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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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2時38分)次長好。次長,我禮拜天回臺南,從海安路走到西門路,我是走中正路,應該是一百多公尺而已,我就遇5個以上的人行道被占用,所以我就要走到馬路上,但我在臺北很少看到這樣的狀況,是臺北的警察執法比較嚴謹,還是臺南…… |
我覺得很難過耶!次長也當過臺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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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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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那個時候我們在臺南市推動一件事,臺南有一個特色是騎樓,因為有人行道的地方也不是很多,所以我們一直在推動人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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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可是中正路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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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要說明一下騎樓暢通的部分,騎樓暢通就是將騎樓至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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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騎樓也不暢通,所以我連騎樓也沒辦法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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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說明一下,至少要留設一米半,那個部分我們一直是用比賽獎勵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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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希望你回臺南的時候也去看一下中正路,好不好?中正路算是臺南市比較寬的啊!又有人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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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有機會我會跟市長好好說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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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啊!因為現在檢舉限縮了,你也是出身臺南,我們臺南的人行道不夠,然後又被占用,大家都危險,連我都很小心,還要走到馬路上,很害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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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其實我很喜歡散步,我回去的時候也常常遇到委員所提的狀況,所以委員剛剛提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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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你覺得要不要恢復檢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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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有機會我會跟市長說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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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不恢復檢舉,現在人行道的占用越來越嚴重,不要讓臺灣變成只有臺北市在執法,好不好?部長答應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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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我會跟臺南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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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一定要處理啊!一定要改善,不然到時候又出事,大家才在檢討,這樣也不行。 |
我先問一下,農地違章工廠、農地違章倉庫、農地違章超商,就是一堆違章,內政部有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次長,這個工廠裡面的煙火爆炸,就是因為地方政府沒有執法,所以發生這個事故嘛!針對農地違章的倉庫、超商,工輔法只是規範工廠嘛!次長覺得這些農地違章的倉庫現在要怎麼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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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們當然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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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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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希望各個行業都可以落實,依照各個不同的分區營運。倉庫的部分,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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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農地違章倉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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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對,農地違章倉庫的部分,因為倉庫存放的物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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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農業局、經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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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縣市政府相關的局處應該要落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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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這也是內政部的責任,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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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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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中央主管機關要落實取締,要求依法處理、裁罰,然後連續開罰,再來要求恢復原狀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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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管理權跟執法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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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個有法啊!你就是沒有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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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都是縣市政府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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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縣市政府的責任?不要說中央沒責任啊!中央也要輔導地方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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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中央一定會有執行法律的監督之責,大家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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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只有監督,地方不執法,你就推說是地方的責任,這說得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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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不過大家都很期待所有的事情都由中央處理,我覺得這個就失去地方自治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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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要想出辦法啊!如果這麼嚴重,多年來沒有處理,你在這個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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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既然政府分級就應該讓地方自治去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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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次長,你在這個位子這麼多年,如果你沒有辦法要求地方做好,拿不出辦法,你不能說這都是地方的責任啊!對不對?內政部應該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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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該中央管理或屬於中央的權力,我們就會努力做,但是地方政府應該落實的,應該請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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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次長告訴我為什麼地方政府沒有落實取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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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因為事涉每個縣市政府的管理跟處理,涵蓋的面向很廣,我相信委員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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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你有沒有辦法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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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包括民選首長、行政部門、民意代表、立法部門等等,這個事涉的是綜合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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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次長是不知道還是講不出來?我不知道你這樣回答到底是在兜圈子,還是你根本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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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只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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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根本沒有拿出負責任的態度跟該有的辦法啊!你不能這樣子就沒事了啊!歷史還是會記載,說在你任內這個部分都沒有改善,對不對?這樣我覺得也是不負責任。 |
再來,現在警消執勤面臨確診者越來越多的狀況,我們是不是可以提供他們免費的公費快篩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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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現在快篩試劑還在整備中,因為快篩試劑包括國產跟進口的,這個能量都在整備,同時要因應國內民眾的需要,以及實聯制的推動,另外還有防疫人員的需求,這個我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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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次長,我們的警消重不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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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當然重要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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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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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但是要整體啦!防疫是整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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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們是他們的大家長,要為他們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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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我剛剛已經說明過,我們一定不能讓警消還要自己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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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最後就是環境用藥,現在還是有直接對人噴灑的啦!會影響包括眼睛、皮膚、肺部,會吸到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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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處理、消毒的時候,一定要提醒這個單位的人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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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內政部要好好的注意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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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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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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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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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李委員貴敏、洪委員孟楷、邱委員顯智、劉委員世芳、何委員欣純、莊委員競程、陳委員以信、沈委員發惠、曾委員銘宗均不在場。 |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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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5-15,36-1 |
speakers | ["鄭天財Sra Kacaw","游毓蘭","楊瓊瓔","孔文吉","湯蕙禎","羅美玲","鄭麗文","張宏陸","王美惠","李德維","管碧玲","賴香伶","林文瑞","江永昌","莊瑞雄","林思銘","吳琪銘","張其祿","陳椒華","陳以信","翁重鈞","黃世杰","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沈發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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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2-04-25"] |
gazette_id | 1116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4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余天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孔文吉 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 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 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陳瑩等17人 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 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 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二、審查委 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時代力 量黨團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地方 制度法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0 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 委員莊瑞雄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蔡易餘等22 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4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64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