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769
發言片段: 0 |
---|
賴委員品妤:(12時7分)部長好。首先開宗明義我要先說,公廣集團接連出包,本席真的是非常非常的不滿意,我想部長應該也還記得,我在這個會期文化部業務報告的時候,就已經針對公視新聞資料庫遭委外廠商刪除資料這件事情,要求文化部儘速針對資安來改善,那我也感謝林召委特別安排專報,讓本席有機會繼續追蹤進度。我想不論是書面的檢討報告,或是剛才部長的口頭報告,這裡面洋洋灑灑說明了很多改善措施,但我要提醒文化部,畢竟這個措施剛上路需要觀察時間,接下來本席一定用最高的標準監督文化部、公廣集團,看看是不是真的有落實你們這個改善規劃,避免相同的低級錯誤再犯。 |
既然說到公廣集團的低級錯誤,前面基本上每一位委員都有針對上週華視新聞跑馬燈出現錯誤訊息這件事情提出質詢,畢竟這件事情堪稱是公廣集團近年來低級錯誤的最佳代表作,真的是代表作!我在看過這個華視的書面報告後,真的是非常的驚訝!包含剛才口頭報告,我簡單歸納,就是這件事情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主要是因為這個內容本身就非常誇張,而且錯誤的戰爭訊息其實已經涉及國安問題。前面這兩次的原因,前面已經重複講過太多次,我就不贅述了,問題就是在華視出了這麼大一個包之後,理論上應該是皮繃得很緊,你看社會輿論這麼生氣,不只政治人物,民眾也覺得非常誇張,結果沒想到同樣的劇本在昨日又再次演出,昨天午間新聞又將「蘇貞昌院長」誤植為「蘇貞昌總統」,這是第三次錯誤;在第三次錯誤之後,我不知道部長知不知道,其實還有第四次錯誤,是華視自己道歉的聲明又寫錯了,他嚴謹誠心的道歉,「謹此」寫成了另一個「僅此」,意思變成說我只有在這裡道歉,在其他地方不道歉,差一個字意思截然不同。我今天不是要大家克漏字,不可以寫錯字,而是我非常驚訝的是,華視在引起軒然大波之後,竟然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出錯,我覺得第一次出錯是悲劇,第二次是鬧劇,那第三次、第四次是什麼?是連續劇嗎?我不知道耶!我覺得這整個過程,在瞭解這次事件之後,可以說這整個過程比華視自己製播的節目還有政論節目精彩。 |
我想部長你自己也很清楚,現在大部分的輿論都是把華視這件事情當笑話看,但事實上我覺得背後顯示出的問題是非常沉重跟嚴肅的,當然基層員工可能都非常的辛苦,但公廣集團長年的體制結構,加上高層沒有要求落實標準流程,甚至是因為這次事件才去補正流程,這說明了我們沒有辦法把這次事件視為個案,只是這次剛好是跟國安有關的東西出包。我覺得這一次的錯誤真的非常嚴重,而且無端的造成民眾的恐慌,現在可能是因為我們國內很多都在關注疫情,可是你想想,如果今天剛好是國際關係比較緊張的時候呢?出現這樣的訊息會不會大亂?會不會造成搶購物資等等亂象?所以我覺得這不是一個董事長或總經理請辭就可以解決的,文化部或整個公廣集團都應該要痛定思痛,澈底的改革。既然說到改革,我想部長應該也很清楚我接下來會說什麼,我們不得不提到公廣集團最為人詬病、各界長期大力呼籲要修正的公共電視法,2009年可以說是因為特殊的政治目的去修正公視法,第十三條規定行政院提名的董監事必須經過立法院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才能順利聘任,此例一開,變成只要遇到四分之一的反對,就可以用少數去否決多數,這個名單就會一直過不了,董事會就會一直組不成,說真的,在董事會一直無法組成的狀況下,對整個公視基金會經營的穩定性真的會產生非常大的傷害。部長,文化部去年9月中就已經預告要修正公視法,同時也提出草案到行政院審議,部長,你一定也記得,這個會期開始的時候,我接任召委後,你在第一時間來到我的辦公室跟我說明文化部要推動公視法的決心,甚至你當時的言論我可不可以理解成,以文化部的立場來說,公視法就是你們這個會期唯一的優先法案,我可以這樣理解嗎?部長!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李部長永得:是的,是的,原來是這樣的。 |
發言片段: 3 |
賴委員品妤:對,你剛才也說了這是你們的唯一優先法案,可是說真的看到現在,這個會期已經過了三分之二了,我們看到的是什麼?行政院目前沒有將公視法送到立法院啊!部長,我的立場非常清楚,或許部分人對部版公視法有不同的意見,可是我相信大家都希望可以儘快解決現在這個法規不足所衍生的問題,我也相信透過立法院的審議過程可以匯集更多元的想法跟討論,如果我們可以廣納各個委員跟朝野的意見,讓這部13年未修正的法,13年真的非常久,能夠更完備,其中政院版草案就是很重要的元素,但我們從去年9月到現在都沒有看到,這樣要說是決心我真的非常懷疑,這個決心恐怕目前還在太平洋中。我可以理解現在沒有院版,但是我不能接受面對公共電視的改革,政府單位從上到下整個態度都非常消極,你從這個會期初找我到目前為止,其實我都還沒有遇到文化部或部長主動來跟我說明最新進度。請問部長,目前公視法的狀況到底怎麼樣?行政院的態度到底是什麼? |
