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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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11時51分)次長好。早上我在提案說明的時候,我看次長一直在點頭,所以你要支持啊!第一線的里長真的很辛苦!對此,請陳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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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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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楊委員好。我們在處理民意代表支給條例的時候,就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4萬5,000元改為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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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有,我要特別表示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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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那個部分我應該也跟委員說明得很清楚,我相信整個臺灣的社會風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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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因公殉職的撫卹理所當然,也應該要有工作津貼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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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來說明一下。我相信臺灣社會對於村里長的付出都是高度肯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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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既然高度肯定,那要有實質動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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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相信村里長轄區內的選民,在遇到事情時,第一個想到的往往都是村里長,都會直接打電話給村里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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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他們很辛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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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他們常常要去做很多事情,他們要付出也要去處理,但是在制度上、法理上的設計,當然我們也覺得對村里長來說有些的確是不盡公平,早上有幾位委員也表達了跟楊委員一樣的關心,對此,我也做了說明,因為這是一個法理定義跟制度的問題,能不能在維持現有的制度裡面,然後要來解釋他因為撫卹這個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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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就是因為不行,所以我們要修法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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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所以這件事情,我覺得應該要參酌一下銓敘部的一些看法跟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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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是主其事者,你是主管機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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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認定是在銓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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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不要推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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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沒有推卸!相信楊委員知道我是不會隨便推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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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第一個,你絕對認同我們里長在第一線執行公權力是很辛苦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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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所以我們就透過其他的方法,比方說推動意外保險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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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第二個,我們也明確授予里長,比如說他可以開立清寒證明等等的證明,我們就是授予公權力給他們,因為拿以往跟現在相較,現在的村里長所做的內容增加得太多了,像這次的防疫,他們也都是站在第一線,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修法的目的就是要真正的接地氣,在情境因素都達到的時候,我們就要去思考,要怎麼樣讓他們有保障及尊嚴,這是本席今天提案最主要的目的,請問你認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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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相信社會對村里長的肯定是一直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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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個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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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早上也有回應說,這個值得來研究,看看可以用什麼方法來處理,但是我覺得這一塊還是要尊重銓敘部的一些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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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期待你的同意,因為你是主責單位,要去說服它,好不好?就像之前我們的村里長並沒有健康檢查的補助,我覺得很不妥,這麼重要的人,而且那時也還沒有4萬5,000元的工作事務補助費,所以政府給他一個身體檢查方面的補助,這是很公道的,所以最後我們還是同意了嘛!這就是本席所提出的,我們要因應目前的現況,然後好好去研議,我希望你朝著同意的方向,這樣我會謝謝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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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們會往這個方向去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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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戶籍法的問題,禮拜三委員會有安排審查這個案子,事實上,戶籍法你現在是做半套啊!誰也不願意碰到這個疫情,全世界各國的情況不一樣,有的邊境解封,有的邊境不解封;有的國家很嚴重,有的國家不嚴重,其實我們都知道,我們國人在國外生活或工作都很辛苦,然後又碰到健康問題、生命問題,為什麼我說你做半套,因為健保的部分可以通融,稅也可以通融,但是戶籍怎麼辦呢?因為有一個戶籍法的大法在那裡,但是以前也從來沒發生全世界都有的疫情問題,大家都很害怕,所以就是聽從政府的指令,不要隨便移動,大家都很聽話,所以他們也不是不想回來,但是怕坐飛機出了事,或是回來的過程可能會怎麼樣,在這樣情況之下,當然以保住生命為基準,對不對?剛開始的時候,境外很多人確診,國人也嚇得要死,所以我們要嚴格管控,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戶籍法的規定要怎麼辦呢?現在各縣市政府首長都面臨到這個問題,也就是縣市現在面臨了少子化的問題,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如果因為疫情兩年內未回到我們國家而被除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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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不是除戶,而是遷出,遷出跟除戶完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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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遷出後,他們很多的公權利就沒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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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戶籍遷出的概念,就像楊委員如果從臺中遷到臺北,這個就叫做遷出,所以概念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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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不要再去扯那些,我們現在討論實質問題,因為接下來各縣市的人口數會更降下來,這個我們先不管,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人權問題,他們不是不想回來,而是因為不可抗拒的因素,他們也非常希望疫情趕快停下來,但並不是我們好其他地區就會好;也不是其他地區好,我們就一定好,所以這等於是一個地球村的共同問題,很多人都說他們是愛中華民國的,不希望被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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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他們中華民國的國籍並沒有改變啊!他們只是遷出原來的戶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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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但是本來有的一些公權利就沒有了,你不要這樣咬文嚼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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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但他就是事實上已經兩年以上沒有住在那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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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但他有很多的公權利就沒有了,我們也希望疫情趕快好轉,而且我看到1月到3月份有10萬人口遷出,即我今年做了統計,1月到3月份就有10萬人要遷出,以往沒有疫情的時候,一年大概4萬人,對不對?結果現在才3個月就累計有10萬人遷出,所以這個問題值得省思,好不好?次長,我提出這樣的論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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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不過,我們一定要考量一件事,國人在國外然後戶籍遷出,這跟國人在國內從A縣市移動到B縣市,其概念、基本權利是相同的,我們一定要考慮整體國人的均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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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這樣的比例本席不予認同,不行這麼說,那個 是有權利跟沒權利的差別,而我今天從臺中市遷到彰化縣,我還是有公權利啊!所以你不能這樣子說!因為他的公權利就沒有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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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是相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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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應該要去看整個公權鏈啊!公權鏈你要看,不然這個比例本席不同意。次長,剛剛兩個議題,第一個,我希望你能夠朝著本席提案同意的方向去研議村里長工作津貼和因公撫卹的這個部分;第二個,就是剛剛講的戶籍法,你好好去審思,我們把所有的因子全部納進來好好討論,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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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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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委員運鵬發言。(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 |
現在先休息5分鐘再繼續詢答。 |
休息 |
繼續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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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現在繼續開會。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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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5-15,36-1 |
speakers | ["鄭天財Sra Kacaw","游毓蘭","楊瓊瓔","孔文吉","湯蕙禎","羅美玲","鄭麗文","張宏陸","王美惠","李德維","管碧玲","賴香伶","林文瑞","江永昌","莊瑞雄","林思銘","吳琪銘","張其祿","陳椒華","陳以信","翁重鈞","黃世杰","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沈發惠"] |
page_start | 305 |
meetingDate | ["2022-04-25"] |
gazette_id | 1116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4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余天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孔文吉 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 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 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陳瑩等17人 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 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 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二、審查委 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 量黨團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地方 制度法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0 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 委員莊瑞雄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蔡易餘等22 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4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64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