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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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11時38分)部長,今天幾個問題來跟你討論,現在疫情越來越嚴重,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在家照護的情形會越來越多,請問輕症在家照護者可不可以領勞保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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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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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林委員好。因為這個也是疫情而發生的案子,過去沒有,我們認為這些輕症在家照護的確診者,其實也跟到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的狀況相類似。雖然不像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有醫護人員,但其實也是透過視訊或電話給藥,也具有住院的性質,所以這個議題我們會從放寬的方向來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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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你今天承諾了,輕症在家的也可以按照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住院的規定,到第4天以後不能工作者,可以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可以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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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們會放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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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好,這是第一個承諾,因為再來會有很多,他沒有辦法工作,也是被強迫在家裡,本來應該是去檢疫所或醫院,確診者原來就是這樣,要去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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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這是考慮到醫療量能,政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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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對,就是配合政府的政策嘛!請你們按照原來的規定,傷病給付的部分要讓勞工能夠領到。我再舉個例子給你看,金管會他們也講,對於輕症在家確診者,防疫保單應該要比照一般住院理賠。意思就是說,你如果有防疫保單,雖然沒有到醫院但是在家照護,這是配合政府的政策,跟住院的意思一樣,還是要按照住院理賠。人家金管會就很明確,就是這樣規範,一般保險都這樣做,我們自己的政府,勞動部要保護勞工權益卻做不到。一樣是在家輕症照護,人家是用住院理賠的方式認定,我們勞動部卻沒辦法這樣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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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因為當初業管單位是認為我們勞保是社會保險,其實跟商業保險不一樣,再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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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這個我知道,但給人家觀感是什麼?就是跟勞工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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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倒也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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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他沒有辦法工作啊!他是配合耶!都沒有薪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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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其實業務單位是比較嚴謹一點,因為之前的集中檢疫或防疫旅館,當時衛福部指揮中心有認定其屬於住院,因為有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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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是啊!是住院嘛!是因為你政策調整叫他在家裡,他願意配合住院啊!是你們叫他不可以住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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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所以業管單位是有說會再就具體情形做一些研議,所以我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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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好,這是第一點,你有做出承諾了。第二個問題,有關臺鐵勞工五一休假,我們院長講了一句話說「不要跟衣食父母作對」,這句話你認同嗎?他們的停止加班,簡單講就罷工啦!罷工就是跟衣食父母作對?這樣大家以後都不能罷工了,因為所有的罷工多多少少都一定會影響到社會,交通業也好,其他行業也一樣,所以不能罷工嗎?不能五一不加班?五一勞工是要放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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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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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平常如果他們沒放假是用加班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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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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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現在勞工只是說這天不想加班了,就被說不要和衣食父母做對,這種講法你認同嗎?以後大家都不能不加班,不能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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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國定假日的出勤、請假或休假,我想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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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那是加班耶!那天本來就是放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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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他們的休假和國定假日的休假、出勤,這些勞基法都有規定,像臺鐵的部分他們還有團體協約,所以其實都有相關的法令或他們的協約可以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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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他們也是按照他們的規定去做這樣的決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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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但是畢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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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有違法嗎?這樣的決策有沒有違規、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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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沒有,不休假是他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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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是啊!不要說不休假,是不加班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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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不起,不加班是他們的權益,若要讓他們加班,無論是依照勞基法或團體協約,就是要徵得勞工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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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該怎麼付就怎麼付嘛!加班就是要徵得勞工的同意,然後看要怎麼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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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當然這也牽涉到大眾的運輸,所以現在交通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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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我知道,了解,就是交通部沒有辦法跟臺鐵達成協議啊!公司化要怎麼做,沒辦法給他們看到願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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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交通部也儘量在溝通,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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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所以才會協議不成,造成如今幾十年來從未發生的事情發生了,現在類火車是要怎麼樣?腳踏車還是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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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不是,這是交通部提出的運輸替代方案,其實交通部這邊也很努力,到目前為止他們還在持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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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好,有沒有辦法承諾不要秋後算帳?他們按照合法規定不加班的決策,你們會秋後算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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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是勞動部,不是交通部,再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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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吔!勞動權益歸你管,他們如果秋後算帳你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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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不會有秋後算帳的問題,依法依約,依團體協約他們本來就可以不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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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我剛剛問你了,他們不加班是不是依法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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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我已經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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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萬一因為這樣被處分呢?勞工的這些幹部被處分呢?以前他們就幹過這種事,事後都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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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記得之前交通部的王部長有在這邊講過,這本來就是他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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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我今天在這邊跟勞動部長講,你們要緊盯這件事情,我們希望在五一之前可以達成協議,不要造成民眾的不便,希望趕快去努力,還有幾天的時間,達成協議最好,雙贏。萬一真如他們所宣示的這樣做,當然也會造成交通的混亂、民眾的不便,但這是他們合法的權益,不能秋後算帳,你要去注意的是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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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這個我們一定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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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好,第三件事情,再給我1分鐘的時間,謝謝。現在的Uber Eats或foodpanda,外送一定會越來越多,輕症隔離在家要吃什麼?一定要靠外送,有親友的靠親友幫忙,沒有親友的當然靠外送。所以這個行業會暴發性增長,會有更多人投入,隨著疫情的升高,一定有更多的外送人員參與這個行業。外送平臺跟外送員之間的關係,你們要趁這個時候去訂定合理的定義,到底是承攬關係還是僱傭關係?要如何保障外送員的權益,這是一點。
另外一點其他委員也有提到,防疫的措施要加強嚴管,因為會需要他們密切地接觸很多確診輕症在家的人,最有可能接觸的就是他們。所以防疫的規劃,對他們的加強防疫,無論是設備、行為,如何去加強他們的防疫措施,其他委員也有提到,你們要有計畫。另外就是趁這個時候,是否該針對外送員跟平臺業者之間的承攬或僱傭關係,我們在勞動法規方面要趕快著手啟動,這將來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要用專章或是專法來規範他們的勞僱關係,這個問題講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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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您剛剛關切的問題,包括外送是屬於承攬或僱傭,我們有訂定認定的指導原則,外送的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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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現在都是用行政命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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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他也是一個法規範,但這件事現在全世界用專法的還真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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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專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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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專章的部分是否能夠達到保護的效果,我們會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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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好,兩個禮拜內提出是否要另立專章的相關說明給本席跟委員會,因為將來我們要跟他們一起生活,尤其疫情期間參與的人,現在不是8萬、10萬大軍,可能會變成20萬、30萬大軍參與這個行業,他們的勞動權益都要受到保障,請於兩週內給我一個針對是否另立專章的說明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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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好的,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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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賴委員惠員):謝謝林召委。本席在此宣告:中午不休息,會議繼續進行到本日所有議程處理結束。
接下來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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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6-11
speakers ["賴惠員","蘇巧慧","吳玉琴","蔣萬安","邱泰源","蔡壁如","莊競程","徐志榮","張育美","洪申翰","邱顯智","林為洲","陳椒華","黃秀芳","楊瓊瓔","陳瑩","楊曜","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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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5"]
gazette_id 1116801
agenda_lcidc_ids ["1116801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43案
agenda_id 11168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