發言片段: 4 |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謝謝,兩位召集委員我都有去拜訪過,各黨團召集人我也都有去拜訪過,而且特別強調這會期文化部最重要的法案就是公共電視法修正案,其實行政院已經完全支持,但是希望在提行政院院會之前,行政院整體的政策是希望可以再跟大家溝通一下,把這屆的董監事先處理完成,再來修法,簡單講,就是現在已經有共識,所以我們會再召開一次審查委員會,組成新的董事會之後,這個法一定會修,但是這個會期可能來不及了,下會期一定會送,這我們大家都有共識。 |
發言片段: 5 |
賴委員品妤:所以現在就是確定下個會期一定會送? |
發言片段: 6 |
李部長永得:對,一定會送。 |
發言片段: 7 |
賴委員品妤:因為我必須再次提醒…… |
發言片段: 8 |
李部長永得:不管董事會有組成或沒有組成,如果有組成,那麼修法以後,希望下一屆不要再發生這種現象,如果沒有組成,那麼我們就一定要修法通過才有辦法組成。 |
發言片段: 9 |
賴委員品妤:我要再次提醒,這一次華視這件事情各界真的是罵翻了,但是我認為文化部或公廣集團,應該將此次的危機轉化成轉機,我必須說現在這個時刻就是審議公視法的最佳時刻,因為過去沒有什麼事件讓大家這麼關注公視法的修法,所以不要再等了,不要再等了,我們想要看到公視法修法,我們想要看到院版,而且您本身也是行政院院會的成員,請部長更積極的跟行政院溝通,這部分是不是能夠請文化部在兩週內向我們辦公室說明詳細的進度?部長剛才的承諾,我希望看到,就是下個會期不管有沒有組成名單,我們都要來處理這部法,是這樣嗎? |
發言片段: 10 |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正在諮詢審議委員方便開會的時間,是不是給我們1個月的時間?我們現在基本上是定兩個禮拜以後的時間,因為我們也必須要尊重審議委員,審議委員必須要有時間去處理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是約5月中旬。 |
發言片段: 11 |
賴委員品妤:好,那就1個月,但是一個月後我真的要看到明確的內容跟進度。 |
發言片段: 12 |
李部長永得:1個月以後,我是說這一次不管有通過或沒有通過,下會期一定會送。 |
發言片段: 13 |
賴委員品妤:好,這是你開出的政治支票。 |
發言片段: 14 |
李部長永得:對、對、對。 |
發言片段: 15 |
賴委員品妤:那再回頭來講華視,我想在這次事件之後,華視提出了五項資安加強措施,針對這部分本席要給予簡單兩項明確的建議:第一,新聞的根本就是資訊的正確傳遞,現在問題就是連根都沒有長好,所以相關的內控機制建立後,雖然這個真的很荒謬,華視這麼久的台發生這種事情,才又去補強相關的內控機制,說真的本席不能接受,但是事已至此,相關的內控機制建立後,到底要如何能落實才是最重要的工作,我要求不能只是公告新機制,用公文的形式發布,必要的時候應該要建立相關的培訓課程,確保員工都能理解,去弭平這個資訊落差。另外,重要的是新的制度實行後,因為我都說我會給你們時間,但是我要看到成效,所以請華視在三個月後提出成效評估報告。第二,這次事件顯示出一件事情,華視不但是平行溝通出了問題,垂直溝通機制更是沒有落實,才會變成今天這個樣子,所以在此要求華視要直接去研商加強跟員工溝通的方案,需要的時候,甚至也可以跟企業工會共同討論,或者考慮辦理意見交流座談或讓員工填寫匿名問卷,去瞭解真實的狀況。這兩件事情可以做到嗎?部長,在這裡可以承諾嗎? |
發言片段: 16 |
李部長永得:可以。 |
發言片段: 17 |
賴委員品妤:好,部長已經答應了,還有包含公視法修法的部分。 |
發言片段: 18 |
李部長永得:對。 |
發言片段: 19 |
賴委員品妤:我希望不要再延宕了,不要再延宕了,今天就這樣,部長已經答應了,謝謝部長。 |
發言片段: 20 |
李部長永得:謝謝。 |
發言片段: 21 |
主席:現在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94 |
---|---|
meet_id | 委員會-10-5-22-10 |
speakers | ["林奕華","林宜瑾","萬美玲","張廖萬堅","黃國書","陳秀寳","王婉諭","吳怡玎","何欣純","范雲","吳思瑤","賴品妤","鄭正鈐","李德維","楊瓊瓔","李貴敏","林楚茵","陳椒華","湯蕙禎","游毓蘭","張其祿","洪孟楷","邱志偉","莊競程","高金素梅","劉世芳","江啟臣","王美惠"]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4-25"] |
gazette_id | 1116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一、公共電 視新聞片庫資料遭誤刪調查報告與補救狀況及管理檢討;二、中華電視公司4月20日新聞跑馬燈 出現中共飛彈射擊新北等錯誤訊息發生原因和責任歸屬;三、近年來委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 檢討;四、藝文產業紓困之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首長 列席就中華電視公司新聞誤植跑馬燈事件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69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