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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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1時52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也請陳雅琳代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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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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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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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今天公廣集團屢屢出包,本席個人會focus在通案問題,也就是制度的改革,因為本席認為討論太多個案,都不如我們把力道放在修法和制度的改革上。 |
這是今天早上在立法院的答詢片段,本席辦公室助理模擬華視的播報台,用kuso的方式呈現,這是早上的獨家live。這也是一種kuso,不曉得部長是否看得懂?九天玄女現神蹟!九天玄女怎麼說呢?她說公廣集團今年走尸部,就是走屎運,而且九天玄女也說了,諭令國民黨不要再擋修法。 |
這也許是kuso,但是本席要很嚴肅的說,和現在華視出的這種大包相比,包括大屯火山爆發、共軍來襲,其實都比這樣的kuso更嚴肅、更嚴重。本席要說的是,任何一個人如果欠缺媒體的自律或不專業,都有可能像本席的助理這樣,自行用kuso的方式處理新聞。而且就連本席都對華視很沒有信心,也擔心哪一天這樣的跑馬燈內容會不會上了華視正式的新聞頻道內容?是不是?這是何其嚴肅、何其重大的問題。 |
看到陳郁秀董事長非常痛心的說,組織、設備以及部分同仁的心態是老舊的,這也是在告訴我們,我們要沈痛的改革,不管是華視或公視,公廣集團都面對系統性的崩壞問題。本席認為這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設備容易解決,只要花點錢更新就好,但是部分同仁的心態老舊以及組織的僵化,這就需要大破大立才行,所以今天本席要把重點放在通案,因為現在追究這些個案並沒有多大的意義。 |
本席有看到華視內部因為這件事,訂定比其他媒體更為高規格的審查機制,至少本席今天有看到你們打算這麼做,至於有沒有辦法真的奏效?這需要時間的檢驗。本席認為現在解決制度才是更重要的,請教陳主委,為什麼這種低級的錯誤只能罰200萬元?廣播電視法除了罰鍰之外,還有其他的政策工具,包括警告、罰鍰、停播、吊銷執照,但我們只選擇罰鍰,當然,這是最高罰啦!其他的政策工具呢?面對公廣集團使不出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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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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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不是這樣子。我剛才報告的這個部分是廣播電視法的規定,但是還有一些相關的政策。對媒體來說,我們最常採取的監理手段,一般就是在定期評鑑、換照時處理,所以像這個案子,的確,在整個評鑑過程中,這是一個重大的問題,如果重大的問題沒有改革,除了內部管控的問題以外,包括財務、人力和內容、品質的部分,我們都會經過相關的法律程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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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的,謝謝您再次清楚的說明。也就是說,透過未來的評鑑,如果他們的治理面、經營面還是有很多問題,NCC也會硬起來,會在換照的時候啟動程序,如同要求其他媒體一樣,而且要有力道,不是只有警告、罰鍰而已。如果評鑑時還是做不好,依舊會停播或吊銷執照,這也是我們對公廣集團的要求,因為政府是持公平的態度。本席也這樣要求,好嗎?謝謝主委,請回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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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的,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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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部長,我們回到重點。很多在野黨委員對此好像有點見獵心喜,但本席認為解決制度的沉痾才是國會的使命,所以本席要負責任的說,不同於見獵心喜的在野黨,作為一個站在制度革新層面去看待事情的人,我們必須做四件事:第一,政府務必全力推動公視第七屆董監事順利改選,這是當務之急;第二件事情,我們是國會多數,推動公共電視法的修法,我們不能再讓步;第三件事情就是協助公視和華視突破現有的所有困境,包括他們預算不足的問題;第四個,我們必須建立有效的監督與問責體系,這部分可能也必須回應在公共電視法的修法。本席非常期待,立委看到華視出包或公視出包,不應當存有見獵心喜的心態,政治角力out,讓制度的改革和專業的治理能夠進來,這才是關鍵。 |
所以第一件事就是修法,第四屆董監事延宕了968天,第五屆延宕了58天,第六屆到現在延宕「943+N」天,這個N,本席希望越小越好,這個N不應當是無限大。剛才部長回答,在未修法之前,您打算5月再次召開審查會議,有信心嗎?沒有修法過得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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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在修法之前還是要做最大的努力和嘗試,儘量釋出我們的善意,也去證明我們並沒有要掌控媒體,我們還是尊重公共電視本身的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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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謝謝部長的回答。換言之,本席認為危機就是轉機,在這個重要公媒發生治理危機的當下,如果在野黨繼續用政治角力的方式杯葛董監事改選的話,本席認為社會會有公斷。公共電視法不修不行了,從1997年制定到現在,這25年來沒有大修、沒有翻新,只有在2001年和2009年小修,如果這部分要跟上時代、要追上國際,我們需要非常嚴肅的大修這部法律。 |
修哪些部分?我們必須修法的三大理由:第一個,董監事的門檻要往下調,順利改組穩定它的領導階層,這是必要的。剛才有在野黨委員一直在說,就算董監事不改選,你們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好啊! |
我想有一點社會經驗人都知道在一個組織制度裡面,如果你的領導核心是unstable的,你的政策就是令出不了門,這是一個基本的ABC,所以負責任的國會議員應當來協助修法,降低董監事的門檻,讓政治的角力out,以利順利改組來穩定領導,第一件事要修法。第二,Taiwan+,我也看到這麼多在野黨的委員永遠在這裡批判你有大外宣的疑慮、沒有依法來做,那我們就好好修公視法,賦予公廣集團這樣一個國際傳播重要頻道法源,國民黨如果再反對它,就面對社會公斷。第三,我們要提高公共電視法裡對於公廣集團的捐贈,9億怎麼打世界盃啊?9億的預算,我們怎麼去做公媒的國家隊啊?所以公視法不改,公廣集團不會好,請在野黨立委一起負責任來面對這個國會議員的神聖使命。 |
