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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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4時21分)代總經理好。這一次的事件,包括新北被共軍飛彈擊中、大屯山火山爆發,還有蘇貞昌院長變成蘇總統,總經理覺得是你跟誰過不去,可以說明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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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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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沒有跟誰過不去,這個事情就是我們的基層操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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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華視以前有發生這種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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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沒有,這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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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從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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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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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然後連續出包,所以本席才會懷疑到底是誰要跟你過不去,當然這個只是合理地去思考這樣子的問題。這一次這樣子的出包引起社會的恐慌,你覺得華視要怎麼改革呢?部長,我從媒體報導看到的是部長有要慰留代總經理,你覺得這個代總經理還是有能力來處理這個問題,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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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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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現在文化部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儘快完成公廣集團新一任董監事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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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完成新一任董監事的組成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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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是,可以開啟一個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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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為什麼現在就沒辦法去阻止這個事情發生?本席覺得很奇怪,這個事情是小事,為什麼要像部長講的,要等新一任董監事改組才有辦法?這是很不合邏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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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怎麼會不合邏輯呢?有關於一些SOP或者人員疏失的部分,現在華視也好、公視也好,內部也都做了立即的檢討跟改進,但文化部負責的是一個比較根本的部分,就是文化部有責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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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你認為目前的董監事是延任暫代,這個問題解決之後,後續的管理就可以上軌道,你是這樣子的思考邏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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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籌組穩定而且專業的經營團隊會讓整個工作環境更好,同仁的穩定心也會比較強,會專注於他的工作,然後逐步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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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為什麼之前這個事情一直被延宕呢?執政黨全面執政已經好幾年了,為什麼這個事情以前都不做或做不好呢?就是有關董監事的聘任,或者是該修法就趕快修,為什麼一直拖,拖到現在出事了才要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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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其實也不是因為出事才開始進行,我跟委員報告,這兩年我擔任文化部長任內,我拜訪過3位國民黨團的總召、1位黨主席,還有包括時代力量、民眾黨所有在野黨的黨團總召,每一個我都拜訪過,跟他們說明、拜託這個事情的重要性,希望能夠趕快啟動公廣集團的相關修法,但是我也必須承認我的進展非常有限,所以我自己必須要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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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本席還是覺得很遺憾,如果你現在提出來的解決辦法只是要趕快去做董監事聘任的改革,本席還是覺得不滿意,沒關係,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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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跟委員簡短補充,兩路併行,一個是先把第7屆的董監事組成,這個是透過溝通協調的方式,不管有成果或沒有成果,我保證修法一定會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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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接著請NCC的陳主委,主委好。這次華視的誤報事件是違反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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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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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可能是違反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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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就是妨害公共秩序還有善良風俗,那NCC要怎麼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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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目前正在進行調查,調查完以後,我們依照法定程序召開諮詢委員會去處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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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以主委的經驗,這個是誰該被處罰?部長要不要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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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廣電法的主體是事業本身,所以如果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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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華視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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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是華視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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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就是華視的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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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因為我們是只有行政罰啦!因為我們是監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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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行政罰?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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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大概是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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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NCC大概需要多久才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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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依照一般的情況來講要3到6個月才有辦法處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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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為什麼要那麼久?這麼簡單的一個事件,違反廣電法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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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雖然認為是很簡單的事件,可是因為這涉及到新聞媒體本身,我們會召集相關的學者專家、多方利害關係人去處理,所以程序上還是需要一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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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為什麼鏡電視這麼多問題,NCC就讓它這麼快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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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還是繼續在處理當中,而且委員一直關心的鏡電視,它已經申請很多年了,也沒有馬上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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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現在NCC的董事也包括股市的禿鷹,包括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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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NCC沒有董事,委員說的可能是鏡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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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鏡電視的董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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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目前的董事名單裡面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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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鏡電視的董事現在也換了,有股市禿鷹背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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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我們去查清楚一點,因為我們原來的資料裡面並沒有這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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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等你查清楚,鏡電視你就讓它開播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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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基本上開播是依照法定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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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就是NCC的不作為才會這麼慢去處理大家提出質疑的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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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如果對這個事情有興趣,交通委員會到時候還會質詢,因為本會這會期還有人事案的部分要到交通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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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參股數家銀行的大型建商代表竟然擔任鏡電視的大股東,已經違反了媒金分離原則,你現在也不明確說你要調查、要停止執照嘛!這個就是讓人家覺得你NCC不作為或者是瀆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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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並沒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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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就請NCC儘快安排鏡電視的審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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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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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10
speakers ["林奕華","林宜瑾","萬美玲","張廖萬堅","黃國書","陳秀寳","王婉諭","吳怡玎","何欣純","范雲","吳思瑤","賴品妤","鄭正鈐","李德維","楊瓊瓔","李貴敏","林楚茵","陳椒華","湯蕙禎","游毓蘭","張其祿","洪孟楷","邱志偉","莊競程","高金素梅","劉世芳","江啟臣","王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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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4-25"]
gazette_id 1116901
agenda_lcidc_ids ["1116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一、公共電 視新聞片庫資料遭誤刪調查報告與補救狀況及管理檢討;二、中華電視公司4月20日新聞跑馬燈 出現中共飛彈射擊新北等錯誤訊息發生原因和責任歸屬;三、近年來委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 檢討;四、藝文產業紓困之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首長 列席就中華電視公司新聞誤植跑馬燈事件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6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