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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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15時48分)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各位媒體先進。過去臺北市林森北路錢櫃KTV大火以及去年高雄市城中城大火都造成嚴重的消防公安問題,引發大家對於消防安全的重視,而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消防法,提高違反消防安全設置維護或者防火管理等規定的罰則,並賦予第一線同仁能夠勒令停工的公權力,同時強制要求各類場所有歇業或停業的情形,管理權人仍應該定期的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並報請所在地的主管機關審核,同時,主管機關也得派員複查,並得定期在相關的檢修及申報條件下強化消防安全,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今年美福倉儲以及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的火災,凸顯了工廠火災已經坐大至難以限縮火煙以及撲滅火勢,如此的情況凸顯現行的工廠公共安全及相關法規與設備已不足以面對潛在的風險,我們應該加強相關的改善。我想臺灣工廠倉儲空間的公共安全應與世界接軌,提升初期侷限火煙的滅火能力,限縮火災傷亡以及損失的風險,提高火災救場的安全性。
最後,本席認為消防安全乃至於公共安全,並非合法、合格即可,應該本於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的目標,依據空間使用的特性,投資並調合其設備,如果只是在最低合法的標準下,並非不會發生火災,安全也不會提升,這部分我們還要努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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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討論事項處理到此為止,下午5時處理臨時提案,現在休息。
休息(15時50分)
繼續開會(17時)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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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9
speakers ["游錫堃","蔡其昌","邱臣遠","李德維"]
page_start 166
meetingDate ["2022-04-26"]
gazette_id 1115702
agenda_lcidc_ids ["1115702_00004","11157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15702_00006