛航的安全,好嗎? |
發言片段: 16 |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黃參謀長說明。 |
發言片段: 17 |
黃參謀長志偉:報告委員,實際上現有的機制,我們每一次的失事調查,運安會都已經派成員來參加,從開始一直到最後結論的報告,只是這部分仍然是在國防部的主管裡頭,可是我們也充分地感謝運安會的支援,除了調查人員的經驗之外,還有它的實驗室、相關的器材以及與國際上的聯繫,它都有給我們很大的協助。現在這個機制已經在運作了,我們未來會在軍事航空法裡頭,把這部分的法制化再落實。 |
發言片段: 18 |
許委員淑華:我知道你們的態度是希望能夠維持現行的作法,但是現在有很多的事故調查並沒有辦法讓國人滿意,也沒有辦法讓大家看到整件事情的原貌,這個才是委員提出修法的重點。 |
發言片段: 19 |
黃參謀長志偉:因為這個調查報告實際上的內容是非常的詳盡,軍方所有的,包含指管,包含機敏裝備的運用,包含人員大量的醫療資料、個人的資料、飛行員的訓練資料等等,統統在裡頭,我們做出來的結論也都會由國防部納管,要求各部隊按照這個條文來做後續的改進以及作為,必要的時候也請運安會協助,不過因為限於機密的關係,我們沒辦法對外公布,可是有調查權的單位像檢方,如果他們要瞭解內容的話,我們都是用機密行文的方式交給相關的司法單位,作為調查的…… |
發言片段: 20 |
許委員淑華:好,謝謝你的說明,我想我們就尊重委員會最後的決定,謝謝。 |
發言片段: 21 |
主席: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04 |
---|---|
meet_id | 委員會-10-5-23-9 |
speakers | ["洪孟楷","陳椒華","傅崐萁","趙正宇","劉世芳","林俊憲","陳素月","許智傑","李昆澤","許淑華","游毓蘭","劉櫂豪","李貴敏","邱顯智","蔡易餘","魯明哲"] |
page_start | 235 |
meetingDate | ["2022-04-25"] |
gazette_id | 1116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9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委員 洪孟楷等17人擬具「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 「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運輸事故調查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洪孟楷等 17 人擬具「運輸事故調查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六、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運輸事故調查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69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