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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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11時42分)部長辛苦了。今天很多委員都談到共同一件事情,就是總統特赦前國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的事情。我還是想聆聽部長對這件事情的看法,請部長簡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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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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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的關心。這件事情不只是委員關心,社會各界對於這件事情經過熱烈的討論以後,法務部也做了各方面的研議,就是這個案件要如何救濟,包括了再審、非常上訴、總統特赦和釋憲。所以我們是做全盤性的考量以後,該負責的單位我們會予以建議,譬如再審是由二審的檢察署來考量,非常上訴由最高檢檢察總長來考量,我們分別轉達了這樣的意見。那至於釋憲,是司法院的職責,特赦是總統的職權。所以那時候法務部接到各地的訊息以後,有做這樣的研議。但真正發動特赦的時候,是因為我們奉了行政院的指示,才開始來做全面性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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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部長,我不是要瞭解過程,我是想聽部長對這個事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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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法務部當然是站在行政院幕僚的角色來做處理,對這件事情,我們也算是告一段落,完成了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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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你的看法就是告一個段落,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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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至少在特赦這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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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好啦!我接受你對這個任務的看法。本席在這個會期第一次質詢的時候,部長剛好請假。我有請次長把我要垂詢部長的一些相關題目帶回去給部長過目,部長記得是什麼題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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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是哪一位次長?我忘記了,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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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陳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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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陳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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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沒關係,我也幫部長複習一下。我那時候是提檢察官過勞出走,書記官、法警工作超時,以及業務量超標等等問題。他沒有拿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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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有告訴我,而且委員的質詢,我都會仔細地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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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好,我要從這個面向來討論剛剛我講的那個主題,就是韓少將這個案件跟檢察體系超時、過勞有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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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跟警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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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跟檢察體系的超時、過勞有沒有直接的關係?還是有什麼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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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這個個案?因為特赦的部分他們並沒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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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在特赦之前,我想針對韓少將的案件,花蓮高分檢已經著手提出再審,要將這個貪污罪改為普通詐欺罪來論處,應該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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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那是他們的職權,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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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知道,我是在跟你講過程。有這樣的過程,沒有錯吧?你看這種天地之差的罪刑,普通詐欺罪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沒有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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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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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那韓少將的2,880元是因為貪污罪的關係,所以判刑4年6個月定讞。如果用這樣來衡量,幾乎是以普通詐欺罪最嚴厲的標準來懲處了。某個藝人賣假名牌包,一個名牌包賣好幾十萬元,騙了12個人,詐欺罪也才被判2年6個月定讞。我不曉得為什麼一開始不用普通的詐欺罪起訴,繞了一大圈,最後再由高分檢提再審,然後討論要不要非常上訴等救濟措施,還需要有勞總統特赦來解套。我不曉得為什麼要繞這麼一大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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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因為個案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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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所以我才請教部長對這件事情的看法,部長只有跟我闡述整個過程而已。如果你要講過程,我就再跟你講這個過程。
另外,那天我有給陳次長看一個影片,有一部微電影叫做《你所不知道的檢察官》,部長有看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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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不曉得是哪一個拍攝的,是外面拍攝的?還是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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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有請陳次長回去要帶給你看,他也有答應我,顯然陳次長失職。這是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自費自編自演的微電影,所以麻煩部長還是要仔細看一下。陳次長沒有拿回去,沒有把資訊告訴你,我會對他作出相關的追究。影片中有直白地呈現,除了有寫不完的起訴書、不起訴書、緩起訴書,平時還得指揮辦案、調查蒐證、外勤相驗、開庭訊問、業務內部的管考壓力等等,還要兼顧辦案品質,根本是奢望。大致上影片的內容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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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可以瞭解檢察官工作的辛勞,因為我自己本身是從基層的檢察官做起的,所以各種檢察官的工作,我都非常地清楚。而且我也當過檢察長,整個地檢署怎麼樣去讓所有的檢察官發揮他的功能,以及負擔部分要怎麼樣做一個合理的安排,這我非常清楚。委員提到的這個影片,我知道是一個檢察官好像用比較詼諧的方式,表示他工作的辛勞。我也很努力,在現在的職位上怎麼樣去爭取更多的人力、工作能夠更簡化,然後利用現代的科技來做有效的偵查,這些各方面我都在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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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知道部長會努力,但是我們還是希望部長努力的過程讓外界知道,也希望這個過程之後,有更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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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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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所以我才會在這個會期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第一天,就垂詢部長、提醒部長這個事情,我們還是希望在這個會期看到成果,而不是只有過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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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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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這個微電影的呈現,我是不願這麼講,但它是不是韓少將案件審理過程的一個縮影?法官長期被社會戲稱為恐龍,但是這些恐龍法官有的也是有苦說不出。有時候是因為地檢署引用的法條、呈上的證據有疑慮、有問題,造成法官判決上可能會符合社會期待。一位地檢署的檢察官曾經還把活人當死人寫上訴理由事件,部長應該知道吧?只是三、四年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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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對。如果是一個很明顯的錯誤,我們都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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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要問的,是什麼原因可以造成檢察官根本沒有時間去細審案件?是無法準確引用相關的法條,還是整個案情的輕重都來不及思量,就把案件移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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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各種情況都有,不能以偏概全。大部分的檢察官真的還是很努力、很仔細地在做犯罪的偵查,但是難免還是會有疏失。如果不是很敬業的,我也是採取比較嚴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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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所以在剛才的開場白,我就想要請教部長對這事情的看法,我現在表達我的看法給部長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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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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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韓少將挪用加菜金是一個客觀的事實,但到底要用貪污治罪條例移送,還是用詐欺罪移送,這個應該是檢察官可以衡量的地方。有問題的話,部長可以反駁我。但是法務部也常常在說司法資源珍貴,所以對這種2,880元的案件,檢察官也應該可以提出簡易判決,對不對?還是緩刑,或是罰金處分,這個案件可能早就結束了。那今天國家為了一個2,880元,司法體系、國會體系,甚至總統府都要出面關切,最後做出特赦。你看這樣的司法資源夠不夠珍貴?我想部長應該能夠認同我的說法,我沒有在做任何詼諧的對話,你不要誤會。我是在整個run起來,因為這中間看到我同事開了記者會,不分朝野;然後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為了2,880元的事件,已經講過N次以上,到最後總統要去做特赦。弄成這樣,包括你們那裡要,我們這裡也要,那裡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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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指教。回過頭來檢討這個案子,其實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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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是,所以我才會想聽部長更確切的看法。我的時間差不多了。第一點,我希望法務部針對檢察官人力的補充、案量合理分配,以及檢察官助理制度設置,是不是能在一週內提供相關的報告給本委員會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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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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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第二點,請法務部針對韓少將這一案,檢察官在整個案件偵查,以及法規、證據引用等部分,提出更有精進作為的報告給我們參考,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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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那這個部分就稍微多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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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好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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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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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陳玉珍等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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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36-14
speakers ["黃世杰","吳玉琴","陳歐珀","曾銘宗","游毓蘭","鄭運鵬","江永昌","陳以信","林思銘","李貴敏","羅美玲","邱顯智","王婉諭","張其祿","劉建國","陳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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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5"]
gazette_id 1116701
agenda_lcidc_ids ["11167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二)委員萬美玲等22人擬具「犯 罪被害人保護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王婉諭等31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 草案」及(四)委員吳玉琴等22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7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