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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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1時46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運安會楊主委、國防部總督察長室戰技術督察處虞處長及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黃參謀長上臺備詢。主委好,不過我先請教一下虞處長,請問國防部總督察長室的督察長今天為什麼沒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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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總督察長室戰技術督察處虞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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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處長德忠:委員好。我們今天接到的通知就是由我來參加這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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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那你可以代表總督察長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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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處長德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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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處長,有關軍機事故的調查,時代力量黨團也有提案,希望能夠由運安會去做調查,因為過去軍機在這一、兩年內又發生了多起事故,其實國人都非常重視這個問題,而且每一位飛官對國家來講都是非常寶貴的生命。面對這樣的問題,國防部總督察長室又是負責軍機事故的調查,為什麼我國的軍機事故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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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處長德忠:跟委員報告,國防部的立場,總督察長室針對整個軍機事故的調查,其權責都在各軍種的軍種司令部,所有的能量都建置在軍種,國防部是一個政策督導、督管的單位,我們會督導各軍司令部按照程序做完,然後最後我們再來審查整體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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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現在關於這部分的提案,除了時代力量黨團之外,今天的召委也有提案,希望就軍機事故調查的部分做修正,因為過去你們的回答都是運安會會協助調查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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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處長德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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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問題是,運安會事實上是非常清楚的,到最後,這個調查的結果還是由國防部去做決定嘛!我們現在的提案就是希望能夠改由運安會去做詳細的調查,國防部可以同意這樣的主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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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處長德忠:到目前為止,裡面的配套還不是很完整,我們跟運安會之間還需要做很詳細的討論,目前我們是建議維持現行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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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目前還是要維持現行的條文?但是你們的狀況還是都沒有改善啊!處長,這是國人最擔心的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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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處長德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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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主委,如果軍機事故的調查改由運安會來主責,由運安會來負責調查,就像其他運輸工具的事故一樣,請問主委可以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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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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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主任委員宏智:委員好。我們是配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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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配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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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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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所以如果要由運安會去做調查,以運安會來講,應該沒有問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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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長期就是協助國防部,針對失事的飛機,進行黑盒子的解讀,所以解讀方面沒有問題。對於事故的分析,我們也有專責的人員,所以在這方面,基本的架構大概是可以撐得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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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基本架構應該是沒有問題的。處長,其實主委的回應非常清楚嘛!因為運安會在過去二十年來累積了這麼多的經驗,不管是民用航空黑盒子的判斷,或者是事故的調查,他事實上已經有非常多的經驗。現在國防部是由自己負責調查,如果說在自己調查之後,後來這樣的軍機的事故已經漸漸的減少,或者是已經有改善的話,國人當然會覺得由國防部來調查沒有問題,但現在的問題在哪裡?現在的問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嘛!處長,每一個事故對國家來講,都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損失,我覺得國防部應該要去正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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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處長德忠:報告委員,空軍剛才有提到,我們現在正在推動軍事航空法,我們會把專業的督察及調查體系建置完整,然後透過第三方公正的立場來協助調查,包含民航局跟運安會都會全程介入,事實上,目前已經往這個方向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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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這個部分等一下審查法案時可以再繼續討論,但我覺得國防部真的要正視這個問題。
本席繼續請教主委,剛好16日是蘇花遊覽車事故一週年,對此,我有質詢過交通部王國材部長有關大客車載重的問題,因為我們發現前單軸、後單軸的大客車,目前都是用每人55公斤去核定載重,而核定載重的依據是一個在40年前由交通部路政司在民國71年訂定的商訂事項,他用這個商訂事項去核定每人55公斤,我想請教主委的是,在這張表裡面,它列了國人平均體重的五種規定,這上面可以看到我所說的商訂事項55公斤,在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裡面,中間這三個是它的基準,另外在衛福部、勞動部及CNS汽車重量量測法裡面,後面這三個是國人實際上的體重,比如說衛福部的部分,男性是69公斤,女性是57公斤,所以它的差異很大。我想請教主委的是,不知道主委怎麼看,到底要怎麼去認定,是一切都是車安中心說了算,還是全國認證基金會TAF也可以一起來檢視,讓車輛安全機制能夠更公正、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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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主任委員宏智:報告邱委員,我個人,包括從經驗上來看,後者會比較務實,也就是說,要與時俱進,因為時空環境不一樣,所以後面那些數字的參考性的確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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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也就是說,核定大客車載重的時候,人均體重到底要如何去計算,你可以看一下這個表,上面都是這些部會的數據,哪一個部會的數據會比較妥當?第二個,如果用55公斤來核定的話,雖然沒有超過測試的71公斤的極限,但會不會對車輛其他的部分,比如說煞車,或者車體穩定度的安全性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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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主任委員宏智:如果從航空上的專業來講,每架飛機要出發之前一定有個check balance,所以包括載重的行李,其重量都有磅過,而且它要放置在什麼位置、重心在哪裡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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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現在的問題是,我舉個例子,依照這個商訂事項,交通部路政司規定的標準是55公斤,可是依據衛福部的統計,現在國人男性平均是69.23公斤,女性是57.57公斤,國人平均、全部男男女女平均則是63.42公斤,以這樣的狀況來看,會不會對車輛,比如說車輛的煞車或車體的安全性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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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個人覺得在緊急的情況下,因為跟重心有關係,轉彎也跟重心有關係,所以會有一些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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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所以會有相關性、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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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主任委員宏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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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會有影響?好,關於這個問題不知道主委怎麼看,到底是不是應該要讓全國認證基金會TAF也一起來檢視實驗室的資格?讓車輛安全檢測能夠更公正、客觀,因為從上一頁我們就可以發現,目前明確有法源依據的人均體重規定就是國家標準CNS14295,這部分早就有了。另外,如果車商或代理商提供測試報告,出具報告的實驗室如果沒有經車安中心認可的話,其報告是沒有效力的,它就會變成一切都是車安中心說了算,我們認為應該讓全國認證基金會TAF也一起來檢視實驗室的資格,讓車輛的安全檢測能夠更公正、客觀,不知道主委同不同意這樣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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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主任委員宏智:以這一項來講的話,我個人是贊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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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你是贊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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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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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應該要讓TAF也一起來檢視實驗室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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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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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謝謝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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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主任委員宏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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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邱委員志偉及羅委員美玲均不在場。
本日會議有蔡易餘委員及魯明哲委員兩位本委員會委員要求採視訊質詢,現在休息2分鐘進行連線準備,先由蔡易餘委員質詢,再由魯明哲委員質詢。
現在休息2分鐘,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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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蔡委員易餘進行視訊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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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3-9
speakers ["洪孟楷","陳椒華","傅崐萁","趙正宇","劉世芳","林俊憲","陳素月","許智傑","李昆澤","許淑華","游毓蘭","劉櫂豪","李貴敏","邱顯智","蔡易餘","魯明哲"]
page_start 235
meetingDate ["2022-04-25"]
gazette_id 1116901
agenda_lcidc_ids ["11169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委員 洪孟楷等17人擬具「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 「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運輸事故調查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洪孟楷等 17 人擬具「運輸事故調查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六、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運輸事故調查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69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