我看了且研究很久上一次文化部的版本,發現其中有很多進步的精神,包括改組董事會,包括賦予了國際傳媒事務法源,包括明定董事長跟執行長的權責,也包括要提高經費的來源,甚至明定要用文化發展基金來挹注公媒基金會,包括我們要訂定課責的制度,就是今天各位委員問了一個早上如何有監督和課責的制度,就應當入法,包括整合公共媒體的必要作為,很多委員也講了一個早上,要積極購回華視的民股,這是當初文化部的法案。我認為法案應該趕快提上來,民氣可用,我們是國會多數。所以不要再擋了,本席的法案從四分之三的門檻調到三分之二,已經躺了很久,從上一屆躺到這一屆,國民黨委員不要再擋了。國民黨委員也不要再擋了,給Taiwan+合理的法源,趕快來修公視法。 |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就是因為預算不足,所以公廣集團不管公視也好,不管華視也好,只好淪為打工仔,它要賺錢回來養自己,我們怎麼跟BBC每年兩千多億臺幣的預算比?我們怎麼跟NHK每年兩千億的臺幣比?們怎麼跟韓國比呢?所以修法是需要的,否則很多委員在說接一些政府的案子,好像是罪大惡極,你讓一個媒體每年只有9億,它怎麼打世界盃啊? |
另外,華視不公不私的定位問題削弱它的競爭力,這就是我剛剛說的,我們可以從修法來處理,如果公視法修了,政府依法必須買回民股,當然我們就讓它的定位更明確。還有我也要澄清,華視去接了僑委會的製作節目就叫做大內宣,就是非常罪惡,那大家想想,國民黨委員想想,從國民黨執政到現在,從1975年到現在,跟我一樣老的節目「莒光園地」,就是華視一直在協助國防部製播的節目,不是嗎?陳雅琳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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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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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繼續在做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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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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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為國家做必要的政策的宣導,國防部可以,為什麼僑委會不行?國民黨可以,那為什麼我們努力在做我們國家外交這樣的報導,為什麼要這樣批評呢?我覺得這是不公平的。我們要把道理講清楚。 |
最後,華視園區的活化,我多次講了,華視園區的活化不只是評議它的營運虧損,也是投資未來臺灣媒體發展的必要作為,那塊地更可以促進臺北城的城市發展,因為它是蛋黃區,我再一次拋出來,但是還是要回到如果董監事沒有改組,這麼重大的議案當然上不了討論的期程,因為看守的董監事是不敢決定這個大事的。 |
最後,課責體系如果入法了,內部的監督董監事可以來做,外部的監督我們可以委託外部的第三方公正單位,定期針對公視、公廣集團的執行提出建議,甚至這個建議可以提供給立法院審議預算的時候來處理;有關問責的機制,可以比照BBC跟NHK的經驗,成立一個公共價值評量的委員會,它的成員有公視的董事跟外部的學者專家,定期來進行內部的評鑑,每年公告上網,其實這個本來就在做,但也因為董監事改選的延宕,也就沒有在大力的往前推了。我講的這些內部的監督、外部的監督跟問責的體系,在在都需要修法來回應。部長,法案什麼時候可以看得到?我剛剛說的進步性的修法是不是都納入文化部的版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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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關心,委員提的四大方向都非常正確,我們也一定會朝這個方向來做,不過在董監事修法之前,我們還是希望在立法院用溝通、採取共識的方式,先把這一屆第七屆新的董事會組成,但修法也是勢在必行,不過,有關修法我跟委員有一些意見交換,我們先把目前公視、華視的問題解決之後,再去擴大所謂的大公廣。因為其中光公視、華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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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瞭解你的意思,那就分階段來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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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就已經存在很大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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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那就分階段來修法。但我要提醒你,即使是分階段修法,你們的法案也要趕快出來,我知道您也宣示多次,如果我們繼續的溫良恭儉讓,是不能讓修法有所推進的,我們繼續的溫良恭儉讓就是讓很多似是而非的言論繼續被政治操作,我們繼續溫良恭儉讓,就會讓華視內部沒有辦法改革,老三台的一些僵化思維沒有辦法改革,所以我們不能再繼續溫良恭儉讓。國會的職責就是解決制度問題,嚴肅的修法,我也呼籲在野黨的委員,大家一起動起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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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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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不過在這邊有些部分還是要說明清楚,我想從來到尾沒有人說他們不能拿政府標案,說的是不能置入新聞,以及不能違反預算法第六十二條應該要有明確標示廣告的部分,這部分還是必須要釐清。其次講的是新聞的界線,不能有販售新聞的行為。 |
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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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22-10 |
speakers | ["林奕華","林宜瑾","萬美玲","張廖萬堅","黃國書","陳秀寳","王婉諭","吳怡玎","何欣純","范雲","吳思瑤","賴品妤","鄭正鈐","李德維","楊瓊瓔","李貴敏","林楚茵","陳椒華","湯蕙禎","游毓蘭","張其祿","洪孟楷","邱志偉","莊競程","高金素梅","劉世芳","江啟臣","王美惠"]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04-25"] |
gazette_id | 1116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6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一、公共電 視新聞片庫資料遭誤刪調查報告與補救狀況及管理檢討;二、中華電視公司4月20日新聞跑馬燈 出現中共飛彈射擊新北等錯誤訊息發生原因和責任歸屬;三、近年來委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 檢討;四、藝文產業紓困之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首長 列席就中華電視公司新聞誤植跑馬燈事件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69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